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回:前往魔族魔門市,殺人食肉如野獸

第十六回:前往魔族魔門市,殺人食肉如野獸

烏龜的大小差不多是十幾厘米,放在希波莉婭的身上倒也不佔地方,黑蛇則是纏在她的身上。

烏龜我給她取名叫“甄舞”,而黑蛇我給她取名叫“玄靈”,合在一起就是玄武。

除此之外,還有一隻紅色的麻雀跟着我們一起行動,我也給她取了名字,就叫“朱雀”。

但是,我就奇怪了,為什麼都是雌性,難道就沒有公的嗎?

對此,虎王給我的解釋就是,新一代當中,只有她們還算靠得住,別的……還差得遠呢!

所以為什麼是新一代?老一代不方便是嗎?

在我穿越到這個世界的第五天。

我騎在希波莉婭的背上,用食虎獸的獸皮給她披上,用來遮擋陽光,在我的身前,甄舞在指路的同時確定目前所在的位置,玄靈辨別方向,而希波莉婭的頭上站着朱雀,偶爾飛到空中偵查一下有沒有危險。

如果有什麼危險那就由我來負責戰鬥。

魔獸我不清楚,但是普通動物絕對不是我的對手。

隨着甄舞的指路,我終於離開了那片森林。

他們這些野獸有可能會成為獸人,如果她們三個變成獸人或許還更好行動,而且這段路也並不遠。

根據甄舞的描述,差不多就是先翻過一座甘文崔山,再走過一條童天河,穿過一個人類都市,惡人城,最後穿過魔獸之林就可以到達魔族的領地。

進入魔族領地之後,先穿過一片三四公里的草原,之後就能達到第一座城市,魔門市。

在魔門市第一魔民醫院,有一位精靈醫生,名叫“伊利斯·卡拉”。

其實,這些都好說,我們現在已經到達了甘文崔山的山腳下,這座山海拔有三千多米,一兩天就能翻過去,而且這座山上只有草食性動物,基本上沒有什麼威脅。

童天河不過是寬二三十米的小河而已,就算我跳不過去,這條河的深度也很普通,最深的地方不過十米,河邊很淺的位置,就能夠抓到小魚,吃條小魚,然後游過去完全不是問題。

朱雀是麻雀,所以可以飛過去。

至於希波莉婭,這頭東北虎是非常擅長游泳和爬樹的,完全沒有問題。

關於爬樹這件事,所有的老虎都會爬樹,野生老虎會爬樹的動力或者說原因,就是樹上的鳥蛋或是不會飛的幼鳥,但老虎不像豹或貓那麼擅長爬樹,所以不可能從樹上捕獲猴子等獵物。

老虎會爬樹的生理基礎是發達的前肢肌肉和鉤裝的趾甲。相對豹來說,老虎的體重過大,爬樹會損壞趾甲的可能性很大,而且從樹上下來非常困難,不是迫不得已的情況下,老虎輕易不爬到樹上,所以很少見。

甄舞和玄靈一個是烏龜一個是蛇,游泳自然沒有問題。

我們走到了半山腰,還是沒有看到什麼動物,只是遠遠看到幾隻山羊。

然而我們現在並不打算狩獵,因為我們都不餓。

而且上山容易下山難,等我們下去的時候,希波莉婭應該會很麻煩,不過我現在的力量足以背着她們三個下山。

而當我們快要到達山頂的時候,我們的肚子也餓了,而這個時候,玄靈告訴我她看到了一些獵物。

我朝她說的方向遠遠看去,發現那居然是岩羊!

這可把我高興壞了,不管怎麼說,我都要去抓一頭。

岩羊體型中等,形態介於野山羊與野綿羊之間。

兩性具角,雄羊角粗大似牛角,但僅微向下後上方彎曲。以青草和各種灌叢枝葉為食。冬季啃食枯草。

它們還常到固定的地點飲水,但到寒冷季節也可舔食冰雪。無固定獸徑和棲息場所。

它們在懸崖峭壁只要有一腳之棱,便能攀登上去。一跳可達2、3米,若從高處向下更能縱身一躍10多米而不致摔傷。

但是它們的距離離我們太遠了。

麻雀的棲息地海拔高度是三百米到兩千五百米。

無論是山地、平原、丘陵、草原、沼澤,還是農田、低山丘陵和山腳平原地帶的各類森林和灌叢,且多活動於林緣疏林、灌叢和草叢中。

而現在的海拔高度已經達到了兩千七百五十米左右,所以她現在很虛弱。

她屬於樹麻雀,在原來的世界,樹麻雀的棲息高度在西藏地區甚至可達海拔4500米,但是朱雀很少會飛到三千米以上的位置,其實現在的海拔高度還不至於讓朱雀這麼虛弱,只是時間拖得太長,才讓她這麼虛脫。

無論如何,我們現在必須馬上離開這種地方,不然朱雀很有可能就會有生命危險。

而這個時候,我聽到了。

我聽到了拉弓射箭的聲音!

難道說……是獵人嗎?

我能夠很清楚的聽到,就在不遠處,大概一百多米的地方,有人拉弓射箭。

而接下來我還還聽到了一種鳥類的叫聲,這種叫聲我昨天聽過,是雕!

除此以外我還聽到了狗的叫聲。

“你們等我一下,我去去就來。”

雖然我並沒有打算去殺人,但是正當我剛走出幾步的時候,我聽到了那個獵人行走的聲音!

他正在向我們靠近!

當他越走越近的時候,我看到了,一個是黑色短髮的中年大叔,穿着一身獸皮製的獵人服。

上衣是用獅子皮做的,因為脖子邊上有獅子的鬃毛,而且看上去並不大,沒有袖子,但是有兩個用豹子皮做成了護手,腿上也有護腿。

沒有穿褲子,但是卻有一條虎皮裙。

腳上穿着的獅皮製作的靴子。

現在他距離我大概七十米,他好像看到了我和希波莉婭她們,我和希波莉婭的距離是半米,而且希波莉婭披着食虎獸的皮,所以完全看不出來是什麼動物。

而就在這個時候,我看到了那個獵人大叔的笑容,也聽到了他那噁心的笑聲。

就在這個時候,他居然對着我拉弓準備射箭,而且看樣子是瞄準了我的胸口。

是因為我的樣子太嚇人了嗎?

我穿着一身的狼皮,還有一些布料,只有一米七的身高,而且還有短髮飄飄。

我的爪子鋒利如劍,嘴裏的犬齒外露尖尖,不知道是把他嚇到了,還是他真的是慘無人道。

他拉起弓箭,射中我大概只要兩秒,不過我有能力躲開,而且只需要一秒就夠了。

我躲開他的箭之後,就立刻沖向他身邊,他就像是“被水淹沒,不知所措”,想要放狗咬我,但是卻沒有注意到我的爪子已經接觸到了他的脖子。

老雕啄我,被我咬殺,黃狗咬我,將它刺殺。

先是分享食物,我穿上獵人服,帶上他的弓箭,我正要趕去狩獵。

雙臂變成雕的翅膀,我飛到岩羊頭上,找個地方降落,一箭射中岩羊。

我有獵人的技藝,老雕的視力,射了三隻岩羊,帶回細細品嘗。

獵人技藝教我快速生火,我喝了羊血烤起全羊,竟然一氣呵成。

香氣撲鼻,全羊燒烤完畢。

終於吃到熟食,我感到萬分欣慰,不過我也沒有想到,在我穿越的第五天,居然就能吃到熟食。

但是我也意識到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我殺了人。

雖然主要是他想要殺我,估計是把我看成了什麼少見的魔物之類的想要殺了我,賣個好價錢,但是結果是,我殺了人。

在這個時候我才真正明白刑法是多麼的重要,當年設置五刑的皋陶大人說的果然沒錯,必須用嚴厲的刑法來克制人們的慾望。

當我殺了人的那一瞬間,我的第一感覺是,痛快!我還想殺人!

當我吃了一口人肉的時候,我自己都想不到,我此刻心裏想的居然是,真是美味!我還想吃!

人肉的味道就像是牛肉和羊肉的混雜,但是卻比魚肉還要細膩,而現在正在吃着烤羊的我,心裏居然在想,要不要把那個人給烤了?

我自己的想法連我自己都大吃一驚。

由於此時的我們已經退到了兩千五百米的海拔下,所以朱雀振作了過來,也吃了一些肉。

但是現在天色已晚,我要儘快找到能住的地方。

那個人的記憶我是有的,他是一個獨居者,這正好可以讓我們有一個可以睡覺的地方。

我順着記憶帶着希波莉婭她們走到了他的家裏。

他的家在半山腰的一個比較隱秘的位置,是一個小木屋,一共有兩個房間,裏面就是卧室,有舒服的床,厚厚的被子。

這裏還有一些水果和水,另外,這裏有很多都是獸皮製成的。

我看到了一本日記本,這讓我明白了這個世界的人類文明還不算特別落後,至少這不是羊皮紙,雖然我也不知道羊皮紙是什麼樣子。

這個獵人的記憶里有很多有用的東西,比如他的師父竟然是被人們稱為獵神的“卡拉修爾斯”,不過在三十年前就死了。

獵人的名字叫做“布里特”,因為殺人而逃逸,最後藏在了這裏。

而他有一個朋友叫做“瓦爾福涅”,是一個四十五歲的男人,住在“惡人城”。

也就是我們之後必須經過的那座人類城市。

我打開了他的日記本,裏面並沒有什麼有用的東西,因為大部分都在他的記憶里,所以很多都是我已經知道了的。

另外,這個大叔其實是很強的,只不過因為輕敵,才一不小心被我殺害,他曾經被稱之為“神箭布里特”。

根據他的記憶,我知道了一件事,他的朋友瓦爾福涅每個月都會抽時間來看他,但是現在卻已經連續三個月沒有來了,而之前給他的飛鴿傳書告訴了他下一次來的日期,就是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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