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才不信吶
“有那麼好吃嗎?”程咬金才不信呢。
“給!”
花大腳從桌上夾起一塊肉,硬塞到他的嘴裏:“嘗嘗你就知道了!”
程咬金一向懼內,不敢不吃。
羅通也忍不住,開始大塊剁吧。
……
僅一口!
炒菜的獨特香味,便把他們征服了!
羅通喃喃的道:“我本以為我娘做的菜,已經是世上最好吃的菜。沒想到還有更好的。這真的是晉王殿下做的嗎?”
他不敢相信!
程咬金妙變吃貨:“哈哈……處弼,快去把酒拿來!老子要喝一杯!”
“哦!”
程處弼以最快的速度取來酒,坐到程咬金身旁:“父親,我有個想法,不知你同意不?”
“什麼想法?”
“孩兒想跟隨晉王殿下學廚!”
跟一個三歲娃娃學廚?
程咬金下意識的便要大罵!
“父親,孩兒學武不成,學文又沒有興趣,實在不知道該做什麼。如果能學得一手好廚藝,也不失為一條出路呢!”
“你堂堂一個七尺男兒,還是我程咬金的兒子,怎麼能像個娘們兒一樣,待在後廚,那我的老臉往哪放?”
“這件事情絕對不行!”程咬金堅決反對。
“唉!”
程處弼一臉沮喪。
李治卻笑了笑:“你不讓他學,我還不想教呢!你以為我的廚藝,隨便什麼人都有資格學嗎?真是笑話!”
“晉王殿下,臣不是那個意思!”
“那你是什麼意思?”就在這時,熊孩子系統又發佈了新的任務,要求在十天之內,收程處弼為徒。
如果達成,將開啟稱號功能,並獲得廚王稱號。
廚王稱號:自動完善美食,完善度百分之三十!
這是什麼外掛?
難道說,可以使一些不好吃的菜,在瞬間獲得完善?
“哇咔咔……。”李治激動了。
擁有這項功能,傻子都能做出美食!
以後再不用愁吃飯的問題了!
“請晉王殿下見諒,處弼好歹是將門之子,豈能學廚?”程咬金十分強硬的回道。
“這是他唯一的機會……你確定要放棄?”
李治隱隱有威脅的意思。
“還想威脅我?哼……俺老程可沒那麼好威脅!”他挺了挺身板,以堅決的口吻說道:“這個機會,還是留給別人吧!”
“行!程叔叔,咱們打個賭如何?十天之內,你會主動讓他來求我!”李治語出驚人。且胸有成竹。
至於為什麼,他並沒有說。
程咬金冷笑着:“我會讓他來找你?除非我傻了!”
吭哧吭哧……
羅通一直沒說話,拚命的掃蕩桌子上的飯菜。
花大腳輔助!
不到一會兒,桌上的飯菜被他們吃了一大半!
“嗝……。”羅通摸着肚子,打了一個飽嗝:“真舒服……晉王殿下,您的廚藝真是出神入化!只是你小小的年紀,怎麼會這些?”
“嘿嘿!”
李治傻笑了幾聲。
他當然不會說,自己是一個穿越者。
“羅通!你小子……把菜都吃完了,也不知道給老子留點!”程咬金剛嘗到菜的美味,瞪眼一瞧,桌子上只剩殘羹剩菜了。
“反正你也看不上廚師,吃不吃的沒關係!”李治奚落了一句。
他本來還想帶着后廚的人,多做一些菜。
見程咬金那矯情的樣,直接回了客廳。
翹起二郎腿。
像個小老頭一樣:“我到這裏來是有事相求的,程叔叔,你可一定要幫我!”
“什麼事說吧!”
“我想鑄造一把劍,用來防身!”
“哈哈哈……。”在場的人都大笑。
“你才三歲,就算給你劍,能拿得起來嗎?晉王殿下,我已經為你找好了護衛,他就是羅府的公子,羅通!有他保護你,絕沒有歹人敢近身!”
羅通走到李治的面前:“請晉王殿下放心,有我羅通在,不管他是什麼刺客,我都有信心保護殿下!”
“不過,我有一個小小的要求,希望殿下答應……以後跟着殿下,能不能隔三差五給我做一桌像今天這樣的飯菜啊?毫不誇張的說,真的特別好吃!”
“行!”
李治一口答應。
他已經想好,盡自己一切的努力,改變大唐的飲食文化。以後少不得要多做飯菜,順便讓羅通試吃也好。
“一言為定!”
羅通興奮不已。
以後就有長期的飯票了。
還是難得吃到的美食,天下僅此一家。
“雖然有你的保護,但我還是想要一柄劍,程叔叔,你能幫我嗎?”李治再問。
“這件事情,我做不了主!”
“為什麼?”
“皇子們使用的武器,都由宮裏發放,我要是擅自給你,出了事算誰的?”程咬金才沒那麼傻,給李治武器,萬一傷到人怎麼辦?就比如上次,他僅僅為李治引路,差點被誣陷成始作俑者。
這樣有害無益之事,程咬金打死也不為!
“你個膽小鬼!”
李治的眼珠轉了轉,使出了激將法:“我早聽母后講過,程叔叔當年在瓦崗寨,被稱為混世魔王,馳騁沙場,所向披靡。本來我還把你當偶像呢,沒想到……你竟然像烏龜一樣,太讓我失望了!”
“呃!”
程咬金一生都在吹噓自己混世魔王的稱號。
並且在瓦崗寨做過皇帝。
聽到李治崇拜他,心裏還沾沾自喜。但是轉瞬間,李治鄙視的眼神,令他有些受不了。
“小子……我隨你父親征戰天下時,你還不知道在哪呢,不知道就別瞎說,損害老夫的名聲!”
程咬金怒火中焼,也顧不得啥身份不身份了,直接開懟。
眾人都捂着嘴發笑。
李治繼續激將:“難道不是嗎?連給我一把武器的膽量都沒有,還混世魔王呢,乾脆改名叫混世老烏龜算了!”
……
“你!”程咬金髮狠道:“行行……不就一柄劍嗎,老夫給你!”
“拿來啊!”
李治趁熱打鐵,伸出了手。
程咬金像是早有準備似的,從袖子裏掏出一把半尺長的匕首:“這是我當年征討北漠,從北漠狼主手裏奪下來的,異常珍貴!皇上幾次向我討要,我都沒給,現在給你!”
“這麼牛掰?”
李治二話不說把匕首接了過去。
他試了試。
雖然被稱作匕首,只半尺的長度,他用着卻正合適。因為他才三歲,身體矮小,匕首在他的手裏,跟長劍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