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舊版38崇拜

第171章 舊版38崇拜

第171章舊版38崇拜

她向上舉着兩個手電筒,看他有條不紊地忙活着,修長的影子在微弱的燈光中搖曳,額上大滴大滴的汗珠落到臉頰,她好像往往被他幼稚的性格忽略,其實他也是一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啊!

“你怎麼什麼都會?”她不禁感嘆。

“別太意外,哥哥我除了唱歌以外,多的是本領。”林懷瑾很自豪地回頭看她一眼。

五分鐘后,電路接通,滿室通明,他從凳子跨下來,作勢踉蹌了一把,復蘇連忙伸出兩臂扶他的腰,“小心點兒!”

陰謀得逞的他低頭溴了溴她身上淡淡的清香,舔了舔舌頭,“好餓啊。”

“那你想吃什麼,我叫外賣。”她遞給他紙巾擦汗,接着把空調和電扇打開了,再從冰箱拿出一玻璃瓶的冰凍酸奶。

林懷瑾大喇喇地往沙發一坐,含着酸奶管子吸溜吸溜。半晌,他緩緩開口:“我好想吃勝記的海鮮。”

勝記海鮮在香港西貢大街,是一家非常有名的米其林一星酒家,他們開了半小時車去到關口,通關再坐半小時的士到達,這會兒已經八點多了。

他飢腸轆轆地對着菜單一通亂勾,還特別豪邁地一揮手,“哥請客!忌了這麼久,終於又可以胡吃海喝啦!”

招牌菜是林懷瑾最喜歡吃的酒糟粉絲蒸元貝,淺紅色的粉絲帶着淡淡酒糟味,不同於一般的白色蒜蓉粉絲,模樣很是新奇;白嫩肥美的扇貝鮮甜回甘,一份五個吃了還意猶未盡,他隨即又叫服務員多上了一份。

脆皮滑豆腐是服務員特別安利的小吃,外表金黃色的一塊一塊看起來很像雞排,咬一口“嘎吱”一聲,脆皮包裹着猶如牛奶般絲滑的豆腐,一脆一嫩的口感搭配地天衣無縫,復蘇吃得愜意,滿足地眯起了眼睛。

主食她要了一份芝士龍蝦伊面,還是她一如既往熱愛的味道,芝士味濃,龍蝦Q彈。他的則是鮮蝦揚州炒飯,她用勺子舀了一口嘗味,米飯粒粒飽滿圓潤,不幹不膩,吃口爽爆。

還有咸鮮適口的椒鹽鮑魚、麻辣入味的姜蔥炒蟹、軟糯不油蒜蓉豆苗,這麼多菜漂漂亮亮的擺在一起,他們吃得不亦樂乎、身心滿足,彷彿治癒了一年的不愉快。

吃飽喝足從包廂出來的時候,他還提議去周圍逛逛,順便買兩個好吃的豬扒包帶回去明天當早餐。

復蘇當然沒意見,所謂吃貨所見略同,她還揚言排隊去買好吃的珍妮曲奇。只不過香港人多地域小,也算是歪打正着,林懷瑾被一個二十歲左右的男孩喊住了。

“林老師,好久不見,您身體好點了嗎?”

這個男孩曾經在一檔唱歌節目中選了林懷瑾擔任導師,他自然而然地迎上來打招呼。林懷瑾嘴角一歪,手裏的雪糕融化滴落,一旁遞紙巾的復蘇也入了男孩的眼,無以遁形。

林懷瑾大大方方地勾住他肩膀,帶他走到一邊,小聲說道:“那個什麼,我們就是普通朋友出來一起吃飯……你最近在忙什麼,我最近可能有些項目想找你合作……”

那男孩瞠目結舌,只是懵懵懂懂地點了點頭。

出了這件事後,復蘇幾乎拒絕再和林懷瑾一起出門,“我晚節不保了!”她成天留意新聞。

“嘿!我出來了。”林懷瑾很喜歡在電視前看自己,看着看着還會歡呼雀躍、手舞足蹈。她說他變態,他反倒也不害臊,笑咪咪地問:“慢悠悠你去的那期看了沒?”

“看了一點,剪了很多吧。”她無奈擺手,一期節目90分鐘裏,竟然多數是她和林懷瑾的互動,掀起了軒然大波不說,還霸佔了幾天幾夜的熱搜榜。

他很自信地理了理劉海,“不錯,坐實了我的痴漢本痴。”

媒體評價音樂才子林懷瑾啊,有顏多金、大方得體,溫柔體貼、深情款款,待作家復蘇八年如一日……可她只想轉過身“呸”一口,“我一點兒也沒看出來。”

“呸什麼呸,你過來說說!你怎麼那麼不屑於我呢?”

“我根本就不屑於告訴你。”她光腳坐在一張竹編的搖籃椅,悠哉悠哉地吹着空調涼快。

林懷瑾逗她的慾望一下子被勾起,他猛然上前握住她的右腳,不輕不重地撓她腳心,“嗯?說不說?”

“啊哈哈哈……”復蘇倒在椅子,笑得花枝亂顫,一邊掙扎一邊低吼:“救命啊,非禮啊,耍流氓了!”

“你喊破喉嚨都沒人救你!”

“破喉嚨破喉嚨……”

復蘇其實並沒有口中說的那般嫌棄他,她甚至已經習慣了身邊有他的存在,除了他對她動手動腳以及講黃段子的時候,她平時還蠻喜歡陪他聊天的。

“說吧,你喜歡哪個類型?我看一下我還有沒有機會轉型?”他搬了小板凳,與她面對面,輕輕搖晃她的搖椅。

她想了想,笑意盈盈,“我喜歡河圖。”

“河圖?”他飛快在大腦容量中搜索這個關鍵詞,“一個古風歌手?”

“嗯!”她開心地點頭,“我喜歡他好幾年了,他好可愛,又萌又賤,唱歌也很好聽,但是他做人很低調,沒怎麼在人前露面。”

“有我帥嗎?”他語氣酸酸的。

“不是光看外表就能評定一個人的。”

“他好像已經結婚了吧?”

“那又怎樣,反正他是我的superstar!”

醋意越來越濃,他不悅地“啊”了一聲,“我還一直以為我才是你的superstar呢?復蘇,你有沒有搞錯,你放任一個這麼優秀的我,去追逐一個已婚男人?”

她傲嬌地別過臉,“這不是追逐,這是欣賞,是一種只能遠觀而不可褻玩焉的距離美。”

“你的意思是只要我離你遠一點,你也會這樣欣賞我?”

“沒有,這不能混為一談。”

“那你喜歡我跟你近一點?”他湊近她,卻得到她踢過來的一腳,“那你喜歡我什麼樣子?”

“你不要太幼稚。”復蘇脫口而出,“像你平時寫歌、錄音……認真嚴肅的樣子就不討厭……”她的聲音越來越弱。

“真的?”他由衷歡喜,咧嘴笑道:“可是做人也不能太過於單一,我有時候會很驕傲放縱,你介意嗎?”

林懷瑾兒時的性格與現在有着天壤之別,他小時候很靦腆,一旦有人喊他名字,他就會很緊張地拽手,總是把潔白的衣角揉成一團小皺褶。

然而成年以後的林懷瑾,他站在了人生最高的舞台,接受幾萬人的歡呼喝彩,他自信滿滿地揚起手臂揮舞,大聲疾呼:“我是誰?!”

——“林懷瑾林懷瑾林懷瑾!”

是的!他是林懷瑾,他一路磨練心志,慢慢變成了自己喜歡的模樣。他不願與人撞衫,不刻意模仿別人,哪怕在她面前,他也不盲從不卑微。

可他總把不好的一面藏在了孤傲的外表,在他心中瓦解的界線沒被撂倒之前,他渴望被她珍惜、崇拜,直至她深刻明白:世間只得一個林懷瑾。

“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存在,每個人都是風格各異的自己。你的姿態、你的青睞、你的揮霍、你的存在,它們都在無聲無息的時間裏穿越人海、飛過山崗,帶你去到最渴望的地方,活出人生最理想的模樣。”不日,復蘇在雜誌周刊發表了這樣一段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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覓音傳情兩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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