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審案

第二十六章:審案

說完了張府,咱們再說說這次明火執仗,夜宿鐘山客棧一刀連傷六命的這幾位“好漢”。

太樂安霖將幾人捆着送進官府,就因為這案子就是定了,審一下幾個能說出來話的強盜,簽字畫押之後,身上的傷都不用醫治,到時候午時三刻往菜市口一押,師爺再一念罪狀書,劊子手鬼頭刀手起刀落,就低斬立決了。

可還真就不是太樂安霖所想,這六位強盜送到官府,和這趙掌柜一起被拉去醫治,趙掌柜雖然受傷面積最大,但是受的都是皮外傷,當天就被送到了趙掌柜的朋友家療養,這幾位,重傷肋骨都打折了幾根的,該治療治療,有這麼三個人受傷輕的,治療完清醒了,縣老爺就開始審案,看看事情是不是太樂安霖和趙掌柜描述那樣,是不是這六人將鐘山客棧屠了個遍,再怎麼糊塗的縣令,也不能說只聽兩個人的隻言片語,就轉手把暈過去的六個人直接砍頭。

這三個受傷較輕的強盜呢,一個是那個刀插在小腿那個,一個是鼻子被打碎的那個,還有一個就是往外跑的那個。其中呢,鼻子有被打碎那個,由於碎的是鼻子,壓根說不了話,嘴張開喘氣都喊疼呢!

所以呢,這縣老爺只能審剩下這倆強盜,最開始刀插在腿上那個站不住,還想要個凳子坐坐,不過縣老爺聰明:跪着吧!跪着就不用凳子了,這縣衙里,除了老爺我,還沒人能坐着審案呢!

前文書也說了,這群人是有周密的計劃的,所以來的時候,也是分批來的,例如:今天一個強盜打扮成挑夫來客棧,明天兩個強盜組團打扮成小販一起來,他們不是一天進來的,所以呢,這客棧的賬本上呢,也都記載他們每個人入住的時間,姓名什麼的!

至於姓字名誰,沒有必要寫,活不過幾章就註定被砍頭,讀者還得記名字,太累!

而縣太爺知道鐘山客棧被屠,也找來仵作,進行驗屍查案,仵作就是現在的法醫,仵作一查鐘山客棧的這些屍體呢,最基本的,這些人應該是同一時間死亡,每個房間裏呢,多少都有點反抗的痕迹,但是死者都沒出去自己的房間,就被殺了,這就說明這兇手不止一個,要不然這頭殺人那麼大的動靜,睡得再沉,也不至於說,一個人沒跑出去就都在自己的房間裏被殺,而且兇手對整個客棧都特別熟悉,因為殺完人刀是滴血的,順着每個房間的血跡來看,是好幾個人都往樓下那個趙掌柜住的房間走,再有,就是從樓上樓下的血跡來看,這裏的確發生了兩場打鬥,因為第一次殺人的血都幹了,而且滲進地板了,可是第二次打鬥的血,有的還沒完全乾呢!還有就是,案發當天晚上時候,第一次與第二次打鬥的中間某一段時間,有人用爐子燒熱水洗澡了,而且,點爐子所用的引子,是用衣服點的!

從以上種種,仵作基本就認定是這幾人為非作歹,圖謀趙掌柜家財,持刀行兇。但再怎麼認定,你也是推斷,那時候,還是以審為主的,以證為輔的,該審還是要審的。

詢問了跪在堂下的二人姓名,翻開鐘山客棧的賬本一查,還真巧,兩人是結伴而來到鐘山客棧的,是一伙人。那就審吧!因為什麼來的鐘山客棧!又在鐘山客棧里做了什麼!你二人還不從實招來!縣太爺當時一拍驚堂木,連喊!帶嚇唬!

而堂下這兩人,包括同夥的四個人,在幹這種事的時候,早約定好了,誰要是出事了,再怎麼嚴刑拷打,不許供出其他人,而且,兩人去客棧時的身份,是販棗的客商,就連名字,都不是自己的本名。到時候就算是縣太爺審案,也能對答如流。唯一可惜的是一夥六個讓太樂安霖一窩端了。

而這功夫,就能看見出這倆人誰聰明誰傻了,其實之前也能看出來,當時第一個沖向太樂安霖的,是現在腿上有傷,被太樂安霖一腳踢到刀把,刺到小腿的那個人就不怎麼聰明,要是聰明,這種玩命的事,衝到第一個,必然會第一個受傷。而另一個相對就聰明,看到事情不好,第一個想法是跑,雖然最後被太樂安霖打暈了,但是人家還知道跑!

而在在大堂上,縣太爺剛問完話,還未等旁邊的同夥說呢,這個逃跑的強盜搶先開了口:“稟......稟......稟......報!大人......小人......。”

“停!停!停!啊!是個磕巴啊!那你身邊那個,是不是和你一夥來的客棧啊,你倆認不認識啊!縣太爺一聽,這一句話吭哧了半天沒說完,這案子要審完他,下了堂能去喝明天早上的豆漿,得了,不能說一個結巴兩個都結巴啊,問問身邊那個腿上有傷的吧!”

“對!俺倆......同伴......問......問他!”說完,這逃跑的強盜一指身邊的這位。

腿上有傷的這位都詫異了,還沒明白怎麼回事呢!“一起殺人越貨都有兩年多了,也沒見過這位磕巴啊?一起閑聊的時候,就他能說,絮絮叨叨的,整個一話癆啊,這讓人揍完,打成結巴了?”還未等這個有點笨的強盜想明白呢!

這頭縣太爺可聽明白了,啊,一夥的,問他吧:“是不是你殺的人啊!他是不是你同夥啊!”

這事,你要說是你乾的,六條人命,要是把這幾年殺的人統計起來,給自己剮了都不冤。腿上有傷這位,一口咬定:“不知道!”

“不知道?好辦!來老爺大堂上的,剛開始都不知道,後來一頓板子下來,知道的比老爺我都多!俗話說得好:人是苦蟲,不打不行。人是木雕,不打不招。來人杖打二十!”

那時候,審訊就靠打!而一般用刑最多的就是打屁股。因為這打屁股吧,量刑大,你要說這人重刑犯,罪都定下了,還死活不招,幾板子給人打死,也不是不能做到,打屁股的時候,稍微往上移,一棒子掄腰上,幾下就能給人打死,而且說是重打二十,打的時候報數就有講頭,啪!啪!啪!啪!一!啪!啪!啪!啪!二!打去吧,說是二十,能給你打到一百都停不下來。但你要說往輕了打,罪本身沒多大,再加上給這些執行的衙役上下打點好了,打的時候就不那麼打了,第一板子掄到地上,啪的一聲!第二板子掄在第一根板子上,聲音還大,還沒打到人身上。報數的時候也不一樣,啪!一!二!三!四!五!啪!六!七!八!九!十!打一下報好幾個數。當然,這麼被打,你得叫的慘點,要不然縣太爺聽不到可不行!白天打完了,提着褲子就跑了,轉頭就能看見坐在飯館請衙役吃飯呢!

而向這樣的命案,大案!上面催的急,再加上這人也沒打點衙役,這二十大板啊!是實實惠惠的打在了屁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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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俠道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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