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告白
學校的另一間教室里,物理老師正滔滔不絕地講述着“比熱容”的概念。其實,在法醫驗屍的環節中,也有一個類似原理的運用:
人死之後,屍體會慢慢冷卻,直至與周圍介質達到同一溫度。因此法醫可以通過屍冷的狀態推斷出死者的死亡時間,這是最為常用和準確的死亡時間推定法。該方法有着如下的推導公式:
死亡后的時間=(37°-屍體核心溫度)÷1.5°[該公式假定死者體溫每過1小時便會自動下降1.5°]
根據該公式,通過降低屍體的溫度,便可以增加等式的數值,由此拉長死亡后的時間,從而得到一個比實際更早的死亡時刻。
說回本案,宋科賢死後並沒有被立刻切割,而是被人從椅子上拖到了空調的通風口下,此時空調還在製冷模式下運行,溫度設置在了最低的14°。此舉的目的就是為了給屍體降溫。大約過了一個小時,屍體才被抬到床上經歷分割。直到第二天早晨,楊悅晴又拿着重新生成的萬能房卡進入被害人房間,把空調設置成了除濕通風的模式。
正是有了這幾個小時的降溫冷卻過程,屍體核心溫度便被人為地降低了,這才導致死亡后的時間被高估了半個小時,因此死亡時刻也隨之被誤判——提早了二十多分鐘。宋科賢真正的死亡時間是17號23點05分,而非22點40分。
警車隨着崎嶇山路在顛簸,車上的楊悅晴一臉坦然。不是因為願賭服輸后的釋然,而是源自瞞天過海后的滿足感。
“17號當晚,弟弟和同事吃完夜宵回到房間,時間將近23點。之後他便帶上工具去302房間解決了宋科賢。利用屍溫差異製造不在場證明才是本案中最為核心的詭計。如果我們客房部的空調製冷效果能再給力一些,那麼宋科賢的死亡時間很可能就與田仄倫在酒店現身的時刻重合。只可惜天不遂人願,破舊的設備讓這個如意算盤落了空。
因為空調被設置在了除濕通風模式,警方沒能發現其中的“名堂”。又由於屍體是在案發18小時后才被發現的,所以無論是“屍僵”還是“屍斑”都無法甄別出那致命的誤差。
早在弟弟下定決心除去宋科賢的時候,我便要求代替弟弟動手,並不惜以向警方告密為籌碼威脅他,可小儐並沒有屈從。因為他太了解我了,知道我的威脅只是虛張聲勢罷了。對於我們姐弟倆,誰都做不出出賣親人的事情。為了爭取扮演“兇手”的角色,我倆一直爭執不下,經過一番角力,雙方只得各退一步,並且達成了兩條約定:
一、殺人行動由小儐獨自去完成,我不做參與,這條是弟弟提出來的;二、一旦我倆遭到警方懷疑,便由我出面頂包代替,這條是我一再堅持的。被捕當天,當屋子裏只剩下我和小儐的時候,我開口只對他說了八個字,‘遵守約定,願賭服輸’。緊接着是弟弟的嚎啕大哭,時光似乎一下又回到了他小的時候。
小儐打開宋科賢房門時所佩戴的手套也是我提供給他的,帆布材質本身不會留下指紋痕迹。案發之後,我反覆斟酌,擬定了一套萬一穿幫時我倆的串供。這套口供的精妙之處在於大部分內容都是真實的,只是把最關鍵的核心部分做了偷梁換柱。在這套口供里,我故意留下了5分鐘的缺口時間。其實那晚我從投訴客人的房間裏出來后,便把302的房卡塞進了弟弟房間,而那剩下的三四分鐘我是真的去了1樓的洗手間。雖然在警方看來,這個空白的檔期成了一個疑點。這個疑點同‘屍體降溫’的詭計配合得天衣無縫,於是,我如願以償地被認為是本案的殺人兇手。
那天晚上,被抓傷的人也是小儐。我在得知這一消息后便決定將計就計,第二天故意身着長袖,為的就是在老同學面前演戲。
對了,當我把酒精倒入裝有宋科賢屍塊的罐子后,又偷偷往裏面加了一些酸液,如此一來殘留在屍塊指甲里的皮屑DNA便會因過低的PH值而遭到破壞無法提取檢測。弟弟的罪證就永遠消失了,也不用陪着我一起送死了。
考慮到小儐是從犯,又有主動交代的立功表現,再算上減刑,他在號子裏蹲不了多長的時間,這是繆義欣向我保證過的。說到繆義欣,我心裏倒是有些對不住吧。我為了至親不得已給他設了一個局,他不明就裏地跳了進來,慚愧啊。這份愧意恐怕得等到下輩子再去彌補了。”
警車終於在目的地停了下來,走下車的時候楊悅晴不經意間朝天邊那捲火燒雲又望了一眼。殘陽如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