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不是藝術家
許一飛和蘇諾言兩人對視了一眼,對此不知該發表什麼評論。
過了一會兒,蘇諾言問:“你好像對迷幻搖滾沒什麼興趣啊?”
“是沒什麼感覺。”許一飛低頭喝了口雞尾酒,又說:“倒是你,不是說有段時間很喜歡這種風格的音樂嗎?剛剛看你也沒表現出太大熱情啊?”
“都說了是有段時間咯,那就不是現在啦~”要想蘇諾言不詭辯,除非她跟你不熟。然後就聽到某傲嬌少女小聲的補了一句:“是有段中二時期蠻喜歡迷幻搖滾的,現在就還好。”
許一飛斜着看了她一眼,“你這音樂審美不行啊~”
蘇諾言“噗”地一聲笑了出來,這話里調侃何星宇的意思恐怕聾子都聽出來了。
“嗯,反正我也沒打算做什麼大藝術家、音樂家。我的目標是做一個分享自己想法、感受的創作歌手,既然是要跟大眾分享,那當然是要考慮聽眾的接受度、要做到足夠‘流行’啦。曲高和寡?”蘇諾言伸出了食指,晃了晃,“不可以的~”。
“大眾最愛的不是旋律簡單、朗朗上口的口水歌?你這樣可是要被某些人鄙視的。”
“誰跟你說我要寫要唱口水歌了?能不能不要低估大眾的審美能力?口水歌是容易火,但不代表只有口水歌能火好嗎?你看看近年來流唱廣的歌,雖然口水歌佔了大多數,但像《蛻變》,《地心和海底》這些歌也很火,它們都不是口水歌吧?當然,這裏就不得不提某創作歌手的《諾言》,演唱難度非常大,但也爛了大街,為什麼?還不是因為好聽。”
許一飛聽到《諾言》這歌名的時候忍不住嘴角抽搐:知道你自戀,真不知道你這麼自戀,有你這麼自吹自擂的嗎?
可惜某創作歌手對此一無所覺,沒有絲毫臉紅,繼續說:“所以,這說明了什麼?說明了,聽眾能欣賞的不只是口水歌。只是現在好像越來越多的老牌歌手為了追求所謂的‘高級’感,出的歌在旋律方面越來越不走‘尋常路’,也越來越不入耳了,彷彿旋律一順耳就低級了似的。可在這個全民快餐的時代,如果旋律做不到第一遍就吸引人,那基本就告別傳唱了,當然那些走惡搞風格的歌除外。所以,把聽眾推向口水歌的會不會其實是率先拋棄聽眾的‘高級歌手’們呢?反正,我個人覺得旋律入耳和歌曲的內涵是不衝突的。我不會為了追求自我的表達而忽略聽眾的聽感,也不會為了迎合聽眾的喜好就犧牲自己的想法。一個好的唱作人不就是能很好的平衡自己和受眾的創作者嗎?總之,我的目標就是要做大眾喜歡但又不流俗的音樂!”說著還舉起了拳頭為自己打了打氣。
許一飛看着蘇諾言,覺得自己有必要重新認識一下眼前這個任性傲嬌的大小姐。
反倒是蘇諾言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幸好酒吧里燈光本就不怎麼亮,她臉上的紅暈才不那麼明顯。不過蘇諾言的嬌羞也不知道有沒有持***,很快她就用大大咧咧掩飾過去:“幹嘛這麼看我?雖然我知道我很優秀,很有想法,又很酷,但你也不要太崇拜我。”說著還傲嬌地甩了甩額前的劉海。
許一飛頭上的黑線就快要實質化了,剛剛累計起對某人的respect一秒瓦解。正想說些什麼,何大藝術家的聲音就從身後冒了出來。
“看來我今天運氣還不錯。”何星宇看起來有些興奮。“喏”
然後神秘兮兮地在燈光昏暗處攤開了手心。
許一飛和蘇諾言兩人望了過去,只見幾粒顏色鮮艷的藥丸子。雖然沒說是什麼,可就連蘇諾言這個只聞其名不見其身的小白,都大概猜到了它是什麼。
何星宇臉上的神情依然得意,“從個玩音樂的朋友那拿的,你不知道他有多寶貝,這可是他的創作繆斯,一顆下去,那靈感。。。漬漬,噴涌而來,他說有事能一下寫個兩三首出來。不過,我是覺得他誇張啦,呵呵呵,不過對音樂的靈敏度會高點這是真的。”說著,把攤開的手往前伸了伸,“吶,今天的氛圍正適合寫歌,來,試試,看看會不會多點靈感。”
接着又看了眼許一飛:“一飛兄也試下吧,雖然你可能不會寫歌,不過,也算是個不錯的體驗啦。嗯,說不定這對電影電視劇的創作也起作用呢,藝術嘛,都是相同的嘛。呵呵呵。”
許一飛皺了皺眉,看了眼蘇諾言:這就是你說的。。。音樂交流?
他向來對這類擦邊球藥物都敬而遠之。前世的他身邊也不乏那些自以為很酷玩得很開的同齡人,玩得再瘋的也不是沒見過,只是他的家世和他本人對自己的要求本就幾近於嚴苛,別說是毒了,就算是煙他也是不沾的。如今又怎麼會突然失智跳坑玩呢。
而他也確實有些看不起那些需要用藥物來尋找刺激的。被藥物控制,這算什麼?
如果這點自制能力都沒有,又怎麼會有資格做穩家族繼承人的位置。所以,通常那些大家族的核心成員都算得上品行端正,至少表現出來的是這樣。就算真有行為出格的,相信也很快被抓住把柄清出核心位置了。反而是那些邊緣成員奇葩事一籮筐。
蘇諾言看見許一飛的眼神之後,慌張地想張嘴解釋什麼,可許一飛這時已經轉回頭,對何星宇笑了笑,拒絕道:“謝了,不過不用了。”
何星宇的目標本就不是許一飛這個礙事的傢伙,自然也沒再堅持什麼,只是轉頭看向蘇諾言。
蘇諾言還沒開口,許一飛卻已經在一旁開口:“她也不用了,謝謝。”
許一飛不是個喜歡干涉別人的私人選擇的人,可剛剛他卻搶答得比蘇諾言這個當事人都快,明顯沒沉住氣,這完全不像他的行事作風。
大概是真的把蘇諾言當成自己的朋友了吧。
又或許人是他帶出來的、還答應了她經紀人照顧好她,總不能不把她好好的帶回去吧。
又或許是完美主義發作,不想看到一張白紙滴上討人厭的墨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