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樓奇案
李東/著
肖秀是《歷城時報》的名記者,抓到大新聞是她最激動、最幸福的時刻。這不,又有人提供線索,她精神百倍地跳入座駕,火速馳往事發地。
這是一個跳樓案件,警察已經控制現場,拉上了警戒線,正在檢查死者屍體,進行拍照。
此時是下午3點26分,只見秀園小區4號樓4單元門外,躺着一個中年男人,這個男人很胖,看樣子170、80斤,身體怪異地扭曲着。說來奇怪,你說這跳樓吧,鮮血免不了,有的還有腦漿,可這男人身體以及周圍比較乾淨,尤其腦袋,看不出有明顯傷痕,但口鼻有血流出。
肖秀很是不解:難不成這是從2、3樓跳的?可那麼低跳還摔死,也太倒霉了吧?也許是心臟病發?
不要猜測!肖秀對自己說,記者要憑事實說話。
肖秀職業素質很高,很快就從周圍圍觀的大媽大嫂兒那裏,了解到基本情況。
死者是本單元7樓住戶,名叫孫志堅,37歲,一家小私企的老闆,很有些錢。跳樓的不是他,而是他35歲的妻子石麗。石麗從自家窗戶跳出,正砸在丈夫身上,孫志堅當場死亡,石麗卻倖存,剛被救護車送到醫院去了。
“這種男人,死了活該。”忽然有一個姑娘在旁邊嘟囔。
肖秀趕緊詢問何來此話。
原來孫志堅在外面搞婚外戀,逼妻子石麗離婚,石麗肯定是因此才會輕生。
肖秀又詢問周圍人們關於情變的事情,但石麗是個好臉面的人,對這事從不多言,鄰居們所知不多。
於是肖秀趕往醫院,探訪石麗傷情。
一問負責石麗傷情的胡醫生,讓肖秀大感意外。
原來石麗渾身上下,沒有任何損傷。
肖秀對石麗的情況感到欣慰,又很疑惑:為什麼會這樣?
胡醫生說出了他的猜測:通常跳樓砸人,兩人都會死亡,但如果兩人撞擊體位比較正,也就是說砸人者的身體完全覆蓋在被砸者身上,沒有直接撞擊在地上的部位,那麼被砸者就成為一個“緩衝肉墊”,砸人者受輕傷或不受傷,就成為可能。即使自殺者有部位撞擊地面,但只要不是上身或頭部這些要害,也會生存,當然四肢骨折肯定免不了。
當晚,肖秀上網查看有關資料,果然發現類似報道:2013年9月26日下午,在廣東汕頭,一名20多歲的男青年,因失戀,從五樓跳樓輕生。結果男子沒死,卻將過路一老人砸死。男青年爬起身,毫髮無傷,不顧老人死活,又跑上另一樓要跳,被趕來警察控制。
此事件還被附近攝像頭拍下視頻,廣州媒體廣為報道。
肖秀總算不抱疑惑態度了:那個被砸死老人正常體重,120、30斤,都能緩衝跳樓男青年不受傷,孫志堅這個胖子,更是一個“大肉墊”。
肖秀問胡醫生,可不可以採訪石麗。
胡醫生說石麗沒有任何內外傷,只是還要留院觀察一下,採訪嘛,只要當事人同意,他不干涉。
這時石麗正在接受警方詢問,肖秀在20分鐘以後才見到她。
石麗人如其名,是個很秀麗的少婦,只是形容憔悴,眼睛哭紅。
肖秀沒費勁,就讓石麗倒出一腔苦水。
孫志堅是個負心人,在外面買房養小三兒,石麗知道后,雙方吵過很多次架,孫志堅還打她。後來石麗認命了,決定不再管丈夫的事,一心一意照顧好13歲的女兒小靜。
可樹欲靜而風不止,丈夫見石麗軟弱,開始逼她離婚。
石麗堅決不同意:家已經不象個家樣,可為了女兒,也要保存完整。不論丈夫是罵是打,石麗都忍受着。
孫志堅無奈,搬出去和小三兒一起住了。
石麗反而感到一種輕鬆,就象把綁繩換成了手銬,多少好受一些。
可上個星期,事情急轉而下,孫志堅養的那個女人,竟然找上門來,驕傲地說,我懷了志堅的兒子,你趁早離婚,別妨礙我們的幸福。反正志堅已經不愛你,分開對你也是解脫。
石麗悲痛欲絕,把那女人罵走。
孫志堅也有所行動,他把自己的財產大量轉移到父母名下,為離婚做準備。
石麗真急了,約孫志堅回家談,她哭着對丈夫說:你怎麼對我,我都可以忍,可你不要把家產轉走,便宜那個狐狸精,你難道不為咱們的女兒着想?
孫志堅的回答是羞辱和拳腳相加,他惡狠狠地說:把家產分給你和那個賠錢貨,甭想!我夠善的了,把房子留給你們倆,每月也給你們生活費,你還不知足!賤女人,簡直找打!
石麗徹底絕望了,精神崩潰了。她寫好一份遺書,準備自殺。但石麗又覺得默默去死不甘心,最終給孫志堅打了電話,說她同意離婚,讓他回家談。她要死在丈夫面前,起碼也讓他不好受。
萬萬沒想到的是,她沒有死成,孫志堅卻被砸死了。
講述的過程中,石麗一直在哭,眼淚象決堤的大壩一樣,肖秀真怕她脫水,不得不中斷一下採訪,去給她取水。
全講完了,石麗一直念叨:“為什麼我沒死?老天爺,你為什麼不讓我死?”
肖秀寫了一篇詳實而精彩的報道,標題登在《歷城時報》頭版,文章在二版,造成很大反響。
肖秀決定再寫一篇後續報道,她覺得這事很有意義,起碼能讓人們反思婚外情對家庭,對社會的傷害。
孫志堅內臟破裂,大出血而死,石麗已經被警方拘押,肖秀諮詢了法律專家,專家說,石麗的行為屬於過失致人死亡罪,會被判處有期徒刑。鑒於事出有因,情有可原,應該能夠獲得緩刑。
肖秀為石麗感到可惜,但這也許是最好結果,畢竟不會入獄。
肖秀的第二篇報道,在社會上造成的影響更大,婦女團體和很多女性,聯名給公檢法機關寫信,請求對石麗從輕發落。
主編表揚了肖秀,並交給她一個任務:再寫第三篇報道。
肖秀買了一些營養品和水果,去探望已經取保候審的石麗。
兩人這次交談,石麗的情緒明顯好了許多。
可當肖秀想採訪石麗正在寫作業的女兒孫小靜,石麗變得非常激動,堅決反對。
肖秀還想勸說,石麗對她大叫大嚷:“你們記者就知道搞新聞,根本不顧我們當事人的痛苦!我受多少罪,別人怎麼看我,我都不在乎,可你不能扯上我女兒!小靜的壓力已經夠大了,你不要纏着她!”
肖秀就這麼被轟出來了,可她不會放棄。肖秀認為自己不會幹擾孫小靜的生活,當她和石麗談話的時候,孫小靜一直望着、聽着,這孩子肯定想跟別人傾訴一番。
第二天,肖秀等在孫小靜放學的路上。果然,孫小靜沒有拒絕談話。兩人進了附近一家咖啡店,找個僻靜角落。肖秀要了咖啡,給孫小靜點了巧克力飲品。
“小靜,你父親去世了,你不要過於悲傷。你是大姑娘了,要好好照顧母親。她現在需要你的關心。”肖秀安慰道。
孫小靜比較平靜,搖了搖頭:“他死了,我不傷心。”
對這回答,肖秀很吃驚。
原來孫志堅和女兒,關係很不好。孫志堅頭腦比較封建,對妻子生個女兒很不滿意,經常罵罵咧咧:生個帶把兒的,才能傳宗接代,光宗耀祖;一個臭丫頭,看着就堵心!包養的女人一懷孕,孫志堅就找門路給照了個B超,知道是兒子,才這麼著急、鐵定了心鬧離婚。
孫小靜從小就常被父親罵,還挨打,要不是母親儘力護着,還不知怎樣。
她越說越激動:“那個不要臉的女人,竟敢到我們家來鬧!我媽傷心透了,她說:欺負我可以,誰也不能欺負我女兒,不讓我女兒過好日子,我就要他命!我就在乎我媽,我爸死不死,跟我沒關係!”
肖秀心中猛地一抖!
不讓我女兒過好日子,我就要他命!
要誰的命?肖秀心中湧起一個可怕的想法。
結束和孫小靜的談話,肖秀趕往公安局,向負責石麗案件的劉隊長,說了自己的想法。
劉隊長笑着說:“我的肖大記者,別以為警察是飯桶,故意殺人這個可能,我們已經考慮過了,但是經過調查,可以排除。”
肖秀急忙問為什麼。
劉隊長解釋:案發那個時間,刮著五級大風,如果石麗蓄謀砸死孫志堅,必須瞄準他吧,但當石麗在空中的時候,身體會被大風兜得偏離。所以,這就是一起意外事件,石麗真的只是想死在孫志堅面前。要說真有兇手的話,那就是風。
肖秀心中還是有懷疑,因為那句話,給她的印象太深了。
不讓我女兒過好日子,我就要他命!
案發的時間,3點左右,是小區中人們出入最少的時段,因為大部分人都在上班,而在家的人,因為大風,也不願出去。所以當時沒有目擊者。
肖秀不死心,挨家挨戶走訪,終於有了進展!
一個70多歲的老人,當時正在陽台上逗鳥兒,目睹了案發全過程。
老人家起初沒看到石麗站在窗檯兒上,可後來聽到她叫了一聲,好象在喊孫志堅名字。孫志堅聞聲站住,抬頭看。這時石麗跳了下來,孫志堅看到了,慌慌張張退了一步,腳下拌蒜,身子向左側倒,就在將倒未倒之時,石麗砸中了他。
肖秀又去找石麗,把警方的調查和老人的目擊,告訴了她。“沒想到,你在故意殺人!”
石麗不承認。
“我去見過你丈夫包養的女人,”肖秀說,“她說那天,孫志堅接到你的電話,非常高興,他向那女人重複了你的話,你是這麼說的:‘孫志堅,我對你死心了,你來,我立刻跟你辦離婚,今天就是咱們最後一次見面!’最後一次見面,最後一次見面!你的確想死,拉上孫志堅一起死!”
聽到肖秀提起那個女人,石麗明顯受了刺激,這些日子她的神經一直緊繃,壓力山一樣大,此時終於受不了,瘋狂大笑。“對,孫志堅是我殺的!他該死!”她又哭起來:“他該死……他該死……”哭完一臉麻木,喃喃說:“我不在乎,我什麼都不在乎了,那天我就該死。”
肖秀很痛心。“我給你一天時間,明天晚上之前,你去自首;你不去,我就報案。”
當夜,肖秀失眠了。
孫志堅是個壞男人,壞丈夫,壞父親,石麗是個好女人,好妻子,好母親,可她的的確確是個罪犯。
如果石麗不去投案,我真要揭發嗎?
長夜漫漫,石麗也在失眠。她望着漆黑的窗外。
我是自首,還是從這裏,再跳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