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在一個陰天的下午,坐在六樓落地窗旁,窗外起着風,穿着白色背心寬闊的牛仔褲,身旁放着一包薄荷糖,關了手機,拿着一本書,看了半晌,竟歪歪地睡著了。
我夢見一個很大的房間,我以為,那是個空房間。
當我打開時,竟全部都是你,而你又是誰,怎麼會闖入了我的夢中。你穿了一件舊綠色的裙子,我看見你滿眼淚,慢吞吞地對我說:“是不是,只要我喜歡就好了,是不是,我可以選擇留下或者離開。”
我點頭,但你的眼裏並沒有看到我,我轉過頭,我身後站着一個有着乾淨溫暖笑容的男孩,他朝她伸出了手,他們牽着手,走出了空房間,穿過了一條條的街。
我跟在他們身後,緊緊跟着,生怕被人群擠散,其實人一點也不多。
醒來,風再起時。
我微笑,給熏香爐添了些香料,身上熏得滿滿的都是木香。
這洒然的光陰,我的心裏,歡喜着,沒有比這樣的日子更讓我安心了,如果可以,我願意以這樣的一個姿態活下去,愛或死。
我歡就好。
這四個字一下子清傲地跳了出來,在我面前,帶着那一段野活的青春撲面而來。
想起了杜拉斯,她說她從十八歲就開始蒼老了,她說她下輩子不做作家,她要做風塵女,她說她到八十歲時還要和年輕的男人歡愉,她果真做到了。
我為了我。
鄰家的小妹填報高考志願時,她來問我什麼專業最好找工作最熱門最高薪,我只對她說了一句話:請你,做你喜歡的。
不要為父母的喜好去選擇一個你並不喜歡的專業和愛情,因為等你到了我這個年紀,你就會明白。活着,如果不為自己喜歡的事和人活着,那麼活着,就不像活着。
她最終放棄了父母建議的專業,選擇了她喜歡的製藥專業。
看到她非常開心的拿着入學通知書,我掉下了淚,如果,讓我回到她這樣的年齡,那麼我絕對不會放棄我最初的喜歡,絕對不會。
我歡就好,是一句苦禪,只有錯過,才會懂得。
儘管說出口,那麼的驕傲,那麼的囂張,可我們的青春,就應該是這樣的。
在《我歡就好》裏,有一個叫唐未歡的女孩,她曾經是叫唐歡的,從父母離異那年起,她就固執地把自己名字改成了唐未歡,她覺得,此生她都不會再有歡樂了。
還有一個外號叫小喇叭的女孩,她永遠都孤孤單單的樣子,害怕失去,她總是對遇到的每一個人訴說自己的不開心,她會動不動就大哭尋死覓活,就是為了讓人關心她。小喇叭說自己是一個愛喊狼來了的孩子,而最終狼真的來了,還會有人來嗎?
有人說,一個女子抽煙美不美,要看她的手。總是會在難過的時候,抽一根細細的卡碧。卡碧比壽百年還細,是我見過最細的煙,不是很涼,淡淡的香,抽的時候,我有輕微的暈煙。那時的我,非常溫順。
故事裏,也會有一個抽着細細的卡碧薄荷煙,會大笑大鬧愛打麻將愛看老電影的阿刺,她還有個同胞妹妹阿蝟。
她們在一起,就是一個刺蝟,分開了,各自都會受傷。
這一本書我整整寫了一年,有我作為一個青春叛逆期走過彎路的孩子對現在的同學一個小小的願望,我也曾是一個壞小孩,我願每一個壞小孩長成堅強美好的模樣。友情的筆墨甚至超過了愛情,因為我始終相信,青春年少的時候,友情是最美好的。在我眼裏,每一個孩子,都是天使,哪怕是壞孩子。
請你與我一起,一起《我歡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