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餘生只愛你(安歌)

第115章 餘生只愛你(安歌)

我並不是一個羅曼蒂克的人,也不喜歡轟轟烈烈的愛情,曾經我以為我會和陸離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就這樣從校服到婚紗,然後結婚生子,過着最普通最平凡的日子,可是我萬萬沒有想到,陸離居然真的走了,而且永遠都不會回來。

如果不是承宇,我想我永遠都不會知道陸離選擇決絕的離開是為了我。是陸離教會了我,有一種愛是放手。所以為了陸離,為了我自己,為了我那得到又失去的愛情,我選擇了放手。

可是,有些事情,就好像陳年的老酒一樣,總是會在午夜夢醒的某一刻突然記起,就像我對陸離的想念。

在還沒有遇見田川之前,我常常在入睡前祈禱,祈禱能夢見他,可是他居然一次都沒有入過我的夢境,有好幾次,我念着他的名字,腦補着我們的過往,在半夢半醒之間呼喚着他的名字,然後睜開眼睛,心裏會有一絲竊喜,以為自己夢見了他。

我以為我這一生都不會愛再愛上任何一個人,可是命運就是這樣奇妙。

在我決定離開省城重新開始新的生活的時候,在開往京城的列車上我遇見了田川。

我以為我並不愛他,可是後來,我還是不知不覺的愛上了他,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

是初見的那一次回眸?

還是跟他一起躺在海邊看流星的時候?

還是他半夜爬進我家對我的無理取鬧?

亦或者是站在老宅門口對我的款款而笑?

……

時光那麼長,歲月那麼久,久到我已經記不清我是哪一次愛上了他,又為什麼會愛上他。

就在我以為我們雖然歷經坎坷,最終還是訂了婚能夠在一起的時候,上天居然跟我開了一個玩笑,就連我自己都不相信,陸離會是田川的弟弟,從未見過的弟弟。他雖然沒有跟我分手,卻一直冷着我,等我們經過了漫長的冷靜,忘記了當初為何要生氣冷落彼此的時候,謝依依卻很適時的懷孕了。

無論愛與不愛,在責任與擔當面前,我們都不能逃避。

所以我選擇了離開,不僅僅是為了謝依依和他的孩子,還有他的事業,他的前程。

那天,我明知道這都是謝依依的設計,可是我卻不能揭開,不能解釋。因為我知道,相對於我的不甘心,我更不願意看到的是一個沒有爸爸或者媽媽的孩子。我只能眼睜睜的看着他的絕望、傷心、憤怒還有一遍又一遍懇求,懇求我給他一個解釋。

他甚至說,“你跟他開房,被他碰,就不能讓我碰嗎!……”這樣的話來激怒我。

我知道他是因為一時的惱怒。

我知道他其實是愛我的。

那時候,我想着,反正,從今以後,我們再也不會再見了。所以,我寧肯忍着心裏的酸澀和被誤會的不甘心,也閉口不言。

後來,我們在會議上再次碰見,他對我表現出了顯而易見的厭惡和不耐煩,我知道,他恨極了我。

可是,謝依依與李總一起設計我,他卻出手護住了我。

那時候,我是鐵了心要離開他,鐵了心的認為,他會和謝依依結婚,而我們,不管怎麼努力,最終都會結束。

可是即便那時候是那樣的堅定要離開,要放手,卻也難過的要命。

後來,究竟是源於哪一次的交集,我開始不那麼堅定的想要放手,甚至想告訴他真相。

是我醉酒後,他背着我回家;

還是陸離媽媽的話點醒了我?那年春節回家前,程美給我郵寄了京城的特產,讓我抽空去看看陸阿姨,據說她那裏的小朋友都很喜歡我們城裏的零食。

趁着冬假的時間,我買了去陸離媽媽那裏的車票。

她說,“你是個好姑娘,陸離沒福氣。我知道,田川喜歡你,你也喜歡他。這是他離開時給我的,我覺得應該讓你知道。”

拿着畫冊的那一瞬間,我的眼淚忽然就像斷了線的珠子一樣,漱漱而落。

陸離跟了媽媽的姓氏,田川跟了爸爸的姓氏,他們雖然差了六歲,卻都念了一個學校,只是彼此都不知道彼此的存在。

坐在回程的火車上,我一頁一頁翻看着他的畫冊,他的畫冊全部都是用鉛筆畫的,每一頁都是關於我的點滴。

可是,如今的我們真的還能回到從前嗎?

陸離的媽媽問我什麼時候結婚,我含糊應答,她一邊做飯一邊感嘆,“你呀,不要想那麼多,喜歡就要努力爭取……”

“喜歡就要努力爭取嗎?”似乎就是打定了這樣的心思,春節假期我終於下定決心去京城找他。

是為了遇見還是為了尋找,我並不確定。

在京城的時光咖啡廳,我從早晨做到了晚上,終於在第二天的中午,我打算離開的時候,抬頭的那瞬間,忽然看見田川就坐在我的對面,剛想起身,看見他領着一個小姑娘坐到了他的身旁。

那一刻,我淚如雨下。

如果我出現的再早一點,是不是我們之間就不會有這麼多的風雨隔閡。

如果我出現的再晚一些,晚到我們經歷了各自的風雨,是否我們也不會那麼輕易的分開?

還是那條青石磚蒲城的小路,我已經很久沒來過了,沿着行人路走着,卻不知道應該去向哪裏,這一次,應該是徹底的忘記嗎?

我想我們真的回不去了。

從京城回到省城后,我毅然決然的遞交了辭職申請。

可是,後來,他居然在公司會議上為了保我開除了人事李總?

他還親口告訴我,謝依依的孩子不是他的?

在我被綁架在最無助的時候,轉身抬頭看見了他……,他帶我回家。

那次,他突然失聯了,張總告訴我的那些話,說他一直念叨着我。

我縱然萬分不舍,可是我還是拒絕了他。

大概就是他真的走了以後,我開始無法控制的思念他;

我一直都知道,我是愛着他的。

遇見了他以後,其他人都變成了將就。

我已經30歲了,到了一個連愛情都不敢輕易提及的年齡了,像我這個年齡的人再也不會有一個十年重新愛過。

從前,我以為我愛的是陸離,後來我才知道我愛的是自己的心結,等我打開了心結,卻錯過了他。

還好,兜兜轉轉,我們又重新在一起。

陌陌紅塵,浮世清歡,是誰點燃了煙火,是誰愛上誰的容顏。

這一生,我願意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就算有一天,我們容顏遲暮,依然會牽着彼此的手,傾世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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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相見,如此便可不相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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