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祖師爺不公平(求票求收藏)
從玉仁傑那回到家,已經是晚上九點多。
林馨兒在廳里看着資料,步南在錄音室里梳理着吳戈前天彈的那些旋律,希望能夠從中多扒幾首曲子出來。
“回來了?還順利嗎?”
見吳戈拎着公文包回來,林馨兒便抬頭問道。
“嗯,挺順利的,我沒想到玉導是個那麼好說話的人,原來他真的把我當學生一樣看待……”
“雲曦那邊也沒有意見?”
抱着結他走出錄音室的步南也問道。
吳戈微笑道:“我用一首歌安撫住了她。”
“你還真給她寫了首歌啊?”步南有些無語,總覺得有些不可思議,難道失個憶,然後寫歌就變得這麼容易了?
“其實也不能算是我寫的,她自己已經寫了一段,我只是在她寫的那些歌詞的基礎上,修改填充一下罷了。”
林馨兒呼了口氣,道:“總算一切順利,小戈,現在就看你怎麼拍那個故事了,導演的技能,你還能記住多少?”
“這個不用太擔心,我會找個有經驗,有水平的執行導演來幫我的。”吳戈微笑說。
聊了陣,吳戈來到樓上,回到房中,打開手機,除了一些不認識的未接電話,還有雲曦發過來的一條消息。
那是一首歌,《光年之外》的小樣。
聽了幾遍,吳戈給雲曦發了條飛信。
“之前有記者打電話騷擾,關機了,現在才開機,聽了下你發的小樣,這是完成編曲了?”
雲曦發給他的這個小樣,跟他記憶中的那個版本,有着不小區別,編曲不太一樣,嗓音也不一樣,很難說孰優孰劣。
這個版本的編曲,明顯更切合雲曦的嗓音。
而原始版本,也更貼合原創作者的嗓音。
和原版演唱者的嗓音相比,雲曦的嗓音更具空靈感,而原創者的嗓音則帶着些許鼻音,兩者皆頗具特色。
不知道是不是雲曦那空靈音質問題,在她的顫音之中,居然有一縷哭腔感。
當吳戈聽出這一點時,居然有種想要呵護她的衝動。
“厲害!我差點哭了!”
他又補了句。
天海市,城東某處高檔別墅區。
剛剛錄完歌從公司回到家,美美泡着澡,躺在浴缸中用她那白中帶紅的赤足玩着泡沫的雲曦,聽到放在旁邊浴台上手機的短訊聲,突然轉過頭,而後徑直起身,帶着渾身泡泡去拿手機。
白中透紅的玉軀,在泡沫之中若隱若現,當真是……
擦了下手,拿上裝在保鮮袋中的手機后,她又躺回浴缸。
看到飛信中吳戈的解釋和回話,她的唇角微微揚起,指尖地手機鍵盤上敲擊起來,“真的假的……”
但這幾個字還沒發出去,又被她刪掉,重新發了句:“你回家啦?玉導那邊談的還順利嗎?”
“挺順利的,玉導挺理解我的。”
頓了下,吳戈又發了句:“這個是最終版本了嗎?”
看到這條消息,雲曦唇角再次揚起,“感覺怎麼樣?還有改進的地方嗎?徐老師說已經很完美了,你覺得呢?”
徐老師是唐朝音樂部的調音師,這個曲應該也是他編的。
“祖師爺真是不公平!”吳戈發了句。
“???”
雲曦滿腦袋都是小問號。
“我感覺你這種歌手就是被祖師爺強行喂飯的典型,而我這種則是被祖師爺踢屁股,嫌棄得不能再嫌棄的類型。”
剛剛還一腦門小問號的雲曦看到這段話,頓時嗤嗤笑了起來,小腳從泡沫中伸出,在空中踢了幾下,彷彿在踢誰屁股似的。
想了想,雲曦發了句:“也許祖師爺只是希望你給我們這些專門做音樂的一條活路,誰叫你玩跨界都這麼厲害呢!”
看到雲曦這變着法子的恭維,吳戈唇角微微揚了揚,就這樣跟雲曦聊了起來。
半個小時后,吳戈主動結束聊天,說要去做電影分鏡頭。
雲曦這才說道:“明天你來公司一趟,簽個歌曲授權合約。”
“好!那明天見!”
“明天見!”
……
每天醒來第一件事,拿起手機,點開音樂官網。
看一下兩首歌曲的下載量后,吳戈心滿意足地起床穿衣,出門鍛煉,現在條件有限,只能把肺活量先練起來。
看到那因為緋聞而噌噌往上漲的下載量,吳戈甚至有種要不以後就乾脆寫寫歌,唱唱歌好了,這賺錢也挺容易的呀!
昨晚睡前看了下,下載量已經接近四十萬,這會再看,都往五十萬攀升了,比他一開始當殺手的日子可好混多啦!
啊!離退休又近了一步!
吳戈邊跑邊暢想着,時不時做一下拳擊動作,腦袋跟着左右搖擺,一首首勁爆的動感音樂,在他的腦海中盤旋。
等他鍛煉完回來,林馨兒已經去上班了,胖子和步南估計還在蒙頭睡大覺。
吳戈單獨吃過早餐,沖了個澡,提上公文包,出門直接打了輛的士,朝唐朝娛樂奔去。
在的士上,吳戈給陳製片打了個電話,知道他在公司后,便約他一會見面再談。
沒想到才剛到公司,雲曦便已經來了。
說起來,雲曦雖然跟吳戈傳了緋聞,但網上罵她的人,要比罵吳戈的人少得多。
也不知道是不是大家更討厭雲曦跟唐詩傳緋聞,現在見到雲曦跟吳戈這個‘素人’傳緋聞,人氣居然沒跌。
甚至她的新歌下載量還有點反增的感覺。
這就很沒道理了。
要知道,雲曦多少是有點偶像派的。
偶像有了男朋友,粉絲們都不抓狂嗎?
至於罵他的人,他就不怎麼在意了,從目前來看,他確實是抱大腿蹭熱度的那個,這是事實嘛!
至於說他沒有文化,是個垃圾什麼的,他也管不了啊!
吳戈心中暗自吐槽,臉上帶着微笑,走了進去。雲曦和經紀人洪怡帶着法務部工作人員,拿着合約等着他。
吳戈接過合約看了下,有些疑惑地看向雲曦,“我說過,這首歌是送給你的。而且,這也不是我獨立完成的歌曲……”
雲曦微笑道:“我也說過了,此事一碼歸一碼。這首歌的歌詞雖然是脫胎於我寫的那些歌詞,但你這基本上已經屬於是再創作了。另外,這是一首電影主題曲,電影製作方會給我一筆不菲的商業費用。我可是有頭有臉的公眾人物,不能占你的便宜。”
吳戈失笑,“好吧!有頭有臉的公眾人物,你給我的這個是不是太過優惠了?我現在還只是一個音樂界新人,就算給分成也不可能直接按頂級算吧!我感覺好像佔了你很大的便宜。”
“是的沒錯!你佔了大便宜了。”雲曦點頭道:“所以下次要是有適合我唱的新歌,請一定要留給我,可好?”
真是個會做人的妹紙!吳戈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