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中華帝國新行政與統治體系
一.行政單位:
特殊類:蒙古,西藏
行省:新鄂,黑龍江,吉林,奉天,直隸,山西,陝西,甘肅,青海,新疆,四川,湖北,河南,安徽,山東,江蘇,浙江,江西,湖南,貴州,雲南,廣西,廣東,福建,台灣,呂宋,新蜀,新湘。計二十八行省。
二.軍區體系(總督):
滿洲總督,轄新鄂,黑龍江,吉林,奉天四省
直隸總督,轄直隸
兩江總督,轄江蘇,安徽,江西
閩浙總督,轄福建,浙江,台灣
兩廣總督,轄廣東,廣西,海南島
雲貴總督,轄雲南,貴州
四川總督,轄四川
陝甘總督,轄陝西,甘肅,新疆
湖廣總督,轄湖南,湖北
東海總督,轄新蜀(九洲島),新湘(四國島)
山東,山西,河南,初時只設巡撫,不設總督,後面待總督職權範圍變化后要新設職位,蒙古和西藏情況不同。
三.國防軍體系
皇家陸軍,暫由一百個鎮組成,總計一百二十五萬常備兵力,此非定數。
皇家海軍,暫由三個大艦隊組成,總計十萬左右兵力,此非訂數。
陸軍航空隊
海軍航空隊
全國國防軍常備總兵力約一百四十萬
四.國家行政體系
最高級:皇帝
內閣部門設置:工業部,農業部(農牧漁林監管),商務部,郵傳部,教化部(含宗教事務,移民歸化事務等),宣傳部,戶部,吏部,教育部,理藩院,刑部,大理寺,清政部,外交部,民政部,稅務部(從戶部拆分)。其中,刑部,大理寺,清正部,稅務部,教化部,有部份強力權力,部分擁槍。
軍事部門設置:陸軍部,海軍部,總參謀部,總後勤部,兵器部,兵役部,後面可能要新增設國防部,將陸軍部海軍部與兵役部的職能重新劃分。
在皇帝和內閣之間,有部分行政職能設置咨議會,相當於皇帝私人國策顧問的角色。
省一級職能部門單位為司,府一級叫局,縣一級叫科,部分部名有變化,例如大理寺下面的垂直部門叫律政局(科)。
五.其他未盡事宜,陸續補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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