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012:光腳的人
我一看打暈了他,就蹲在地上,用驚恐的眼神看着他。
女孩子窸窸窣窣的穿好衣服下車,看見那個男人躺在地上也慌了。
她跑過去,把那個男人扶起來,讓他坐在地上,還用手揉他的胸口。
兩個人居然是一起的?
可為什麼喊救命呢?
我頓時有了一種被欺騙的感覺,我皺皺眉頭,心裏罵了一聲,晦氣,便站起身繼續向前走。
那個女孩在後面喊:“喂!你這就走了?”
我懶得理她,繼續向前。
走了十幾米遠,那個女孩氣喘吁吁的追上來了。
“你不能走,你把我一個人扔在這裏,算什麼事嘛?”
我轉過身,冷笑一聲答:“你們是熟人,為什麼要喊救命呢?”
女孩的臉一下子紅了。
從脖子到俊俏的小臉,紅通通一片。
我敢打賭,她的全身都是紅的。
包括衣服內的身體,還有腳後跟。
女孩子見我不相信的樣子,連忙解釋:“他叫陳青,是我的發小,我們約着來林場拍照片,沒想到他居然動了歪心思。”
“那你想怎麼樣?”我看了她一會兒,慢慢的說道。
這個女孩子的衣服不俗,上身小巧的皮夾克,下身穿寬大的牛仔褲,身後背着一隻小巧的登山包。
腳下則是一雙白色的網球鞋。
還是回力的。
整個人看上去青春可人,極其的幹練。
女孩子見我不再敵視她,便伸出白嫩的手,跟我握握手,以表達可以加深交情。
“我叫沈子墨,迎春城區人,剛剛大學畢業,喜歡旅遊,攝影,還喜歡文學詩歌……”
我站在那邊,愣住了。
媽呀!還是個大學生啊!難怪這麼好看,還是個城裏人。
“我是梅長風!”我尷尬的介紹我自己。
“梅長風啊?金庸小說里,有這樣一個人物,是個女的,武功特別的厲害,不過她叫梅超風!”
“他該怎麼辦呢?難道讓他死在這裏嗎?”沈子墨指着十米遠的陳青,不無擔憂的說道。
陳青仍躺在那裏一動不動。
我冷笑一聲對她說:“放心吧?他死不了!”
“但是----他躺在那裏,終歸會死的。”
“死了更好!壞透頂!”我狠狠的罵道。
“他罪不至死!要不,我們把他抬到車裏吧?送他上醫院?”
沈子墨說這些話的時候,極其的小心翼翼。
生怕我不答應,陳青會因此沒了性命。
“你愛怎麼辦,就怎麼辦吧?我還要趕路!”
“你去哪裏呢?我捎你一段路。”
“我……我不知道去哪兒,我剛在那片林子裏,兜了兩天兩夜!”
我用最簡單的語言,描敘了一下我的現狀。
沒想到她睜大了眼睛,興奮的說:“你太厲害了!能從這片原始森林出來,說明你很不簡單。”
“不就是活着嗎?”我再次發出一聲冷笑。
“那裏有虎哦?”
“老虎又不害人。明知這裏有虎,你怎麼偷偷跑過來?”我甩給了她一雙大白眼。
沈子墨傻掉了,嘟囔了半天,說不出一句話。
我又往前走,她衝到我面前,伸開手攔住我,喊道:“你救了我,不能扔下我,你要是扔下我,那就是半途而廢,不仁不義!”
“我說你這個人怎麼不講理呢?我要是知道你和他認識,我才不願意救你呢?”
“求求你,幫幫我吧?幫我把他抬上車,他實在太重了,我抱不動。你跟我去縣城,我發誓,一定不會虧待你的。”
她說帶我去縣城,這真是個好想法。我立即裝出一副無可奈何的樣子,對她說:“行吧!”
我們兩人又回到汽車那邊。
回去的時候,陳青的腳抽搐了一下。
原來這個傢伙跟王大發一樣,糊弄我們。
他在裝死。
我看見汽車的座椅上有一壺水,便跑過去擰開,然後拿着水壺對着陳青的腦袋就是一頓狂澆。
水一落到陳青的臉上,他便翻身坐起。
大喊:“救命!”
我蹲在他跟前,笑眯眯的說道:“你要是再敢動歪心思,我一定會把你的腦袋擰下來!”
“小子,有種你擰啊!你這就擰,反正我沒臉見人了!也不想活了!你要是擰斷了我的脖子,我身上的錢,全部歸你!”
陳青說著說著,便翻出身上全部的錢包遞給我。
我踹了他一腳,罵道:“下賤!你以為所有人跟你一樣!”
這句話說的沈子墨眼睛亮晶晶的。
也就是這句話,才讓她跟我有了後來的故事。
陳青的衣服都被我澆濕了,可他沒有一點責備我的意思,而是跑到沈子墨的跟前,不斷的道歉。
聽了他的解釋,我才知道。這個陳青愛了沈子墨20年,自從出生時就愛。
媽的,我怎麼這麼笨呢?
他在騙人,我難道不知道嗎?
剛剛出生的嬰幼兒怎麼知道男人女人的關係啊?
反正陳青跟沈子墨是一個大院青梅竹馬的朋友,兩個人約着來林場拍照,結果陳青心猿意馬,控制不住心性,就想強迫她做那個事。
就跟我原來,想看春桃的身體一模一樣。
陳青一米七八的樣子,文質彬彬,戴一副黑邊框的近視眼鏡。他看我有點異樣。
有點瞧不起,但又不敢說。
反正是那種迂腐的書生氣,又帶有極強的自卑感。
三個人互相爭吵了一會兒,就上車去縣城。
車子是一輛嶄新的桑塔拉,也只有城裏的大官和有錢人才能坐這樣的車。
直到桑塔拉啟動時,我才意識到今天坐上了大官才能坐的烏龜殼小汽車。
小汽車在顛簸的土路上慢慢的行駛着,我這才發現開車的人不是陳青,而是沈子墨。
一個漂亮的女孩居然能開車?
這讓我極其的興奮和驚訝。
這麼大的車子,她居然能遊刃有餘的駕駛着,筆直的行走。
她真的太厲害了!
陳青坐在副駕駛椅上閉目養神。
我在後面東張西望,不時的用手摸摸這個,摸摸那個,有好幾次把身子伸出車外,看外面的景色,差點掉到了車下。
車子從林場到迎春縣,彷彿經過了一個世紀。
我印象中的蠻荒與原始迅速被城市的繁華所代替。
比如城區的人不騎自行車,大部分乘坐公交車,甚至騎摩托車。
城市人穿的衣服有靚麗的顏色,紅黃藍綠,奼紫嫣紅。
城市的小夥子大部分留着長長的頭髮,女人則批着波浪型的長捲髮,嘴唇塗著紅紅的唇膏。
最讓我感到稀奇的是,城市人大部分穿的是皮鞋,甚至是白色的旅遊鞋。像我這樣光着腳丫子的人,我看了半天,都沒有看到一個。
這讓我極其的難受,只得拚命的抱住自己,蜷伏在沙發座上睡大覺。
我跟他們,是不同的世界。喜歡我手裏有頭虎請大家收藏:(shouda8.com)我手裏有頭虎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