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傅加藍考上南京大學研究生的第一年暑假,田娜大學讀到一半輟學了,沒準備繼續下去,傅加藍從來沒有告訴過我原因,但我想讀書大概不是田娜的強項。

他們本來的計劃,是田娜在南京找一份工作,等傅加藍研究生畢業了,再做比較長遠的打算,那個暑假傅加藍回了一趟家,再到南京的時候,田娜忽然去了英國,是跟着南大一個英國來的交換生去的,拿的是旅遊簽證,卻延期未返,而後就跟傅加藍失去了聯絡。

等傅加藍差不多決定要報警的時候,田娜從英國寄了那個航空包裹過來,將兩個人的前塵往事,都清清楚楚陳列在那個箱子裏,一刀兩斷,既沒有說再見,也沒有說抱歉。

有的人天生就有這樣予取予求的本事,和殺伐決斷的心腸,從某個角度來說,我對素未謀面的這位田小姐,心存畏懼。我不明白的是,既然都決定了和人私奔,為什麼出國時還把前男友給的種種信物隨身帶,這算是精神分裂呢還是精神分裂呢?

這件事經過好幾個同學終於輾轉傳到我耳里的時候,已經過去一段時間了,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幹什麼,總之當我反應過來,我已經在飛往南京的飛機上,手機里存着同樣輾轉而來的加藍的新手機號碼。

我站在南京大學的門口等他,來來往往的人很多,我大包小包站在那兒格外像一個傻冒,那種等待的心情非常複雜,又像自己要被斷頭,又像要去砍別人的頭。

我真心以為會見到一個滿臉鬍渣,消瘦如狗的傅加藍,甚至都想了好幾種方案來打破我們之間兩年沒見的生疏感,權衡再三之後,我決定指着他哈哈大笑,引用老電影“無間道”中的經典台詞,告訴他出來混總是要還的——儘管他還的是什麼又還給誰,我一律不知道。

結果呢,等他從大門裏走出來,走到我面前,我一下子就失語了。他一點兒都沒有變,就連身上穿的衣服都似曾相識,黑色上衣,泛白的牛仔褲,乾乾淨淨的頭髮和下巴,如果說非要有區別,那就是他比兩年前更強壯了,整個人飽滿,結實,精氣神十足,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大男人了。

我打老遠就把他從人群里認了出來,就這麼一直傻看着他,直到他走到了我面前,第一件事是伸手接過我的行李,連我背上的書包在內一起拿過去自己背上,然後說:“毛毛,你長高了啊。”

我不假思索地說:“放屁。”

他聳聳肩:“那不是你的強項嗎。”

一馬當先地轉身:“先吃飯去吧,路上順利嗎。”

我急忙跟上,和他肩並肩一起走着,偶爾手臂會碰到他的衣服,風從我們中間吹過去,我能夠清清楚楚地感受到那一陣清涼和一點溫熱之間的交替,我們很隨意地聊着別後種種,沒有半點疏遠,彷彿從未曾在彼此的生活里消失過,天色格外光明,路人的神色都溫柔到無法想像,我從他說的每一句話里,都聽到了音樂的鏗鏘和婉轉,那種如墜美夢的虛幻感,任憑我如何自我嘲笑也仍然盤旋不去,緊緊將我包裹着。

我們去了一家川菜館,傅加藍噼里啪啦點了幾個菜,顯得輕車熟路,還都是我喜歡吃的,最後要了一個回鍋肉,問服務員:“用蓮花白炒可以嗎?”

我一口水嗆進氣管。

蓮花白炒回鍋肉是我生平摯愛,讀書的時候經常和寢室里的蒜苗黨和青椒黨為誰是正宗而大打出手,我這個人不善於隱瞞,當即就問了出來:“你怎麼知道我喜歡吃這個?”

他不以為然地看我一眼:“一起吃過那麼多頓飯之後,對你的口味總應該有一點基本的了解吧。”

啪的把菜單一合:“可以了,麻煩再上個鮮榨玉米汁。”

沒錯兒,我也喜歡喝鮮榨玉米汁。

飯菜一上,我兩眼放光,要知道我可是一天都沒怎麼好好吃過東西了,這下子什麼風度都顧不上,我撲上去憨吃,傅加藍不斷叫我慢點,慢點,後來就笑了:“你真是一點兒沒變。”

我頓時醒悟過來,媽呀,這捨生忘死的吃法可從來不是吸引男人之道啊,進退兩難之間,只好訕訕地停下筷子,傅加藍看我一眼,一針見血:“現在裝淑女來不及了。”

把一塊上好的五花三層回鍋肉夾到我碗裏:“吃東西開開心心的女生最可愛,我不會嫌棄你的。”

大概就是被蓮花白回鍋肉,鮮榨玉米汁,還有這句不嫌棄激勵了,我填飽肚子后和傅加藍在校園裏散步,走着走着冷不丁地就問他:“你和女朋友分手了啊。”

他很輕鬆地說:“是啊,那丫頭跟人私奔了,現在還在英國呢,也不知道過得怎麼樣。”

失戀失出了這個閑雲野鶴的態度,你也算是獨一份兒了,我說:“你還好吧?”

他一開始沒說話,只是伸手拍拍我的頭頂,我非常痛悔自己穿的是一雙混不吝的豆豆鞋,完全平底,不但導致身材沒有任何曲線,而且看起來跟傅加藍的身高差別非常明顯。

過了一會兒說:“還行,日子總得過下去對吧。”

又沉默了一會兒,自言自語地說:“那個傢伙,從小就不安分,誰也拿她沒辦法。”

言辭里沒有半點怨恨,反而有很多很多的憐惜,他有多愛那個女人,簡直都不用再問。我聽着這句話,聽得心都痛起來,以前我總覺得心痛兩個字很矯情,媽的有事沒事你就心痛的話,不應該十八歲那一年就直接死於梗塞嗎。

結果事實告訴我,心這個部位與眾不同,它不怎麼按牌理出牌,明明百分之百健康,沒病沒災,就因為人家隨便說的一句話,居然真的會產生被人捅了一刀的感覺。

我埋下頭去,有一瞬間沮喪到了極點,幾乎想要轉身飛奔而去,一時三刻收拾好行李就班師回朝。

所謂觸底反彈,絕處逢生,既然見面沒多久就down到了這個程度,忽然之間,我決定拼了。

我們剛好走到了一盞路燈下面,黃悠悠的光從頭頂上照下來,我站住腳步,仰起頭看着他,說:“傅加藍,你現在要是沒有女朋友的話。”我吞了一口口水,艱難地說:“你覺得我怎麼樣。”

很久以後,我想起那個耗盡了半生勇氣的夜晚,那個決定性的時刻,印象最深的並非自己如同擂鼓般的心跳,或乾燥的喉舌,或腎上腺素胡亂分泌帶來的昏眩感,而是傅加藍的眼神。我永遠無法忘記他那雙狹長明亮的眼睛,睫毛和瞳仁都很黑,無論何時何地,總是平靜而專註,這兩個詞正是他的寫照,我從未見他欣喜若狂,也未見他失魂落魄。

但那個晚上,我見到他閃爍目光,溫柔如同春日的輕風。

他撐住膝蓋,向我彎下腰來,和我臉對臉,離得只有一根指頭那麼近,而且還是腳趾頭,他就這麼一語不發,和我互瞪了很久,我手心痒痒,心裏忐忑,不知道是一把摟過去好,還是一巴掌扇過去好,兩者好像都可以很帶感。

然後他說:“毛毛,我很喜歡你。”

我腦子裏轟地一下,真的,是就跟有人在海馬區那兒放了個二踢腳一樣,我耳朵里聽到了巨大的爆炸聲,我努力忍住不動,不說話,連眼睛都不眨,傅加藍說完那句話,看我毫無反應,呆若木雞,忍不住表示關心:”毛毛,你怎麼了。”

我豎起一根手指放在嘴邊:“噓,不要吵,什麼都不要說,我幻聽,你給我點時間恢復一下。”

他笑起來,在我頭上敲了一下:“嘲笑我嗎。”

我仰起頭來,不不不,我沒有嘲笑你,我的天,我有什麼資格嘲笑你,我只是覺得自己太弱太卑微了,能夠享受一刻意外之喜時,恨不得讓全世界都停下腳步,好讓我能盡情呼吸四周被幸福沾染過的空氣。

因為,在“我很喜歡你”的後面,理所當然會跟着一個“但是”對嗎。

這個世界上無窮無盡的期待與渴望,最後不都是死在這兩個字手上嗎。

等我終於鎮定下來,我很努力地讓自己繼續笑眯眯:“你當然喜歡我啦,剛才咱倆吃了三百多吧,那可是板上釘釘的證據咧。”

傅加藍沒有笑,還是那個被雷打蔫了一般八風不動的樣子:“毛毛,我是說真的。”

他說:“你記得幾年前,我快畢業的時候,有一天晚上,我給你打電話嗎。”

我“嗯”了一聲,小聲說:“你當時找我幹啥。”

傅加藍沉默了好一陣子,終於說:“我想問你,為什麼我們不能早一點遇到呢。”

我艱難地想了一會兒這句話的意思,心裏有什麼東西,一點點往下沉,沉得我簡直都負擔不起了,想要乾脆坐在地上,我苦澀地說:“我認識你的時候十八歲,傅加藍,你覺得還得多早。”

說不定他看到我渾身在發抖,或者我說出來帶着顫音的語調出賣了我的內心,傅加藍張開手臂,把我抱在了懷裏,我們生平第一次擁抱,但那是一個沒有絲毫男女情愛的擁抱,就像一個士兵在血洗過的村莊裏抱着一隻倖存的貓,我把腦袋抵在他的胸膛上,真真切切聞到了傅加藍的味道,就像夏天午後的青草地,蒸騰着生氣勃勃的熱。

他的聲音從上方傳來,穿透粘稠的夜色,帶着點點碎碎的光,落到我耳邊,然後就在那兒炸了開來,令我粉身碎骨,萬劫不復。

他是這麼說的:“我跟田娜,是從小一起長大的。我們之間有許許多多的事,打斷骨頭連着筋。”

“毛毛,我跟你在一起,以前也好,現在也好,每一分鐘,都非常開心,我和田娜在一起,十多年了,從來沒有好好相處過三天以上。”

“我們分分合合很多次,她始終是我的不治之症。”

“毛毛,要是我能早點遇到你就好了,要很早,早在我生病之前。”

傅加藍放開了我,在我背上輕輕拍了拍,很溫柔地說:“毛毛,對不起。”

我擦了一把眼睛,說:“你等我一下。”

我轉身,面對着一直延伸到黑暗中去的道路,深呼吸,然後擺了一個標準的短跑起跑姿勢,自己對自己說:“1,2,3,預備,起。”而後就使勁地跑了出去,用盡我全身的力氣,跑出了生平最快的速度,要是我當年有這股勁頭去考初中體育,六十米衝刺跑怎麼也得撈個及格。

我一直跑到自己完全沒有力氣才停下來,我停在一處花圃面前大口大口喘氣,雙腿抖得不行,等我終於平靜下來,我慢慢走回去,遠遠就看到傅加藍在那裏等着我,他雙手插在口袋裏,扭頭看着我跑開的方向,那也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他臉上有悲哀的神色。

我走到他面前,鏗鏘有力地說:“我等你。”

他驚訝地叫我:“毛毛...”

我打斷他,不管他說什麼都無法改變我那一刻的決心和勇氣,就像一個賭徒把自己老婆都押在了賭枱上。

我說:“我時常撤退,卻永不投降。”

向傅加藍行了一個滑稽的軍禮,我努力維持着滿臉明亮的笑容,一面說,一面向後退:“我等你病好的那一天,傅加藍,記得帶着你毫無瑕疵的金剛不壞之身來找我。”

然後我就走了,回到招待所,拿了行李,沒有和傅加藍告別,就連夜去了火車站,買了張站票準備回廣州。我窩在形形色色的人里等凌晨到達的列車,一顆眼淚都沒有掉,還面紅耳赤跟旁邊的胖老頭聊了一會兒世界經濟局勢的問題,當火車進站的鳴笛響得我震耳欲聾,我起勁地跟着人群亦步亦趨準備上車,手機忽然震動,我拿出來一看,傅加藍說:“毛毛,你要好好的。”

一下子我就咧開嘴嚎了起來,上車后找不到位子坐,站在兩節列車連接處繼續嚎,連乘警都被我嚎出來了,問半天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只好懷着莫名其妙的心情,主動給我補了個罕見的卧鋪。

所謂大難不死必有後福,誠不我欺。

在愛情的戰爭里,我不是蒙古鐵騎,也不是羅馬悍將,我不是天生的戰鬥民族,可是我儘力了。

傅加藍,我儘力了。

於南桑開完會的時候,我已經在電梯口睡過一覺了,她和喬孟塗從三樓下來,叫醒我,喬孟塗忍不住笑:“小姑娘你心真寬。”

於南桑話裏有話:“她就是心太寬了一點。”

走到辦公樓門口,喬孟塗戀戀不去,問於南桑:“一起去吃晚飯好嗎?你一整天都沒怎麼好好吃東西。”

於南桑半歪着頭,對喬孟塗抿嘴一笑,在門口路燈那一點點光下面,她那種刻意為之的媚態橫生,看得人心裏發顫,她懶懶地順手拿我擋一箭:“不要了,毛毛要去我那裏住,說這一次出來不是預算內的出差呢。”

喬孟塗看我一眼,我心想我要是會唇語就好了,必須要吶喊出來說不關我的事啊,我真的沒有非要去住啊,是她非要我去啊,救命啊,我不想跟知心姐姐徹夜長談啊。

至少今天不想,今天已經太長了。

於南桑的公寓就在步行十五分鐘之外的波特曼酒店裏面,兩室一廳,傢具利落,裝飾簡潔,進門右手邊是一個開放式的廚房,起居室前一扇落地玻璃牆,樓下是上海灘的萬家燈火。

我轉了一圈,覺得這地方不錯啊,地理位置固然絕佳,一站管家式服務想必也很贊,你都多久沒來了,四下一顆灰塵都沒有,淋浴間外的毛巾掛得整潔漂亮,宛如處女。

於南桑把外套脫了,站在廚房裏拿出一瓶白葡萄酒,倒了一杯走過來送到我手裏:“五萬八。”

我沒反應過來:“啥?”

於南桑坐下來,關了全屋的燈,只留下起居室一盞閱讀燈亮着,暗下來,也靜下來,她解散髮髻,長出了一口氣:“這間公寓一個月五萬八千塊,凈房租。”

我瞪着她瞪了半天,讓五萬八千這個數字在我腦子轟轟作響了好一陣子,然後說;“公司給么”。

她微微一笑:“老公給。”

我心都拔涼拔涼的:“要是公司給吧,我還覺得自己能搶救一下,老公給,我還是去住三千八一個月的吧。”

於南桑毫不同情,只是笑:“誰給都好,你知道錢重要就好,什麼都沒有白來的,什麼都得換。”

她把那杯酒幾口就喝掉了,又斟了一杯,拍我一下:“給你男朋友打電話沒有。”

我端着那杯酒,明明是涼涼的,手心卻有一種發燙的感覺,我學於南桑的樣子悶了一口酒進去,結果立刻就被嗆到了,拚命咳了起來,於南桑伸手過來拍我的背,等我稍微緩和一點了,嘆口氣:“毛毛,別怪我多管閑事。”

她拿起我的手機放到我手裏:“很多事情,你現在不去做,就永遠都不會做,也永遠都不用做了。”

我埋着頭,過了很久,小聲地問於南桑:“姐,你幹嘛這麼緊張我,你從來不管我們私事的。”

於南桑靠在沙發上,看着我,語氣中有一種無法偽裝,也無法忽略的溫情:“毛毛,因為你很像我。”

我一下就被逗樂了:“我要是像你就好了啊,大殺四方,擋我者死,阿打!!”

於南桑對我李小龍上身的比比劃划很不以為然,搖着頭又去倒了一杯酒,我們進來還沒十分鐘,她已經喝了三四杯了,我趕緊過去把酒瓶和酒杯都控制起來:“你什麼都沒吃,這樣喝傷胃。別喝了別喝了。”

她很順從地把手裏的杯子放下來,對我笑一笑:“好,不喝了。”

坐回我身邊,她說:“過去十幾年,不喝一點葡萄酒就睡不着,天天喝下來,好像喝太多了。”

她指指自己的胸口:“前段時間體檢,醫生說我這裏有腫塊,不能再多喝酒和咖啡,否則內分泌紊亂,會加大乳腺癌的幾率。”

她好像在說外人的事一樣,我卻如同聽到晴天裏一個霹靂,趕緊上去抓着她搖:“什麼腫塊?沒事吧?你檢查徹底了沒有?醫生說你沒事吧。”

於南桑拉着我的手,這麼近的距離,她凝視着我,眼神就像兩口深潭,又深又黑,不知道裏面藏了多少秘密,又叫人恐懼,又叫人擔心。

“檢查很徹底,暫時沒事,你放心。”

她拍拍我:“毛毛,這就是你像我的地方,你對一個人有感情的時候,從來不隱藏,也從來藏不住。”

這麼溫柔和誠懇的於南桑,我很少很少見到,即使全世界都知道她欣賞我,全世界都知道她保護我,栽培我,甚至說是偏愛我,但我一直覺得,那不過是公事上的相互依賴,我和她的世界離得如此之遠,以至於我都無法想像她這樣的人能有什麼無法釋懷的事。

她忽然就自顧自地開始說起喬孟塗:“跟你說了,我和喬,不是訂婚了嗎。”

我嗯了一聲:“是啊,後來怎麼了,你們好般配。”

於南桑輕笑一聲:“是吧?般配?毛毛,你覺得喬孟塗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我想了想他的樣子:“很有男子氣概啊,特別有權威的感覺吧,也挺帥的嘿,身板多直,估計也是輕傷不下健身房的一條漢子啊。”

於南桑點點頭:“是的,他一周也是四次健身房,有時候太忙了,他就四點起床去跑步。”

四點起床去跑步??這是有病啊還是有病啊。

“但是有一點誰都看不出來,毛毛,也許有一天,你會有機會知道。”

她側過臉去,袖長纖細的手指伸出來,在葡萄酒瓶口沾了一沾,送到唇邊輕輕吮吸一下,我再一次覺得如果我是男人,這會兒妥妥地已經撲上去了。

然後於南桑說:“他是個多情種,毛毛,愛女人如同愛健身,以及愛滑雪,征服各種各樣的女人,是喬孟塗人生中最精彩的愛好。”

我覺得我可能聽錯了,下意識地反問了一句:“喬孟塗?”

花花公子四個字,沒法和那位老兄的樣子聯繫起來,就是拐十八個彎都非常勉強。

“姐,他不是很愛你嗎?”

於南桑摸了一下我的頭髮,緩緩地,好像教小孩子那樣地說:“是啊,他很愛我。”

“可是,愛從來不能改變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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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只是過來說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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