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誣陷
楊宗謹遇到了大麻煩。
就在通天道聖女事件結束后的第四天,在自己的書房的時候。
他被京西路轉運使派人給抓了。
原因是,有人死了,而新任轉運使燕駿懷疑兇手是楊宗謹。
不,這已經不是懷疑了,而是確定兇手就是楊宗謹。
否則,燕駿不敢動手抓捕楊宗謹。
敢這樣做,是因為他有確鑿的證據。
一件楊宗謹隨身攜帶的東西。
匕首。
死者的屍體上,發現了楊宗謹那柄削鐵如泥的匕首。
現在,楊宗謹正在他很熟悉的府衙正堂里,雖然沒有被戴上手銬腳鐐,卻脫去了官服接受燕駿的審訊。
除了燕駿,還有王飈也在場。
王飈是連夜趕回來的,他的弟弟王縉被殺,兇手雖然被抓,卻不認為曹國棟是真正的兇手。
至於他為什麼這麼認為,估計是和昭明文選有關。
“堂下何人?”
“楊宗謹。”
“年齡。”
“二十二歲。”
“犯了什麼罪?”
“不知道。”
“不知道?”
燕駿一拍驚堂木,滿臉威嚴。
楊宗謹卻坦然自若,彷彿未曾聽見這聲嚇唬百姓的驚堂木。
只是沒想到從他穿越到這個世界這麼多年,是第二回被人抓到正堂審問。
“你可是潁州府尹,而且你偵破的案子不少,可以說是相當有名。二十二歲就能有如此成就,可真是前程似錦。但是,你為什麼要殺人?”
燕駿坐在堂上,一臉正氣,國字臉擺在那裏,表情相當嚴肅。
楊宗謹心裏清楚得很,這是他在誘供。表面上在捧你,實際上是利用這件事來誘你說出不該說的話。
所以,楊宗謹態度堅決:“我沒有殺人!”
“好,既然你沒有殺人,為什麼死者的身上會有你的匕首!他從外地遠道而來,只是一個想好好做生意的普通商人,如果不是為了走你的門路,根本不會和你認識。這樣的人,怎麼可能帶着你的匕首,還死於匕首。”
燕駿說的很清楚,也沒有說錯。
不過是他,連楊宗謹自己都想不明白。
死者叫郭榮,年齡不大,剛滿三十歲,世代經商。平日裏到處行商走貨,與人十分友善,四處賠小心,不敢得罪任何一個人。
到了潁州境內,郭榮得知新的府尹是楊宗謹,就前來請楊宗謹吃飯。
不過他非常的聰明,不自己直接邀請,而是通過潁州其他商賈的關係邀請楊宗謹。
這些地方士紳商賈是地方基礎,他們的面子,楊宗謹不能不買,於是就赴宴。
在宴會上,都喝了點酒。本來古代酒的酒精含量不高,根本不會輕易喝醉。但是那天在飯桌上就喝醉了,每個人都喝醉,楊宗謹也不例外。
一來二去,楊宗謹就認識了郭榮。並親自送他到望月客棧住宿,幫他付了房錢,然後回了府衙。
結果不出意外,回去就被李媗之劈頭蓋臉一頓臭罵。然後待在了書房裏過夜,一夜渾渾噩噩的過去。
可是,當天晚上,郭榮就在客棧里死了。
他是被人尖銳的刀子活生生捅脖子捅死的。
而兇器,自然是楊宗謹的匕首。
更奇怪的是,在他房間的地板上,沾着血跡寫着四個字。
初、復、初、半。
四個字是豎著寫,自上往下。
還是店小二發現了郭榮的屍體,時間是第二天早上,店小二來打掃房間看到的。
巧的是新一任京西路轉運使燕駿在來潁州府衙視察的路上,聽說了此事。
就在今天晚上,他趕到潁州,把楊宗謹逮住。
楊宗謹本來是想驗屍,並且偵破案件。但是沒想到王飈先一步,並且用順昌軍包圍了現場,楊宗謹沒辦法靠近一步。
直到現在。
楊宗謹完全落入了敵人的陷阱中。
至少,楊宗謹自己是這麼認為的。
他覺得自己喝醉了酒就回了家,然後一直待在家裏,醉倒在床上。
根本沒有時間去犯罪。
何況,他好歹是一個潁州府尹犯不着為了區區錢財,跑去殺人越貨吧。
“你身為潁州府尹居然親自去送一個小小的商人,這在情理上根本說不過去!你自己能說得出一二三嗎?”燕駿繼續咄咄逼人。
而楊宗謹卻顯得無可奈何:“我不知道,但這是一起很明顯的栽贓陷害!”
他很氣憤,這是一個不用腦子,只要用屁股想都能想出來的問題。
而這幫子人居然想不出來,還把他抓起來,當了一回“兇手”。
“我們有人證!望月客棧的店小二在昨晚寅時,發現你,就是你本人!出現在瞭望月客棧的附近。”
燕駿又是一拍驚堂木。
他帶來的衙役配合的用殺威棒拄地,嘴裏喊着:“威武……”
人證?
開什麼玩笑!
楊宗謹這麼多年都乾的是尋找人證和物證,沒想到居然有一天有個人告訴你,說你殺了人,還有人證。
楊宗謹有那麼一瞬間竟然覺得是自己記憶出了問題,難道那晚真的因為喝醉了跑去殺了人?
不可能啊!
但是這樣的話,要怎麼解釋匕首的事情?
真是喝酒誤事啊!
楊宗謹很後悔。
“你既然要嘴硬,我就讓證人進來和你對質!”
燕駿或許是因為楊宗謹是破案高手,是真正的老油條,一般的心理施壓什麼的對他根本沒用,所以一拍驚堂木,就有衙役出去帶人。
楊宗謹意外之餘,也在思考着這是為什麼。
不過進來的人並不是人證,而是一個身穿盛裝、很有威嚴的人走了進來。
她就是惠國公主,趙福霖。
目前這種情況,也只有她能夠壓得住檯面。
燕駿和王飈一見是公主駕到,立刻從堂上走了下來,向公主行禮。
“把楊宗謹放了,他不是殺人兇手。”趙福霖一聲令下。
她身後跟着的幾個衙役走進來,托着楊宗謹的官袍和腰牌來到楊宗謹面前。
“公主?不是他?可是人證物證!”燕駿不甘心。
“那也只能算嫌疑人,而不是你們口中的殺人兇手!”趙福霖理直氣壯地道,“楊宗謹的確出現在望月客棧附近,可是他在那裏根本不是殺人,而是唱歌。”
唱歌?楊宗謹的臉唰的一下就紅了。
趙福霖瞥見,為了故意讓他出醜,繼續道:“他唱的歌,附近百姓都能記得,滄海一聲笑,滔滔兩岸潮。就是曲調有點怪,不是雅樂。”
眾人哄堂大笑。
如果現在地上有個裂縫,楊宗謹相信自己可以鑽進去。
“什麼?人證的話怎麼能算。”燕駿做最後的掙扎。
“那個店小二隻說自己看到了和楊宗謹形容相似的人,可沒說是楊宗謹本人。再者從他唱歌的地方,到望月客棧需要翻越一條街,這是他做不到的事情,所以他的嫌疑減輕了,應該是有人在陷害他。”
趙福霖依然有理有據的解釋給燕駿聽,非常的有耐心。
燕駿一聽,也就沒有了脾氣。
或許他認為是公主在有意偏袒楊宗謹,心有不服。
楊宗謹並不怪燕駿,儘管他有強行牽扯之嫌,但是算是有實質的物證和有懷疑成分的人證。
作為一個推案,就該只相信證據,那樣才做得好。
如果不是有新的證據出現,楊宗謹自己都懷疑是不是那晚的記憶出了差錯,因為這個案子,怎麼看他怎麼有嫌疑。
穿上了官袍,繫上了腰帶,掛好腰牌,楊宗謹提出一個想法。
他道:“我想去下現場。”
立刻遭到燕駿的激烈反對:“你是涉案人員,不能。”
楊宗謹也據理力爭:“我被陷害了!到了現場,說不定我能回憶起什麼。”
燕駿還是覺得不妥:“就算你不是殺人兇手,也是嫌疑犯,怎麼能到那種地方。”
這個時候,趙福霖果斷的站了出來:“在場諸位,有誰敢說,自己的破案能力強過楊宗謹!如果有的話,本宮就把他關進大牢。直到洗脫嫌疑,才能放出來。”
沒人敢開口。
就這樣一錘定音。
楊宗謹終於接觸第一手材料,來自仵作吳仲秋的屍檢報告。
在看到屍檢報告的那一刻,楊宗謹就陷入了沉思。
雖然楊宗謹自認為不是兇手,但是兇手身上的每一處傷痕都是他的匕首造成的。非常的鋒利,傷痕呈現出整齊的痕迹。
更為可怕的是,死者身上還有大量的指紋,一個個指紋非常的清晰。不是只有一個指紋而已,而是大量的,帶着血的指紋,充斥在死者的身上。
在古代指紋是不能輕易入罪,因為在這方面的準確度不是很高。
但奇怪的是死者身上的指紋和楊宗謹按下的指紋高度重合,這就說不過去了。
楊宗謹的額頭開始流出細汗,這是一種本能的恐懼。也是一位破案高手對於案件背後本能的思考後,感到的恐懼。
如果只有一個指紋的話,還可以理解為有人想故意陷害,偷偷印下他的指紋,然後留在案發現場。
但是這麼多,幾乎不可能做到。
這世界上不可能有這麼嚴絲合縫的犯罪,只有刻意製造完美的現場。
而製造現場的人,無疑是躲藏在幕後拿着明晃晃的尖刀,對準他後背的人。
這人會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