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再入戰場

第12章 再入戰場

半個小時之後。

“兄弟,你看下,你買的東西數量對不對?”

幾個身穿黃色背心的小哥擦了一把汗,詢問方牧。

方牧看了看,而後笑着點了點頭:“嗯,沒錯。多謝了。”

“小事兒,那我們走了。記得好評喲!”

幾個小哥笑道,然後離開了。

方牧的屋子裏現在多了一大堆東西……

都是他剛才在網上買的。

是的,一星戰場當中,一樣有外賣、快遞。

雖然全民都進入了進化紀元,但戰場畢竟是危險之地,不是所有人都敢於在這種危險的戰場上生死搏殺的。

畢竟,這可不是遊戲。一不小心,那是真的會死人的。而且進化者的死亡率,其實一直都居高不下。方牧這幾個月,光是在這方圓幾十公里之內,就見過不下十具屍體……

生死,在一星戰場,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而一星戰場內的城市中,還是很安全的。大量進化者存在,戰場生物,是不敢輕易往這邊來的……就算是黃金階生物也一樣。

自然而然,也就催生了很多為進化者服務的普通人。

比如剛才那幾個小哥。

他剛才在網上,買了一批物資。首先就是礦泉水、飲料之類的……他足足買了幾十件。這些水,僅他一個人用的話,足夠他用半年以上。

除了礦泉水、飲料之類的,還有食物。他剛才還點了整整一百份外賣。當然,不再是進化材質的……一天吃三個,也足夠他用上一個多月……空間武裝中,一切東西都保持凝滯狀態,放再久,這些食物,也不會腐壞。

然後,就是彈藥。

通用型12.5mm的標準狙擊彈,一共一千發……

其實他有心想要換一把槍的。但可惜,買了烈火,又吃了一頓四千五的大餐,他錢已經不多了。

只能暫時先將就着用。

除此之外,還有一把鐵鍬,一把工兵鏟,一大塊戰術偽裝布……等等零零碎碎的東西。

這些等到了戰場上,都是用的上的東西。

然後只見他一個個摸過去,每觸摸一樣東西,那東西就消失不見。只是幾分鐘之後,這足足小半屋子的物資,都已經消失了。

全都被他裝入空間武裝中……

一時間,方牧心中湧現出一種奇怪的幸福感。

第一次使用空間武裝,給他帶來的成就感,讓他如同已經擁有了整個世界……這是其他任何武裝,都無法帶給他的奇特感覺。

想一想,他一個人,就頂一支後勤保障隊……

多帶感啊?

可惜,錢不多了,要不然可以買更多物資……

砸吧了一下嘴,方牧深吸口氣,一時間意氣風發!

“走,上戰場,殺怪物,賺鈔票,升等級,買物資!……”

他大笑。

一番收拾之後,方牧推門而出,開始了他這三個月來,底氣最足的一次戰場之行……

……

……

三天後。

一星戰場,虎嘯峽谷,一個制高點上。

穿着自製土黃色吉利服的方牧正趴在這裏。

他挖了一個小型戰地工事,上面蓋了一層土黃色的戰術偽裝布,配合上吉利服,就算走近也很難看到他的所在。

和落雁平原不同,哪裏植被茂密,隨便往哪裏一趴,都很難發現他。可這虎嘯峽谷,卻是一座座土黃色的小山包,光禿禿,植被稀疏,那麼這些偽裝,就很有必要了。

畢竟,他是一名槍鬥士,還是獨行俠。

方牧現在所在的位置視野非常的不錯,能夠俯瞰大半個虎嘯峽谷。

虎嘯峽谷,顧名思義,這裏會出沒一種名為‘疾風虎’的戰場生物。而這疾風虎……是青銅階的。

疾風虎體長一般超過四米,四肢健壯,體魄驚人,不但力量強橫,速度更是極快。其奔襲起來的速度,最高可達50米每秒,當真是快如疾風……即便是在青銅生物當中,也是極為不好招惹的存在。

但方牧,偏偏就選擇了這疾風虎,作為他青銅階的首殺目標。

原因有三。

首先,虎嘯峽谷的地勢,很適合槍鬥士發揮。

周圍制高點多,視野廣,與目標距離遠……簡直是天然的狙殺戰場地。

像其他一些青銅階生物的生活區域就不同了。有些在平原區域,雖然地勢夠廣,但沒有制高點,地形太過單一,容易被戰場生物發現和追殺;

要不然就是在參天樹林中,地勢夠複雜了,但是遮擋物也多,不利於槍械發揮作用;

又要不然就是在天然洞穴之中,地勢狹窄,地形複雜,那就更不用說了……那種地勢,槍鬥士一點發揮餘地都沒有。

僅此一點,虎嘯峽谷,其實就已經算是方牧的不二選擇。

第二個原因,則是疾風虎本身,就是絕佳的狙殺目標。

戰場生物千奇百怪,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水裏游的,地下爬的……因有盡有。

而疾風虎速度雖然快,但那是在它發現獵物,或者廝殺的時候才會爆發。沒有驚動它的時候,其實它就是個大號的靶子。

隔着幾百米,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這,就保證了射擊的命中概率。

槍斗術雖然很強,但不命中目標,那也沒用……而並不是所有槍鬥士,都擁有數百上千米外,擊中籃球大小事物的能力的。

而且疾風虎是少有的獨行生物。

很多戰場生物都群居性的。比如那黑玉蟲,就是一窩一窩的行動……打死一隻,另外的也會尋找敵人。方牧上回那麼輕易的獵殺三隻,是因為他早早的佔據了有利地形,黑玉蟲被驚動也沒有發現他。

但換成是青銅階生物,那就不同了……那些生物感知非常敏銳,除非距離的足夠遠,隱藏的足夠好。否則想要一槍一個的射殺……是很難的。

疾風虎的獨行性,保證了方牧的容錯率……即便一擊沒有殺死或擊中,他也不用擔心驚動了它的同伴,從而招致攻擊。

至於第三個原因,則是因為……疾風虎的個頭夠大。

這裏的個頭大,不是因為方便命中。而是因為……他如今掌握的槍斗術,是‘烈火’。

‘烈火’可讓子彈附着火焰原能,要是獵殺的生物個頭小了,可能直接都被燒成灰燼了。

而疾風虎的大個頭,保證了它即便被‘烈火’燃燒,也還能剩下大部分的屍體,如此才能保證方牧的收益……

基於以上三個原因,選擇這虎嘯峽谷的疾風虎作為目標,就是理所應當的事情了。

……

G-301靜靜躺在身前,方牧在這裏已經隱藏了小半個小時,他呼吸很平靜,依舊在等待。

狙擊手就是這樣……一擊斃命、超遠必殺,看上去酷炫十足。

但那不過是狙擊手一槍之間的風采罷了。

而在這‘一槍’之前,更需要耐得住寂寞。

方牧,就是一個很出色的狙擊手,這份寂寞對他而言,並不難挨。

雖然他心裏其實頗有些期待……他有心將第一發烈火貢獻給青銅階生物,所以這三天來,他一直克制自己,沒有使用過槍斗術。現在早就已經有些迫不及待了。

好在,他沒有等待的太久,一頭疾風虎,就出現在了他的鏡頭之下。

他目光一凝,看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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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槍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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