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汪洋大海

魏曉天是高一學生,初三因老師換人,水土不服,成績如山體滑坡,從二十名跌落到四十名,無法重歸其位,中招過後進了這所省級重點高中的分校。分校是大肆斂財的地方,所處地理位置極為隱蔽。

魏曉天宿舍本是四人間,因有人退學,只來了三個人,不是很擁擠。

這時開學已經過了一個多月,魏曉天陸陸續續認識了一些人,首先是寢室里的蕭明辰、許哲,還有隔壁寢室的曹霖。簡單了解一下對方的姓名和出生地就算混熟了。

蕭明辰倒是很巧,同班同寢,許哲和曹霖則不是自己班的。

魏曉天此時正在寢室桌前寫文章,躺在下鋪的蕭明辰打着電話,讓電話里的女生告訴班裏的於夢瑤自己多麼愛她。打完起來看魏曉天寫的東西,魏曉天寫的一手好草書,天然的摩爾密碼,不怕被人看。

蕭明辰指着一句話,問:“這句‘就連孔夫子也會吃肉’是什麼意思?”

魏曉天說:“孔子說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可他肯定吃過肉。”

“那……到底是什麼意思?”蕭明辰又問。

“他雖然吃動物的肉,但肯定不想讓動物吃自己的肉。”

“那……”

“根本沒有做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蕭明辰險些暈倒,一隻手按着魏曉天的肩膀,說:“曉天,聽我說。”

“嗯?”

“你的作文……沒有得過高分吧。”

“你怎麼知道?”

蕭明辰無語,這時許哲和曹霖進了宿舍。

許哲常被人稱帥,他也很欣賞自己的帥,自戀像地球自轉一樣不可停止,時常攜帶一面鏡子挑逗頭髮。那臉頰彷彿不是自己的,可以貪圖鏡中的美色。

帥是天生之物,不似努力便可以得到,所以天上掉餡餅永遠是最能令人心動的,零付出卻有着高回報,乃是最大利潤。如今靠付出得到的回報僅能作為努力后的安慰。因此許哲也是寢室里唯一有女朋友的人。

而曹霖一進來就嚷嚷說在外面看到個美女,蕭明辰很討厭他這種性格,因為每次說的都是背影殺手,正面也是當之無愧的嚇死人。

曹霖無一例外追的都是這樣的女孩,他覺得自己追不上純正的美女,只能追個半純不純的,甚至是半人半鬼的,還經常讓大家不要和他搶。

蕭明辰說,你太看得起我們的荷爾蒙了。

到了晚上,魏曉天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看到曹霖又來到自己宿舍,和許哲互相抄着作業。

這倆人總是一個寫數學,一個寫英語,然後換着抄。

魏曉天認為有一個明確的人生目標比盲目地學習更重要,但是他悲哀地發現現在的目標就是盲目地學習。比如說至少得把當天的作業完成,不然第二天准被老師叫到辦公室罰寫。

魏曉天雙手枕着頭,望着窗外的天空,深沉黑暗得像汪洋大海。感嘆這麼多的星星,只有一個太陽和月亮能夠保持最大的明亮。

他想,光明一定是屬於勇敢的少數人的,哪怕最後變成流星也曾經輝煌過。

魏曉天所在的班級男女比例算是各半,現在的中學生長得太過老道,初次見面險些叫老師好。也難怪政治課上老師講中國“老齡化嚴重”。

這天是周一,歷史課老師腐朽得要爛掉。魏曉天坐在位上昏昏欲睡,後面忽然有同學低聲說:“司馬懿會放閃電。”

另一人說:“我馬上讓他樂不思蜀。”

魏曉天以為歷史課果然貫古通今,已經講到了三國時期,甚至還有巫術。扭頭看去,只見後面兩排四個人在玩紙牌遊戲。

看到魏曉天注意,一個同學問:“你玩不玩?還少個人。”

這人外號大頭,暑假曾去了兩個月的健身房。照他的說法,健身房這種地方不僅是花錢買罪受,而且不受罪心裏還不好受。畢竟錢都交了。

堅持了兩個月,練出了點肌肉,從此衣服愛穿小號。顯得身子緊湊,擁擠到一起,頭顱碩大。

魏曉天不禁想跟《隋唐演義》中的楊廣一樣,大喝一聲:“好頭顱,不知誰來砍?”

另外三人一個林風,一個謝川,最後一個為女孩,名叫楚明月,眼睛大大的,長相甜美可愛。

大頭略微講解了一下遊戲規則。魏曉天這才發現自己剛好擋着他們玩牌,免被老師發現。但若要往後出牌實屬艱難,大頭告訴他不能在桌子上傳牌,要在下面。

大頭和楚明月同桌,離魏曉天最近,中間一個凳子為作案工具,出的牌全扔到上面。

林風也是第一次玩,趣味極濃,認為這和打牌一樣,卻可以不按牌理出牌,經常不是把自己人殺了就是把敵人救了,其餘四人暗罵遊戲裏怎麼沒有能飲恨自盡的牌。

謝川更是不亦樂乎,每次都說出自己的身份,再問林風是什麼,如是敵人即刻斬於馬下。

林風漸漸明白,只要不同身份就不再告知。然而不告知便有很大概率是敵人,這邏輯簡單得好像性急者的直腸子,於是時常被殺得遍體鱗傷。

謝川打牌喜用氣場壓人,每到他出牌,必緊皺眉頭,一副拉不出屎的模樣,時間長了氣場沒散發出來,渾身汗臭倒清晰可聞。

而大頭也有些毛病,輸了后便會說:“打牌贏了算什麼,學習又不行。”一句話總讓勝利者黯然得不想再活下去,可見一個世界的成功者都是另一個世界的失敗者。

這幾人打牌打到班主任在窗外看得忍無可忍,皮膚毛髮都滲透出火藥的味道。班主任是數學老師,平時最為嚴謹。無奈目光不能發聲,又怕貿然叫嚷影響歷史老師上課,直到下課才衝進來將牌沒收。

那火氣憋得久,已然發酵,班裏同學都能感受到一股殺氣,渾身動彈不得,腦袋隱隱有些發懵。

幾人被叫到班門外,班主任一句一吼,口沫如刀,將眾人凌遲處死才算完畢。

班主任是女人,那唯一的女孩楚明月只受到了地震后的餘震,微小得像銀行存款衍生的利息可以忽略不計。

事後謝川拍着胸口說:“這才是氣場啊。”

上完課,魏曉天便回了宿舍,只有許哲一個人在。過了一會兒,蕭明辰春光滿面地進了寢室,說於夢瑤跟自己在一起了。

想想開學一個多月,蕭明辰在寢室雖依舊齷蹉,可一到班裏就像行將就木的老人煥發第二春。頭髮洗得油光順滑,跟人說話鏗鏘有力,像他欠了別人幾百元錢——這年頭,欠錢的總比借給他錢的理直氣壯。

每天上課,蕭明辰先是緩緩掃視一圈前排座位,接着裝作不經意間固定在一個女孩的容顏上。老師只顧在台上講課,顧及不到有一處目光綿延千里與人家的臉龐相愛,魏曉天等人作為蕭明辰的同胞,也沒發現什麼異常。

蕭明辰在寢室整日嚷嚷寧缺毋濫,意思是班裏的女孩大多相同,不僅外表,連內心和思想也是。自己一定要找個非同常人的,不,非同常女的。

還常說這個社會制度下的大多數女孩都相同,所學的知識是一樣的,小學初中高中無非是那些教科書。至於經歷,無非是家裏嬌生慣養。就算她們喜看些課外書,或是家庭背景有些不同之處,整個人還是差別不大的。

許哲聽了,沉默了一會兒,說:“那你只能找個男人了。”

隔壁的曹霖時常來魏曉天寢室,這話深得曹霖之心,便把蕭明辰當做了同道中人。恨不能以手指蕭明辰,后自指,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與曹耳!”等聽到蕭明辰談戀愛后,大為惱火,蕭明辰的手機鈴聲成了曹霖的魔咒,取代了十年後爸媽的功能——催着談戀愛和結婚。

鈴聲一旦響起,蕭明辰立刻哼着小曲,拿起手機邊接邊走到寢室門外。曹霖在隔壁寢室都能聽得清楚,嫉妒和憤怒交相輝映,只想也趕快找個女朋友擺脫這種無止境的痛苦。

那女生是曉天班裏的數學課代表於夢瑤,說實話並不是多好看。但是愛一個人或許跟外貌有關,恨一個人卻沒有。所以不於夢瑤惠好看與否,曹霖都對她看不過眼。

曹霖曾追過班裏一個女神級的女生,但其明確表示對戀愛不感興趣。

那女神和各種男生交好,卻和任何人都不談,已然表示自己是屬於全世界的,不能只屬於某個人。

這種女神大多遭身邊女生討厭,卻惹男生喜歡,她最喜看男生們為自己爭風吃醋甚至打架鬥毆的樣子。越是如此,她的地位便越高,心裏便越快樂。

曹霖自認沒有打架天賦,怕哪天吃起醋來和人鬥毆致死,於是放棄追逐,暗中降低自己的目標,認為找不到雅典娜那樣的女神,找個趙靈兒那樣的仙女姐姐也是可以的。

他在高一開學前還真遇到了這樣一個女生,女生名叫宋珍珍,是在暑假補課時認識的。來這個補習班是因為曹父聽聞中招狀元也在這裏。那時中招滿分680,而這位狀元考了668,曹霖雖無緣與其分在一班,倒也有幸遇見過。

一次補完課外面下起了雨,一群學生擠在門口,不願和雨來個親密接觸。曹霖夾在中間,進退不得。

忽然後面有人驚叫:“呀,668!”

曹霖覺得這數字異常熟悉,旁邊又有人跟着叫:“看,就是她,668。”

曹霖順着周圍人的目光看過去,是一個短髮女孩。這才想起家父曾千百次說過中招狀元是個女孩,考了668,自己卻如何如何。

那“668”承受不了眾人實質般的目光,毅然沖入大雨。

大雨下得氣勢磅礴,曹霖暗想她嬌小的身子不會出什麼事罷。緊接着有人大喊:“這就是中招狀元的學習方法啊。”

學生們幡然醒悟,一下子涌了出去,敢與大自然作鬥爭。

曹霖也被擠出,只得跑回家。邊跑邊想怪不得古代文將和武將能平起平坐,原來都有着令士兵誓死追隨的能力。

過了幾天,又在補習班上了兩節課。曹霖將班裏人看了個遍,沒一個看得過去的女生。心裏感嘆天下何處無芳草,怎能補課班裏找?

這時,一個着裝鮮亮的女孩姍姍來遲,曹霖的眼睛也被隨之擦亮:是個美女!

春心萌動如星火,一開始只是個念頭,結果越看女孩容貌越滿意,於是星火燎原,一發不可收拾。只差沒拿個精靈球扔過去,大喊一聲:“就決定是你了!”

他裝作查看分數看了一下講台上放的中招成績表,上面貼的有班裏學生的照片。記住其名“宋珍珍”,便下決心要得到手機號。

由於座位不固定,曹霖每次補課刻意來很早,佯裝站在講台旁看黑板上的字,待宋珍珍一來,立即鎖定地形,坐到她的身後。

曹霖看着她白皙的脖頸,三番五次地想藉機要聯繫方式。但有了色心,色膽卻被緊張制止,心中不禁有種“既生瑜何生亮”的感覺。

有一段時間,曹霖看到宋珍珍穿着女式涼拖鞋,通過那幾天看偵探小說練出的邏輯思維,斷定她不會是坐公交來的,因為公交車上人多極容易被踩着腳。

自然也不是打的,上車不太方便。曹霖幾次見到穿涼拖鞋的女孩上出租車關門的剎那,鞋掉了在外面。不知情的看到地面上滾動着一隻鞋,還以為有人被車撞死。

這樣一推論,只有走路一個可能。既然是走路家肯定離此地很近,他越想越是得意。過了不久得意便被抹殺,原因是還有一種交通工具叫做電動車。

在補課結束的最後一天,曹霖終於鼓足勇氣,鬼使神差地找宋珍珍要了手機號。

而且最重要的是,宋珍珍居然沒有一點拒絕。當時曹霖拿着手機臉紅地和她說話,緊張得都結巴了。她聽了半天,明白了,說:“我給你輸吧。”

說完,她就從曹霖手中拿過手機,將自己的手機號輸了進去。

曹霖驚訝不已,意識到這是個活潑善良的女生,不但長得漂亮,還善解人意——他沒想過如果誰要手機號都給,她的異性朋友怕是十個手指頭都數不過來。

漸漸地兩人聯繫上,發現高中上的是同一所學校。曹霖高興得晚上覺都睡不着,開學后更是每天給宋珍珍帶麵包當早飯,心想即便以後不能交往也會鬧一陣子關於交往的緋聞。

一次曹霖和宋珍珍發短訊,宋珍珍忽然說馬上沒話費了,曹霖的正義感猶如天生,立刻說我給你充。宋珍珍一點也不矜持地回了個“好啊”。

曹霖不是傻子,覺得其中有詐,就把宋珍珍約出來吃飯。在一家學校後門口的小漢堡店,曹霖直率地問她願不願意和自己交往。可見男人相比憐香惜玉更憐惜自己的錢財。

宋珍珍簡單地說了句:“我有男朋友。”

曹霖暗嘆一聲,想這女孩心機真是單純,如果說沒男友自己豈不是天天這樣。後來就跟她斷了聯繫。

本來宋珍珍也只當他是個免費送麵包外賣的員工,她手下這樣的員工眾多,自然沒有多大感情。只是偶爾在校園裏碰見倍感尷尬,遇見時曹霖便繞道而行。

後來他算了算,在這場追求中一共花了三十五塊錢,實在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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