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大結局
百里鴻雄主動要帶百里炎熙走,其意不言而喻。
氣氛略顯尷尬,黎悠悠手中還拿着一副空碗筷,一時竟不知道該放哪兒合適。
“沈將軍,若不介意可坐下與我們一同用飯。”
百里自厚說著,眼神示意黎悠悠將碗筷放下,沈傲內心激動無比,當下也不客氣,直接坐了下來。
“世子爺,傷勢如何了?”
因着先前發生過陸銘的事,沈傲心裏多少有些心虛,總歸是覺得對不住百里自厚和黎悠悠,特別是現在,黎悠悠幾乎把他當成了騙親的人。
“白爺,我去煮奶茶,你們先吃吧。”
黎悠悠不想和沈傲同桌,當下找了借口離開,一時間,只剩下百里自厚和沈傲互相干坐着。
“世子爺……”
“沈將軍是長輩,若不嫌棄,隨着我父王喚我的字,子善便好。”
沈傲一再放低姿態,百里自厚也沒端着,反而有種交好的意思,這實在讓他喜出望外。
“子善,說來慚愧,本將這些年已是茶飯不思,只想着能與悠悠見上一面,將先前的事情解釋清楚……”
沈傲一肚子的苦水全都倒給了百里自厚,他靜靜的聽着,末了,也一臉無奈的說著。
“實在不是我不願讓將軍與悠悠相見,您多日來送上的拜貼悉數被我父王攔下,若不是今日與我大哥遇上,將軍怕是也難走進來。”
說著,百里自厚的神情愈發凝重:“還有一事,不敢瞞着將軍。”
百里自厚之所以放心的將黎悠悠的現狀的分析給沈傲的,也是因為他已經暗中派人查過沈傲,基本上可以確定,黎悠悠確實是他的親生女兒。
至於黎悠悠的生母,沈傲也不知道她的真實身份。
“那年我被敵軍追殺,藏身於山後的一家清修院,偶然結識一女子,養傷多日與她日久生情,待我傷好離開之時,分明許喏於她,可我再度尋回時,那裏早已是一片廢墟。”
?人去房空不算,連院落都被毀了,這分明是有人故間為之,不想讓他找到那個女子。
沈傲面露懷念之色,嘆息道:“你與悠悠既是真心,我也不便瞞你,那女子應是有家室之人,只是當時我未察覺,不曾問過,她亦未提及,我想,她定是有苦衷的,若不然,她是知道我姓甚名誰,也曉得我家住何處,想要尋我,可其容易?”
百里自厚詳細問過沈傲那家清修院的地址后,也和他一樣打消找人的念頭。
因為,那家清修院就在與黎城相隔不遠的衛城之後,種種跡象表明,百里自厚隱約察覺到,黎悠悠的生母極大有可能是自己外婆家的某個表親。
也就是慕容青青的親娘。
當然,做為當事人的沈傲都不去追查此事的話,百里自厚自然也不會去多此一舉,對他來說,黎悠悠只要有一個強硬的親爹做後台已經足夠了。
至於親娘,她若想要認,他會幫她想法子,可她要不想,他也不會自找麻煩。
“子善,你放心,我定會認回悠悠,併到聖上面前為她求得封號,好讓她風風光光的嫁入百里家。”
百里自厚垂眸一笑:“沈將軍,悠悠嫁的是我,百里家若不容她,我亦可不姓百里。”
百里自厚的話令沈傲動容,他當然知道,不論黎悠悠是什麼身份,百里自厚都會對她不離不棄,只不過,能夠有更好的解決辦法,誰又願意非要去和親人鬧的不可開交呢?
百里自厚和沈傲達成共識,待人走後,黎悠悠才重新回到桌前,看着一桌子的菜,和已經快熬乾的鍋底,不由得冷了臉色。
“他來做什麼?好端端的影響別人吃飯?”
話雖這樣說,可黎悠悠心裏多少還是有些難過的。
沈傲認她當女兒,僅憑佛主的提示和一張臉,說起來荒唐,可他表現的也十分的情真意切,對一個兩世父母不祥的黎悠悠來說,不免是一種幸運。
若不是真的信了沈傲的話,黎悠悠也不會對陸銘那般信任,想起來些,她是又痛又氣,氣自己這麼容易就被人騙了,又心疼自己想要有個父母的可憐。
百里自厚把人摟在懷裏,柔情蜜意的哄了好一會兒才算安撫下來。
“姑母明日就到,是否要認他為父,不如問問姑母怎麼說?”
黎悠悠掉着淚珠子點了點頭,一雙手緊緊的攀在百里自厚的肩上。
“你可不能騙我,我這心再經不起欺騙了,若是日後連你都要騙了我,我定會萬念俱灰,變成殺人狂魔的。”
察覺到黎悠悠的身體在微微發顫時,百里自厚的心頓時一陣緊縮,他摟緊了懷中的人兒,低沉醇厚的嗓音帶着無比的鄭重。
“自然,這也是爺要對你說的話。”
——
黎香巧和板栗的到來,讓小院裏又平添了許多溫馨和歡聲笑語。
提及黎悠悠的身世,黎香巧無奈道出實情:“當時爹娘是不願撿你回來的,只因有位道人路過,指着尚在襁褓中的你說,‘這孩子是富貴盈門的命格,將她養大之人同受上天眷顧,福壽綿長’,因為道人的這一句話,爹娘將你撿回來。”
黎家二老撿了黎悠悠回來后又沒什麼能力養着她,在遇到洛家老爺子后,便將她賣了出去,黎香巧不忍孩子小小年紀就被棄來棄去,便一路跟到洛城,想要陪她近一些。
“悠悠啊,那人若真是你父,你便認了吧。”
黎香巧說的對,當年丟棄黎悠悠的人不是沈傲,沈傲這些年也不知道有她的存在,現在遇上了,也不算他們父女緣太淺。
黎悠悠聽着也有幾分道理,在百里自厚和黎香巧的雙重勸說下,她到底沒有再拗着,接受了沈傲這個突然冒出來的生父。
沈傲動作是真的快,認回黎悠悠后,馬上飛書一封回京城,不僅將她的名字入了族譜,還求得聖上封了她一個郡主的身份。
大婚的事,百里自厚這邊也已經準備妥當,而百里老王爺這些天都被百里炎熙纏着,但凡他吹鬍子瞪眼,小娃兒便一副“祖父不疼孫兒,祖父不要孫兒”的委屈表情。
事情比黎悠悠想像中要進行的順利許多,大婚當天,百里自厚不僅請來了顧家的人坐陣,還將洛安華也請了過來。
也不知百里自厚和同洛安華說了什麼,他竟然同意充當黎悠悠的表哥,送她出嫁。
黎悠悠一身新娘服,頭蓋蓋頭,由洛安華背出房門,送上轎子裏,心裏多少有些彆扭。
“悠悠,願你往後的人生,能夠喜樂順遂。”
洛安華在轎簾放下前,對她這樣說道,黎悠悠聽着,緩慢的點了點頭后,也回道。
“你也是,希望你能重新找到所愛,餘生幸福。”
兩個人不管從前有多少愛恨糾葛,至少這一刻是真心互相祝願的。
鞭炮聲響起,喜樂聲不絕於耳,黎悠悠安靜的坐在轎子裏,聽着外面的喜慶,心中不由得一陣恍惚。
她就這麼嫁了?
雖然一切就發生在眼前,可多少還是有些不真實,特別是,在前一晚,百里自厚和她說,小熙兒是她生的孩子。
簡直是如遭雷擊,她,不,是原主怎麼可能會和百里自厚生過孩子呢?
黎悠悠想了一整晚也沒有從記憶中找到半點信息,最後還是從板栗口中得知,原主曾消失過一年,回來便失憶了,而就是那一次后,洛安華性情大變。
這其中一定有什麼不為人知的秘密,不過,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眼前,她,黎悠悠不僅活了下來,還尋得了真愛。
“落轎。”
高亢的喊聲,拉回了黎悠悠的思緒,隨後,她被人扶下轎子,手裏被塞了一團紅綢。
儀式進行中,黎悠悠被紅綢牽着,在喜娘的陪伴下,跨過門檻,跨過火盆,最後進到正廳。
百里老王爺並不在,百里自厚和她拜的是沈傲和姑母。
禮成之後,宴請各方來客,院子裏一直鬧哄哄的到日落時,客人們還不肯離去。
裝扮喜慶的洞房內,黎悠悠心情忐忑的坐在床榻上,肚子裏傳來咕咕的叫聲時,她才想着抓一把床上灑着的紅棗花生吃幾顆。
卻是,剛剛摸到一顆大紅棗子,她的小手就被人緊緊的握住了。
“這是要趁着為夫不在,自己偷吃了?”
百里自厚顯然是喝了些酒的,不過,他醉熏熏的嗓音倒是比平日裏更多了幾分暖意。
他是個不講究的,將喜娘等人全部趕出去后,便迫不及待的掀了蓋頭,狠狠的在黎悠悠臉上親了一下。
“可知爺盼這一天,盼了有多久?”
黎悠悠羞赫的躲進他懷裏,肚子還在餓的咕咕叫,這人卻不給她機會,只將她推倒在床。
男人魘足之後,黎悠悠早已累的餓的沒有半絲力氣了。
“白爺,我們真的有過一夜,熙兒真的是我生的么?”
黎悠悠軟着嗓音問着,方才激烈時,她清楚的感覺到,自己雖然生澀,可卻不是處子。
百里自厚一手捏着她的下巴,低頭便在她唇上咬了一下。
“你該叫爺什麼?”
黎悠悠:“相,相公。”
——
因為在南平鎮辦過大婚,黎悠悠便成了名正言順的世子妃,又因沈傲給了她一個全新身份,將過往那些不堪全都遮了去,再加上百里炎熙這個親兒子的助功,百里老王爺只能是妥協了。
回到京城后,得知一切的王妃頓時不讓了,拉着黎悠悠的手非要她應下再辦一場婚禮。
“我百里家娶媳婦怎麼能寒磣了去,悠悠啊,你放心,母妃定要為你操辦的風風光光,讓你成為全京城裏最漂亮的新娘子。”
王妃很喜歡黎悠悠,儘管,她並不知道百里炎熙是悠悠的親兒子。
對於百里炎熙的身世,百里自厚和黎悠悠商議過後,決定不再告訴任何人,以避免讓別人的茶言飯語對孩子造成身世上的傷害。
其實,只要黎悠悠真心疼他,孩子總有一天會叫她一聲娘親的。
京城的第二場婚禮在三月後舉行,那時,春暖花開,滿街滿巷的綠意盎然,再加上紅紅的喜慶,簡直是讓人精神振奮。
百里炎熙這次不用再纏着冷臉的祖父,而是當起了花童,和黎悠悠一起坐着花轎。
等到下轎后,小娃兒一身喜慶的裝扮,走在她身後,幫她托起長長的裙擺,亦步亦趨的跟着。
黎悠悠蓋頭下的嘴角一直是上揚着,因為她知道,前面牽着她手中紅綢的是為她撐起一片天地,愛她不離不棄的男人,而身後,是需要她給予最大的呵護,讓他能夠感受到幸福,在快樂中長大的稚子。
遇到他們,人生何其有幸。
拜高堂時,王妃特意送上一份厚禮,讓在場的賓客無不羨慕。
禮成之後,喜娘要攙扶着黎悠悠回房,卻被百里自厚搶先,眾人笑他太過呵護嬌妻,百里炎熙小小的人兒立馬挺身而出,大喊道。
“娘親懷了小弟弟,爹爹疼她是應該的。”
“什麼,你娘親她懷上了?”
“悠悠啊,這麼大的事怎麼不和姑母說一聲呢?”
“你這孩子,為父竟什麼都不知道。”
“……”
王妃,黎香巧和沈傲三人紛紛上前,圍着黎悠悠噓寒問暖,黎悠悠笑着一一答話后,轉身找到百里炎熙,攥着他的小手將他拉到身前。
“熙熙乖,陪爹爹一起送娘親回房好不好?”
眾人瞧着,心裏各自欣慰,明白黎悠悠這是擔心大家因為肚子裏的小的冷落了大的。
在場的所有人中,怕是只有百里自厚最清楚,百里炎熙才不會擔心自己受了冷落,他啊,
就盼着有個小的快點生出來,好讓他也當個大哥威風威風。
房間裏,百里炎熙一邊伸出肉肉的小手摸着黎悠悠還未突出的小腹,一邊抓着桂花棗糕往嘴裏塞,含糊不清的念叨着。
“娘親,你一定要多生幾個弟弟啊,那樣我就可以帶着他們打遍京城無敵手了。”
本文大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