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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傳的咬舌自盡的致死原因可歸為三大類,即疼死說、失血說和窒息說。”
“疼死說的主要理由是咬舌時由於產生巨大的疼痛,從而產生神經源性休克,最終導致呼吸系統和循環系統混亂。然而,這一理由是無法成立的。這一理由中對神經源性休克的理解存在問題。雖然神經原性休克可以簡單的理解為由神經系統刺激而引發的休克,但絕非疼死。一些疼痛造成的疼暈,實際是交感神經過於興奮造成的腦供血不足所致。這種暈厥通常可在數十秒內恢復,不會造成生命危險。在法醫鑒定中出現的一些被稱為神經原性休剋死,的案例中,死者通常都具有心腦血管或神經系統疾病。說白了,實際上是過度的疼痛刺激心臟而引發的心臟類疾病死的。”
“失血說的理由十分直白,即舌內含有大量毛細血管和幾條較粗的動靜脈,因此咬斷舌頭後會因失血而死。但從常識上就會看出這一理由並不成立。人體血液總量約為4~5升,而失血量要超過30%,即1.5升以上才有可能危及生命。而依靠舌內的血管要喪失1.5升血液,所需要的時間足夠凝固止血了。”
“窒息說又分為三種說法,一種認為是斷離的舌頭被吞入,導致噎死。另一種認為斷離的舌根會“縮入喉嚨”導致窒息,而第三種說法則是流出的血液灌入氣管導致窒息。對於第一種說的理由是舌頭是輔助吞咽的器官,因此舌頭咬斷後斷離的舌頭由於吞咽功能的喪失而吞入。然而仔細想想可知,若要咬舌自盡,或由於意外自己咬斷舌頭,那麼舌頭的斷離端是位於門齒外側的,那麼掉出口腔的概率遠高於被吞入。並且,即使斷舌被吞入,那麼很大可能是進入食道而非氣管。對於第二種說法,事實上也很難成立。因為舌頭被咬斷的部位是前部的遊離端,而剩下舌後部,其下側是被發達的頦舌肌向前下方的下頜骨方向牽拉,因此難以做到縮入喉嚨。對於第三種說法,若要使血液能夠充分阻塞呼吸道,所需的出血量儘管遠少於失血死,但仍是比較可觀的,需要長時間出血才能達到。”
“綜上所述,咬舌自盡的死法是做不到的。”寇天明很自信地將警校學到的知識給背誦了出來。
張老爺子滿意地點點頭:“法醫這門課的期中考試你不用參加了,讓秦璐給你開張證明,交到宋老師那邊就行了,就說是我說的。”
在寇天明背書的時候,秦璐檢查了一下死者的舌頭,說道:“死者確實嘗試過咬舌的死法。舌頭上有牙齒留下的咬痕,但是可惜,舌頭並沒有被成功咬斷。估計也是她在嘗試過咬舌不成功之後,才會選擇咬破手臂咬斷血管的死法吧。”
“恩,推理到此順理成章。有事實依據作為基礎,將現場所有的案件元素給拼湊起來,還原兇手作案過程。雖然你們三人都沒有說全,但是將三人的推理結合起來,基本上也算是沒有遺漏的了。現在還缺最後一項,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