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人生該追求一種花光用光的感覺
第五章
內心安寧,便是歸途
我以為人生該追求一種花光用光的感覺
這陣子突然領悟到,自己擁有的東西,在有生之年,得把它們花光用光才算是不虛此行。
不是都說:人兩手空空地來,只能兩手空空地去嘛!這可不是什麼抖機靈。
那自己究竟擁有些什麼可以花光用光的東西?
我擁有身體、才華、智慧、個性、創造力、情感、愛的能力、時間、金錢……
我以為這些東西應該統統花光,最好是一點不剩。
才華是交了好多學費才得到的,也是花了好多的歲月,才明白了自己到底擁有哪方面才華的,總得要拿它來做點什麼,創造點什麼,通過去做符合自己才華的事情,給自己帶來快樂。若是臨死前還才華橫溢,這得多浪費,帶不走又是多麼的可惜,得想方設法把才華用盡了才是。
個性是被生活所磨得所剩無幾,又千辛萬苦才找回來的,總是要拿它使勁綻放幾回,把個性的力量釋放完畢,人死了哪裏還需要什麼個性。個性是獨一無二的,得通過它創作出一個特立獨行的自己,得淋漓盡致地把它用乾淨了才是。
智慧是從各種痛苦、各種遺憾、各種迷茫、各種聰明反被聰明誤之中領悟而來的,智慧是要拿來兌換各種歡愉的,是要拿來兌換人生各種各樣趣味的。智慧又不能留下給別人,自己的智慧只有自己才能用,死前務必要把智慧用完。
愛和情感也是要拿來徹底花光的,該兌換成美好的,該兌換成眼淚的,全部兌現成各種感覺,要到死的時候把心裝得滿滿的,要讓自己有賺翻了要溢出來的感覺,填滿至再也無可留戀,這樣子,人走得也就痛痛快快。
至於金錢,本來就算不上是自己的東西,花在別人身上往往比花在自己身上痛快,所以,我早就把它們花光光了。
把自己花光也可以作為一種信念,是自己對自身價值最大的認同,沒有比把自己的一切都花得光光的更大的享受了吧!也沒有比把自己花光就更像是實實在在做了自己的主人,生命是被自己花光的,而不是被動地被造物主拿走的,這得讓自己多麼得自豪。
才華、智慧、愛和情感,你花得越徹底,人生越是精彩,不花光它們,你能把它們帶到哪兒去呢?沒有比盡情、盡興、盡全力把它們花光用光更美好的事了。
現在的寫作,偶爾會給我帶來一絲把自己用光了的感覺,能把自己的經歷,把生命中所感受到的一切,以寫文字的方式用光光,這是我的幸運,雖然在花光之後會有點內心慌慌,但我現在擁有一座大山,我知道它會幫助自己往生命里不斷地填充新東西,這又是我的一種幸運。
我突然就領悟到那些才華橫溢的人,是為什麼要自殺了,他們應該花光的,已經被徹底花完了,剩下身體一副空殼,留着確實也沒有任何意思,不如也自己做主把它花光光。
也許哪一天我也寫無可寫了,幸運也被用光,其他的該花光的也已經光光了,那時候不活了也會很爽,找一種方式,主動地把最後的肉身也花得光光的。
哈哈哈,人生就是要這麼爽,把自己花光用光,換來一個豐滿的靈魂,飄忽於天地萬物之間……
有一天我要成為雲
輕如煙
淺白色的那一種
我最喜歡
要成為一滴水
要在小溪中流過
清澈見底的那一種
要有歡快的聲音
要成為一位詩人筆下
一個句子
不是最美的
但一定是可以承前啟後的
要成為塵埃
可以聚攏
又可以被風吹散的那一種
在任何的機緣下
我和我
可以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