見面禮
洛朝第一次見到顧歸塵的時候,就被捅了七劍。
第一劍穿心而過,劇痛之外,他甚至能感到血從胸口噴泉似的湧出,真真是一個透心涼。
第二劍亦乾脆利落,直接震碎了腹下丹田。
第三劍把胸口間的氣海捅了個對穿。
第四、五劍分別廢了他的雙腿,使他一個趔趄半跪在了地上。
第六劍直直將右胸肺葉搗爛。
說來是足足六劍,但這劍招連貫狠戾,將一活人變成個血人,也不過幾息之間。
因此,等到洛朝從一臉懵逼中反應過來時,第七劍已經帶着凌厲劍風,對準他的脖頸襲來。
他側身一躲,飛快抬臂握住了劍刃,可這劍勢太猛,還是順勢落到了身上,一下洞穿了他的肩胛骨。
洛朝發誓,他握住劍刃的一瞬間,聽見了自己指骨碎裂的聲音,虎口更是被劍氣撕裂,血流如注。
他疼得有些意識模糊,低頭瞥見自己身上幾個可怖的血洞,卻突然覺出几絲好笑來,張嘴想笑出聲,卻不意吐了自己滿胸口的鮮血。
但來人似乎沒有繼續出劍的意思,而是任由他渾身是血半跪在地上,握着那把釘穿肩胛骨的佩劍劍刃。
洛朝抬眼朝上看,想瞧瞧這個莫名其妙從天而降的奪命來客究竟是個什麼模樣,但很可惜,從他這個角度,只能見到來人握住劍柄的一隻手——
骨節分明、清瘦修長,確實是劍客應有的手。
還有,那順着這隻手滑落些許的一截紅衣袖,和沾染了不少地面鮮血的一截紅色衣擺。
一時間,不知是血更紅,還是衣更紅。
洛朝瞧着,心中嘖嘖稱奇:紅衣縴手?也不知來人是男是女,若是女子,那難不成是情殺?
哈,這可真有意思。
說來也奇怪,明明這是個生死關頭的危機時刻,洛朝卻淡然地像個沒事人,臉上不僅一絲驚懼也無,那眼裏還含了幾分興味盎然。
他想,要老子領便當可以,但總得死個明白。
便笑嘻嘻開口問道:“我們認識?”
來客一言不發,握劍的手也依舊紋絲不動。
洛朝嗤笑一聲,心道:看來是你認得我,而我不認得你了。
不過這也絲毫不奇怪,他上輩子和上上輩子加起來,可謂仇滿天下,想要他死的人不計其數,要奪他性命的理由更是有千百種,可惜的是,他才沒那個功夫認識每一個人,並搞清楚他們恨自己的緣由。
便又問:“我們有仇?”
洛朝話剛問出口,便意識到這是廢話了。
若是無冤無仇,會剛見面就下殺手?而且招招狠辣、劍劍致命?
於是繼續問:“我們,是什麼仇?”
洛朝想着,他這話問得怪可恨的,人家都滿含怨怒提着劍殺上門來了,債主卻連是什麼仇都不知道,簡直是沒把這尋仇人放在眼裏,可不叫人氣么?
果然,對面一直毫無反應的紅衣劍客動了,紅袖飛揚間,長劍被猛地拔出,洛朝肩頭傷口隨着這毫不留情的的動作,霎那間迸出數朵血花,那飛濺的血滴灑落在地,好不凄艷。
也就在這倒地的一瞬間,他看清了來人的一雙眼。
他本以為,這樣下手狠辣的人,會有一雙暗沉可怖的眼,
但是很奇怪的,這雙眼睛,清澈而堅定。
清澈到,除了那堅決無比、向自己而來的決絕殺意之外,他再看不出旁的東西來。
怨毒?看不出。
厭恨?看不出。
大仇得報的快意?看不出。
……
有意思,真有意思。
洛朝倒在地上,看見這露出屋脊的破落茅屋頂,第一次覺得,他那萬般皆在預料中的人生,有了些值得在意的變數。
他非把這人的來去過往搞個明白不可。
想到這裏,他又笑起來,這一笑,鮮血又汩汩向外淌。
他聲氣如絲,但在這寂靜的茅屋中,卻又格外清晰:
“你殺不了我的。”
他眼裏帶着一絲微嘲,明明已然成了來人的劍下亡魂,神情中卻有幾分漠然的高高在上感。
因為這可笑的世間啊,總是想死的人死不了,想活的人活不成。
失去意識前,他說了最後一句話:
“我是不死之人。”
洛朝再度睜眼時,毫不意外地看見自家那依舊破落的茅屋頂。
嘖,他想,我可真是被老天爺的厚愛壓彎脊樑的人,古往今來無數穿越者的金手指和他一比,簡直都弱爆了。
沒錯,他的金手指簡單粗暴又無比強大:不死之身。
無論受到多重的傷,只要還有一口氣在,半天就能恢復如新,繼續活蹦亂跳,可謂是禍害遺千年。
可萬一真的受了分分鐘領便當的致命傷,根本來不及恢復了,那也不要緊。
他會自動讀檔:時間會自動倒流,回到他尚活着的時候的某一天,唯一的不足是,這個某一天,是不確定的某一天,他自己也無法控制。
極有可能,時光倒流前,他還是個元嬰大能,讀檔后,他直接就退回成築基小萌新。
但是,這個小小缺陷,在無限重生的巨大優勢面前,簡直是不值一提。
不就是大號砍級后重來一遍么?簡單,把原來的boss再刷一遍不就得了?
而且,重來一遍,手熟了,說不定練級還更快呢。
然而,坑爹的是,上輩子,他一直到修鍊完滿,成為修界帝尊,都壓根不知道自己有這樣一個逆天無比的金手指。
畢竟,誰沒事會自己找死,以實驗自己會不會復活呢?除非他是個神經病。
其實,仔細說來,洛朝並不是穿越,而是時下另一種流行的小說寫法:穿書。
他穿的書,也不是什麼稀奇的書,N年前一本爛大街的某點玄幻升級流罷了,男主一路砍殺升級,妹子一路收收收,最後稱霸修真界,成為一代帝尊,從此過上沒羞沒躁的幸福生活,還一不小心成為了無數後來少年少女們心裏的傳說與夢。
他呢,幸也不幸地,穿成了男主。
哈,這可真是荒唐啊。
要知道,他穿進來的那個年代,某點早就不流行這種龍傲天寫法了,而且,按照他自己那吃人不吐骨頭的行事作風,怎麼想也是穿進燒腦的絕境求生無限流更合適。
說來這本書,還是他在幼稚、無知、輕狂的初中時代,在校門口的書攤上看的,而他穿進這本書的時候,已然三十五有餘。
所以,他的穿越感受大概就是:彷彿在打一個極其劣質的仙俠網游,NPC都和中了病毒一樣——全是智障,個個上趕着來被主角打臉。
這讓他覺得,自己不是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裏。
這種虛幻感這樣強烈,也是因為,時隔太久,這本書的劇□□實上早就被他忘得七七八八,甚至連書名也忘記了。
零落地七七八八的劇情,能夠提供的先知優勢其實非常有限,洛朝前期但凡有什麼不符合劇情的小行為,都有可能蝴蝶掉後期的某個重要事件。
但是呢,洛朝此人,向來善於把一分優勢用成三分優勢,五分優勢用成七分優勢。
因此,憑藉著有限的劇情優勢,和洛朝那副坑死人不償命的黑心腸,即便沒有完全按照原書劇情來走,他還是升級得十分順利。
問題就在於,他順利得有些過頭了,甚至創造出了百年內成聖的傳說——一個修真界前無古人的奇迹。
洛朝不確定原書主角用了多少年才達到聖人的修為,但他可以確定,自己成聖的速度比原主要快。
這不免讓洛朝懷疑,在所有人都看不到的暗處,有一股巨大的力量一直在推着他,擺平一切障礙,只等他毫無阻力地登上那個至高的帝尊之位。
當然,這一切只是沒有證據的猜測,有些時候,洛朝也會將這種猜測歸因於自己一天不陰謀論就一天不舒服的黑心肝。
所以,在上輩子,別說是遇到什麼生死危機了,由於洛朝這個愛在暗處放冷箭、喜好借刀殺人的性格,他連相對嚴重的傷都沒怎麼受過。
就算一時不慎受了傷,他也還有囤着的大把仙丹靈藥可以磕,而根本不會想到,自己傷勢恢復速度那麼快,是因為有個逆天的金手指。
所以,一句話總結就是,對於上輩子的洛朝而言,這個逆天金手指,壓根等於不存在。
那麼問題來了,上輩子已然如此牛掰的帝尊洛朝洛九陵,到底是為什麼竟然死了,然後一夜重生回剛引氣入體的新手菜雞?
且住所一夜間,從九霄之上的仙閣靈殿降級為新手村的破落茅屋,漏雨漏風,土炕冷灶?
可以說是非常凄慘,叫男默女淚了。
答案是:他自己也不知道。
這也是洛朝最想發笑的一點:他居然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
太特么丟人了。
洛朝一邊漫不經心地想着,一邊從自家冷硬到硌人的土坑上跳了下來,並隨手將散亂的髮絲束了個高馬尾。
他噠噠幾步跳到門口大水缸旁,胡亂拘了捧水洗了把臉,完了又剛好看見自己倒映在水面上的臉:清秀俊朗但尚顯稚嫩,滿滿的少年氣帶來的陽光朝氣甚至沖淡了那一雙桃花眼帶來的艷麗感。
嘖,好一個少年郎,雖然內在已然是一個活了上千年的老狗逼了。
對於這張臉洛朝倒是不陌生,畢竟他穿越前就長這個樣。
但這也是洛朝尤為疑惑的一點,他是死後穿越,而且死相凄慘,因而不存在身穿的可能性。
可是,屬於自己的臉,又怎麼可能長在一本書里的紙片人身上?
這背後,有什麼東西,是自己尚未察覺的嗎?
本書原主角按設定來說,是個無人管教的孤兒一枚,全副身家就是自己搭的一座漏風漏雨的茅屋,日常除了謀生幹活之外,就是拿着一本據說是祖傳的修真口訣神神叨叨在修鍊。
這個身世凄慘到,在整個劇情前期,原主都沒有一個像樣的名字,在居住的村裡被人叫狗蛋,外出行走闖蕩后被人尊稱少俠,蔑稱黃口小兒。
因而,洛朝穿越來之後,毫不猶豫地就用了自己的名字,一是因為他還真的不記得原主後期給自己取了個什麼名字,二是,他真的不想被人叫狗蛋。
但是,洛朝這人,疑心向來很重,名字的事情可以算了,臉一模一樣卻怎麼也無法不叫人多想。
這個世界是真實的,還是虛幻的?
如果是真實的,那麼原主是否有什麼隱藏身世?
他的隱藏身世又是否和自己存在的現代社會有什麼關聯?甚至,有去往另一個世界的通道?
上輩子,自打他成為帝尊后,就一直在着手追查這件事情,簡直把整個修真界翻了個底朝天,最後卻一無所獲,只能得到這樣的結論:
巧合,這一切都是巧合,無論是穿越,還是一摸一樣的臉。
可是,這一切,真的只是自己多想了嗎?
他洛朝,上上輩子還有上輩子,最不相信的,就是巧合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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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作者好難啊,本來的文案寫了一千多字,然鵝JJ文案只准有五百字orz,刪到頭禿。
原本的文案里其實還有洛哥被嘲諷場面和N年後的真香場面的~~~
小劇場獻上:
洛朝(皺眉):我覺得這不對勁。
親媽作者:乖巧.JPG
洛朝:開局就結了死仇,還談個鬼戀愛?你在逗我吧。
親媽作者(一臉嘲諷):洛哥你真是太天真了。
洛朝:?
親媽作者:怎麼可能就只有這一個死仇呢?
洛朝:??
親媽作者:現在還是easy模式呢。
洛朝:???
親媽作者:後面的攻略路才難到你哭。
洛朝:你是親媽?
親媽作者笑撫主角狗頭:不過反正你這樣的鬼畜注孤生也根本不在意自己有沒有道侶呢。(*ˉ︶ˉ*)
洛朝:汝人言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