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能動手就別逼逼

第2章 能動手就別逼逼

“抱歉,淹水淹得我腦子壞了。我好像什麼都不記得了。請問,您尊姓大名?”

“他娘的,我是楊仲啊!李青岑,你連我都不記得了?”

我他媽何止不記得你,我都不知道我自己是誰。穿越?太狗血了,這世界上居然真的有穿越這種事情?還被我遇上了?

打死我都不信啊,拜託好不好。

猛然想起另一件事,古時士兵不全是男人?我穿越成男人了?她低下頭看看自己,靠,穿着盔甲,壓根看不出來有沒有胸,抬起手看看,手還蠻秀氣,聲音還是秀氣的。

她看了看身邊的楊仲,發現他舉着火把認真的看路,沒有注意到她,果斷撩起盔甲下緣,把手伸進去用力摸了一把!啊!還好還好!沒摸到把!自己不是個帶把的!

感謝上蒼,讓自己遭遇這種無稽之事的時候,起碼給自己保留了性格,不至於讓自己性別認知錯亂!

嗯?等一下,是個女人確實應該高興,但是,這裏是軍營吧?

所以,老娘成了“花木蘭”了?

發現了會被殺頭吧?我的媽呀。李青岑,是叫李青岑吧?李青岑,你玩的挺大啊!

被新發現的情況衝擊得腦子紛亂,她忍不住又咳嗽起來,扶着樹木又嘔出了好些河水。照這個嘔法,這個肉體能不死就怪了。

所以,我的肉體可能是真的為了救那些小孩,命喪河水中。

另一個時空,卻在同一地點的李青岑,也同時被溺斃。

所以,因緣巧合,時空錯亂,穿到了這個“花木蘭”的身上。

梁挽心此時捋順了遭遇的事情,她內心嘆氣,還好,幸好在那個時代,自己是個孤兒,無牽無掛,還救了四個小孩子,沒什麼可後悔的。

既來之,則安子。

從現在起,好好的做李青岑吧!梁挽心這個名字,要徹底忘掉了吧。

跟着拿着火把的楊仲往兵營走,身邊還有一切零零散散的士兵。在這黝黑的樹林裏,倒也不那麼害怕。

此時已經序屬三秋,還泡了那麼久的河水,身上的盔甲又冰又沉,嗆了很久水的肺還在隱隱作痛。

李青岑努力的跟上楊仲,很快,穿過了樹林,出現了一大片平原空地,遠處是連綿的山。

看來此地就是軍隊的營寨了。

大家集合在中間的廣場上,有人來點,統計倖存與死亡人數,登記了花名冊,看來他們是剛剛經歷了一次戰役。

排隊領到了兩塊乾糧,一份燉菜。菜用一種寬大的葉子,捲成碗形,盛裝着。回到自己的帳篷前面,不管濕掉的衣服,跟着楊仲坐在火堆旁邊,邊烤火邊啃晚飯。

這個地方應該物資很貧乏,她拿着乾糧認認真真研究了一下,好像是黃米與薏米磨製做的,還不算難吃,對於她這個現代人來說,是健康的粗糧味道,那份燉菜,是用風乾的肉與菜燉的,為了行軍保存,菜也進行了風乾。看來,除了是個不在歷史中存才過的異時代,其他倒也都很相像。

她也不挑食,有的吃就行,很快吃完了晚飯。大大小小的火堆旁邊,或坐或躺了很多士兵。大家都在聊天。

“誒,你說你咋就什麼都不記得了呢?誒,行啊,反正能撿回一條小命。也可以了。”楊仲在她旁邊開口。

“我,家在哪?家裏有什麼人嗎?”

“對對對,我得告訴你家裏人跟地址,你可認真記好了啊,別打完仗了回不去家。”

從楊仲的口中,得知‘自己’的身世與所處的大陸。

整片大陸,只有兩個國家,紀墨與神和。兩個國家把大陸分而治之。卻並不太平,連年征戰,仕陽這裏便經常作為戰場。紀墨國實行徵兵制,17歲要“傅籍”成為待役者。

李青岑為女子,自然不在此列。但其父李富,仍在名冊上。平時為徵兵制,但若遇上戰事,那就是臨時徵發,奉調出戰。

本次正好強行徵調到李家,李富此時不巧身體抱恙行走不便,弟弟又年級尚小。李青岑便謊稱男子,替父從軍。

李青岑喃喃的背下自己家裏的地址,戰事完畢,自然要回去,身體的家人,也就是她的家人。從此,她在這裏也是有家了。

對於能不能活着回去,這個問題,自然不在她考慮之類,開玩笑,兵王是亂叫的嗎?

正當他倆聊得起勁,“呦,細皮嫩肉的小青也回來了啊。沒想到你這命還挺禁折騰啊。”背後想起輕佻的說話聲。

回頭,看見幾個人圍了上來。

“青岑剛剛死裏逃生,你們還有沒有良心,平時欺負他就算了,現在還來?”楊仲憤怒的嚷嚷。

“你一邊去。”大家並不理睬楊仲。

“他們是?”李青岑低聲問楊仲。

“我們都是一組的,住一個帳篷的,你忘了,他們以前總是欺負你。你還是老樣子,別理他們就行了。”

李青岑一瞬間明白了,看來,自己是個軟柿子。也對,自己這副樣子,確實細皮嫩肉,弱不禁風,在尚武的軍隊中,被人看不上也是正常。

給楊仲打了個稍安勿躁的手勢,她起身。

“哥哥我回來了,你們幾個雜碎好像不開心?”搓着手,邊靠近他們邊問。

“啊?他這是怎麼了?腦子壞掉了,突然敢這麼跟我們說話。”幾個男人微微一詫異,隨即鬨笑,個個一臉鄙視的看着李青岑。

“啥是雜碎?”其中一個發問。

李青岑,懶懶的說,“我是說,你們是豬腦子。”

“靠,你個小王八崽子,你學會還嘴了。”士兵之間不許打架,否則軍法處置。

所以這幾個人,只是嘴上叫囂,身體卻誠實得很,不敢上前。

李青岑看周圍人有點多,她可不想剛來還沒熟悉,就惹禍上身。

她看了看身上的帳篷,抬步走了進去。

果不其然,幾個男人都跟了進來。還沒等他們站穩,一陣旋風腿,用力十足踹到他們的膝蓋上,動作十分之快,沒等他們反映過來,人已經跪在地上。

盔甲很硬,李青岑逮住剛才話最多的那個人,一頓猛踹。

其他人也被踢的膝蓋麻筋,抱着膝蓋在地上滾來滾去。

楊仲反應過來,跟進來的時候,看見的就是這樣一幅場景。

李青岑沒有要換人的意思,依然盯住為首的人猛踹。但是沒有一腳是踹在臉上的,外表自然不能讓別人看出他們挨打了。

楊仲進來,也是楞在原地。

愣愣的看着李青岑又惡狠狠地踹了幾腳,然後停下。

靠,穿着盔甲,打人太累。

地上的人早已經絲毫沒有還手之力。

李青岑蹲下來,捏着為首的人的下巴,把他的臉抬起來,一字一句的說,“記住哥哥的話,能動手的時候,盡量別逼逼。”

楊仲獃獃的問,“逼逼是何物?”

“就是別惹哥哥我,哥哥不爽,就打死你們。知道了嗎?”

地上的幾個人連連點頭。

李青岑放下那個男人的臉,嫌棄的擦擦自己的手,剛才在篝火那,衣服差不多也烤乾了。

“我睡哪?”她問楊仲。楊仲忙指給她。

只單單脫掉盔甲,然後合衣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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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后我每天都很拉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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