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6鬥法
林靈素與奸臣蔡京鬥爭也很堅定的。據宋名臣趙鼎《林靈素傳》云:
先生有一室,兩面窗前門後壁乃入靖之處,中有二椅,外常封鎖,不許一切人入。雖駕到,亦不引入其室。蔡京疑,遣八廂密探之,有黃羅帳、上銷金龍床及朱紅椅卓。奏上:林公有僭意,願陛下親往,臣當從駕指示。敢有不實,臣當萬死。帝即幸通真官,先生迎駕起居,帝與京逕入其室,啟封關鎖,但見粉壁明窗,椅卓二隻,他無一物。蔡京驚惶戰懼,叩頭請罪。先生請問其因,帝曰:蔡京可誅。先生奏乞赦之。
顯然,老蔡這次處心積慮的構陷又以失敗告終,狼狽不堪。
由此可見,他對童貫、蔡京奸黨的態度,不是如《宋史》上說的一味逢承,了無是處的。不僅有先見,而且有肅清奸黨,重振朝綱的堅定立場。
比如對林靈素在京與太子的矛盾事件的記載可以看出兩人的見解相近。趙與時寫道:
皇太子上殿爭之。令胡僧立藏十二人,並五台僧二人道堅等,與靈素鬥法。僧不勝,情願戴冠執簡。太子乞贖僧罪。有旨:“胡僧放,道堅系中國人,送開封府刺面決配,於開寶寺前令眾。”
趙鼎是這樣記載這同一件事的:
一日皇太子上殿奏曰:林靈素妖術,願陛下誅之。臣每日念他自知法廣大,不可思議,如陛下不信,乞宣法師等皆見在京,可與林靈素鬥法,別其邪正。時有十四人會於凝神殿,帝宣太子諸王暨群臣觀看。先生卟水一口,化成五色雲,中有仙鶴百數,一飛繞殿前,又有金龍獅雜於雲間。某等奏曰:此非也。乃紙龍鶴耳,容臣等諷大神睨,即令龍鶴墜地,化為紙也。太子聞之,喜曰:若果然,則林靈素法偽當斬。正誦嘆間,十四人中止有兩人能諷,餘者皆不能語言,面若死灰。皇太子叱先生曰:諸人若死,教爾還命。念吮訖,仙龍鶴加百數,蔽日遮雲。帝曰:此件無效,別有何術?十二人皆伏地戰懼,其二人奏云:臣能吮水百沸。宣水令呎,果然。太子擎水盂向帝前,呼先生看。先生取氣一口吹水中,水即清凍且結成冰。帝責云:本朝待汝等甚厚,敢來妄言,先生奏云:乞燒木炭一千斤為火洞,表裏通紅,臣乞與二人同入試驗。良久火洞已成,先生云:臣乞先入洞,乞令二人隨入。先生入火洞,火不着衣。諸人伏地哀鳴,告太子曰:乞救臣等性命,情願戴冠執簡,聽役施行。皇太子下殿拜告,乞納皇太子冊贖。奉聖旨免罪,惟道堅二人系中國人,不應罔上,送開封府刺面,決配於前令眾。宣和元年正月八日,上詔天下僧徒並改稱德士。先生上表云:臣本山林之士,誤蒙聖恩,若更改僧徒,必招眾怨,乞依舊布衣還鄉。聖旨不允,不得再有陳請。
這兩段文字除詳簡之外,沒有什麼矛盾之處。趙鼎是林靈素同時代人,所以行文如流水,詳而如臨其境。
林靈素回到溫州后的事,溫州人是最清楚的,我認《宋史》所載,可能有所出入。林靈素生於公元1075年,死於1119年,時在重和二年。這年改元為宣和元年。這時,林靈素已不在京師了。況宣和年間在溫州作通判的江端本已是第二任,第一任是孫概,就不可能會與林靈素狹路相逢的。這活通判調查死道士的事,純屬污陷。可見《宋史》有杜撰之嫌。
林靈素辭職回溫州時,只有弟子張如晦辭官隨他南下。趙鼎記云:
先生頃在京時,雖宰執親王不與交談,亦不接見賓客,惟虛靜天師至,即開門對話終日終宵。此外則東西皇城使張如晦者,舊在通真宮,出則同行,坐則同席。宗師法教,獨張一人得其妙也。既還鄉,則同居永嘉。”方誌中對林靈素的死記載得很有趣:1119年的中秋這天,對如晦說:“可於扈嶼靈官山劚地五尺,見石龜蛇則葬我,葬畢宜遂去。”這夜三更時分,援筆題曰:四十五年務生,浮名薄利崢嶸。要說神仙的路中秋月下三更。這時風清月白,忽聞要雷聲,稽首而化。徽宗皇帝見遺表,詔守臣治葬。挖地五尺時,果真有石龜蛇出現。棺木一下塞穴中,就“雷電大作,雲霧晦總,失其所在。”隨葬的有微宗皇帝御賜的七寶數珠,雷霆八角印及冠劍。靖康元年欽宗皇帝派使者來取隨葬了的數珠,將要挖開墳,這時“天昏地暗,百怪雜出。
使者驚慌失措,跪地叩謝,天才放亮,只見所要的寶珠明噹噹地已掛在上。這是地方志所載的,看好象是神話,但我作他的同鄉後人,還是認為這是真的才好!不然豈不冒瀆了先賢。修志的人也是一頭霧水,因此在文末,記了一句莫名其妙的文字:按舊志記錄如右,與《宋史》所載不同。我想,永嘉有很好的修地方志傳統,宋元以來就已有之,況林靈素作當時的名人,宋代的溫州人對他的事應是有記錄最清楚的。對宋史所載也是表示懷疑,因而在末處註明,按舊志錄如右的。
其實方誌中的這些記載與二趙所述基本一致。趙鼎記云:宣和元年八月,忽一日攜表見太守,乞為進。及別州官親族鄰里,曰:“塵世不可久戀,況大禍將及,即當辭去。”至十五日既望,命如晦曰:吾法門以付惟汝,尚有六印九符並六丁妙用神機,盡付與汝,世代只傳一人,無致輕泄。並七寶素珠一串,如主上來取,即便分付。汝將來當為朝廷全節大忠,今則別去,他時神霄再會。
阿米看了一氣腦子亂鬨哄的,不是十分明白,只是知道童貫、蔡京等人都是禍國殃民的大奸人,林靈素能夠與之周旋而且勝多敗少,可見能力和氣度非同尋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