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柔情蜜意
35.柔情蜜意
這種婚姻並不是愛情的產物,而是一種雙方為滿足自我需要的一種交易,男方需要媳婦,女方需要城市戶口,於是就采了個等價交換。【最新章節閱讀.】說白了,那姑娘在用出賣自己的辦法來改變自己的命運。
但是,當麥迪聽到這個消息后,當時心裏一亮:對呀,農村的姑娘能以這種方式為自己找到出路,農村的小伙兒為什麼不行?
城市裏有一些找不到對象的大男,也一定有一些找不到對象的大女。
麥迪決定走“曲線進城”之路。
麥迪明白這是在出賣自己。當時他悲壯地想:出賣自己算什麼?真正的男子漢大丈夫能屈能伸,為了事業為了前途吃苦受累赴湯蹈火都行,還怕嫁給一個城市姑娘嗎?城市裏的姑娘又不是吃人的老虎。
麥迪就託了那個先進城的姑娘為他找城市裏的對象,結果很快就找到了。
這個城市大女就是美馨。
美馨大他兩歲,那年已經26了。因為長相一般,又有些挑剔,所以一直沒有合適的對象,婚事自然沒有着落,姑娘到了26歲還沒有婆家,就已經是不小的年齡了,是家裏爸爸媽*一塊心病。
相親進行得非常順利。
美馨一眼就看中了年輕英俊的麥迪。
麥迪也看中了美馨——不是因為美馨漂亮,而是因為美馨的爸爸是勞動局的一位科長,可以為麥迪辦理城市戶口和安排工作。
這是兩種需要的結合,麥迪需要城市戶口,美馨需要一個年輕英俊的男人。
現在聽起來這故事有些不可思議,但在當時確實是那樣,一個沒有工作的,生活沒有着落的男人,是沒有權利在愛情上挑三揀四的。
女方家堅持早結婚,而且堅持先結婚後辦戶口和工作。意思很明白,怕先辦了戶口男方再變卦。
一個月的戀愛之後麥迪就和美馨結婚了。
麥迪的命運改變了,紅色的城市戶口有了,國營單位的正式工作有了,一個安穩的家庭有了。
但是,一個時代的悲劇註定要發生了。
麥迪決定鋌而走險。
用消滅美馨的辦法來擺脫美馨。
如果說當年他是為了城市戶口犧牲了愛情的話,那麼,現在他要為了愛情犧牲那個給了他城市戶口的女人了。
於是,出現了7年前的那一幕……
水庫旅遊區。
綠水如鏡,青山倒映。
一對對情侶泛舟湖上,一葉葉小舟載滿柔情蜜意。
一葉小舟漸漸遠離舟群,向水庫上游無人區劃去。
舟上一男一女,男的划舟,女的戲水,痴男怨女們願意獨去一處,在更遠的沒有人的地方談情說愛,或者做出更加親昵的舉動,這在水庫旅遊區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誰也沒有注意那葉遠去的小舟。
小舟劃到了上游一處無人水面,這裏四處是樹林,只聞空山鳥語。
划船的男人左右看看,忽然身體向一側傾去,他的體重一下子就壓翻了小舟,男女二人雙雙落水。女的顯然不會游泳,在水中上下掙扎,嗆着水,離男的只有兩臂之遙,她向男的伸手求救,只要男的伸出手臂拉女的一把,女的就會得救……
男的顯然會游泳,正因為會游泳他才始終與那女的保持一定的距離,女的向前他就向後,女的向後他就向前,並且他也做出不會游泳的樣子,撲撲騰騰地亂擊水。但是,他就是不伸手來拉那女的一把。
溺水的女人徒勞地掙扎了一會兒,終於絕望地沉入水中。
男的見左右無人,游到扣翻的小舟上,死狗一樣趴在船底上,扯着嗓子嚎叫:救命啊,有人落水啦!……
過了很長時間,又一隻遠遊的小舟發現了這個男落水者,將他搭救上來。小舟的人又去水庫救生部門報告,隨後水庫救生艇趕來,在男的指定的地方,在那幾百米深的昏暗的水下世界,撈出了那個可憐女人的屍體……
女的就是美馨。
男的就是麥迪。
那時候,他們剛剛結婚不久。他們給人們的外觀印象是夫妻和和睦睦,他們到水庫去遊玩是為了共同度過一個星期天。人們都為小倆口遭此不測而惋惜,麥迪當然也為失去嬌妻而痛哭不止,茶飯不思。
警察自然要對這起溺水死亡事件進行調查,也曾經懷疑過美馨的溺水死亡是麥迪蓄意謀殺,特別是剛剛從警校畢業的那個水上派出所小警察湯,更是一口咬定是麥迪對妻子進行了謀殺,那段時間麥迪提心弔膽,坐立不安。幸虧分局來的刑警和湯的意見不一致,經調查結果無法定案。
原因有三:
——麥迪和美馨夫婦感情很好,結婚以來一直和睦相處,沒發生過爭吵磨擦,沒有在麥迪的生活中發現別的女人。麥迪沒有殺妻動機。
——麥迪本人也不會游泳,因為離扣翻的小舟近些,他自己免強攀上小舟留得活命已屬萬幸,沒有能力再去救落水的妻子,這雖然有些遺憾,但不能算犯罪。
——美馨已經被水溺死,蕩蕩水庫根本就找不到麥迪害死美馨的物證。何況,又沒有人證。在人證物證都沒有的情況下,顯然很難定麥迪犯罪。
另外,據水庫管理人員說,這個水庫很“饞”,每年夏天旅遊季節幾乎都出死亡事故,游泳淹死的、釣魚淹死的、划船淹死的……這雖然是個不嚴密的說法,也說明了有水就有人下水,有人下水就有人溺水的簡單道理。從這一點上看,美馨的死似乎不足為奇。
所以,美馨的死最後定為意外事故。
麥迪解脫了。
半年後,他和顏妤結婚了。
沒有人懷疑麥迪和顏妤的婚事,年輕人喪妻再娶這是很正常的。因為誰也沒有發現他和顏妤以前有過來往。
……事情已經過去7年了,麥迪從來不願意想起這件事。
沒想到,事過7年之後,偏偏又有人提到了這件事,並且直接說明他就是兇手,還逼他到公安局自首。
麥迪從自己的回憶中清醒過來,他感覺自己已經被冷汗濕透了。那時候家裏仍然很安靜,只有那隻碩大的玻璃魚缸子裏的循環器發出”嘩啦嘩啦”的響聲。
麥迪的頭仰靠在沙發上,他看到了天棚上的高級發泡壁紙,壁紙在他眼前畫出一種類似迷宮般的圖案。麥迪的大腦里也有一張類似的迷宮圖案,他知道那個寫匿名信的人就藏在迷宮裏,他要在這迷宮中尋找,他要找到寫這封匿名信的人。寫匿名信的人到底是誰呢?
麥迪首先想到了現在的妻子顏妤。
麥迪認為,顏妤是7年前那個秘密的惟一知情者。
7年前水庫的那起“溺水事件”風平浪靜之後,麥迪曾經把這件事的詳細經過告訴了顏妤,那時候他們已經有了那種曖昧關係,只是做得極其秘密,不為人知罷了。掃除了他們結婚的障礙,他還和顏妤偷偷地慶祝了一番。顏妤知道這件事的全部情節,難道寫這封匿名信威脅他的會是顏妤?
難道真的是妻子檢舉丈夫?
麥迪感到一陣心驚肉跳。
但他很快否定了這種可能。
顏妤沒有必要這樣做,她還有什麼不滿足?生活富足,家裏什麼都有,夫妻從不紅臉,工作也很順心,她為啥會翻臉把自己的丈夫往公安局裏推呢?另外,顏妤那樣做還會連累她自己,她知情不舉,法律起碼追她個包庇罪。
是不是因為我和姍姍的事使顏妤產生了仇恨?麥迪想。
不對,我已經向顏妤解釋了,並且答應了她提出的三個條件——起碼口頭上我答應了,這件事表面上好像已經結束了。
那麼,是不是因為她發現了我對她的謀殺企圖?
也不可能,高山滑雪場的謀殺計劃雖然夭折了,但現場並沒有留下我絲毫的痕迹,顏妤在當時也沒有表露出絲毫的懷疑。
另外,從時間上看,匿名信也不可能是顏妤寫的。
因為顏妤昨天上午已經出差了,是麥迪用公司的轎車送上站的,同她一起出差的還有公司里的幾個同事。而麥迪昨天晚上9點前回家時還沒發現匿名信,看來信是顏妤走後有人從門縫塞進來的,怎麼可能是顏妤乾的事兒呢?
為了把握起見,麥迪又去察看匿名信的字體。
字體看不出是誰寫的,因為很明顯匿名信的字是經過偽裝的。
那麼,到底是誰寫了這封匿名信?難道7年前的那一天,真的在水庫邊上有一個釣魚的目擊者嗎?
麥迪又仔細想了想當時的情景:水庫上游四周群山環抱,山坡上都是濃密的樹林,那是一些高大茂密的椴樹、胡桃木、水曲柳和女兒木,一棵挨着一棵組成了原始森林般的樹群,如果真有個把釣魚人躲在林子裏也不是不可能的。
因為躲在樹林子裏的人是暗處,而他和美馨是在明處,暗處的人能看到水面小船上的人,而水面小船的人卻看不見林子裏的人……於是,自己謀殺美馨的行為就被那個”釣魚目擊者”看見了。
不過,如果當時水庫四周的樹林子裏真的存在那個“目擊者”的話,看見翻船了為什麼不出來救人?事後為什麼不向警察報告?為什麼不來找他麥迪威脅敲榨?為什麼偏偏在7年後又跳了出來呢?
這個7年前的目擊者在哪兒?是不是一直在尋找我?或者一直在跟隨着我?
麥迪還想:這個目擊者給我寫匿名信的目的是什麼?
是敲詐錢嗎?
是的,我很有錢,找我做敲詐對象是一個明智之舉。在很多電影和電視裏見到過這樣的情況,在現實生活中也時有大款被敲榨的事情發生。可是,匿名信中為什麼不提錢的事?是要在下一封信中提出錢的要求?還是根本不是以錢為目的?
唉唉,想不起來想不起來。
麥迪在家裏悶想了一上午,仍然是一無頭緒,他只好把這件事先放下了。
下午,他上班了。
在辦公室里,他關上了門,掏出打火機和那封匿名信,他想把匿名信燒了,記載着7年前謀殺美馨秘密的文字是不應該留下的。
“啪”,打火機燃燒了,冒出一股藍色的火苗,麥迪把打火機慢慢向那封匿名信伸去……但是,他又關閉了打火機。不能燒!這封匿名信是找到匿名信作者的惟一線索,一燒線索就斷了。
麥迪回身打開保險柜,把那封匿名信鎖在保險櫃裏。
又過了兩天,一切無事。
麥迪的心剛剛平靜了點兒,卻不料又接到了一封匿名信仍然是在家裏的門縫裏塞着。當時他從家裏出來,一開門發現一張紙一樣的東西從門縫裏掉出來,原來是一封信。這麼說,送匿名信的人知道他在家,膽子也太大了,簡直就是明目張胆!
麥迪已經預感到那不是一封好信了。自從接到第一封匿名信后,麥迪一見到信封心就發慌,這幾乎已經成了一種條件反射。
他好像沒有勇氣看,就那樣把第二封信揣在兜里,來到了單位。
進了辦公室,關上門,自己給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下去,努力使自己鎮定了一下子后,才看那第二封信。
信封還是那種在文具店裏就能買到的普通信封。封面上仍然沒寫單位的名稱和他的名字。信中的字體仍然是經過偽裝無法辨認的——一切都和第一封信一樣。
第二封匿名信的內容如下:
麥迪,你為什麼還不到公安局自首?你別以為我不掌握你謀殺美馨的證據。
第一。你有作案動機,在去水庫旅遊前,你就已經有了外遇。和一個叫顏妤的女人暗渡陳倉,你要和美馨離婚,怕美馨不同意,你才製造了那起溺水謀殺案。
第二,你有作案的條件。你從小就會游泳,只是你後來才到市裡來,別人不知道罷了,既然會游泳為什麼不救美馨?因為這正是你的謀殺手段。
第三,有人證實你的犯罪行為。那條小船是你故意壓翻的,這是我在岸邊釣魚時親眼所見,必要時我可以出庭作證。
當然,也許你的妻子顏妤也會出庭作證,因為她肯定知道這件事。所以,我勸你放聰明點兒,趕快到公安局去自首。不然我會到公安局去報案,等到公安局找你上門時,一切就都晚了。
一個釣魚目擊者
第二封匿名信的內容和第一封匿名信一樣,只是比第一封更詳細一些。
如果說第一封匿名信只是像短短的咒語,喚出了麥迪可怕的記憶的話,那麼第二封匿名信就是一隻強大的鋼手鐵爪,以絲絲入扣的證據撥動了麥迪心中那根最弱的神經,抽走了他的精神支柱,使他再也不能自持,心裏空落落的像個無底洞,自己的靈魂正順着這個無底洞向看不見的深淵墜去、墜去。
匿名信上寫的那三條證據,條條屬實,條條是要害。如果那個目擊者真的用這三條證據告到公安局,那麼等待他麥迪的肯定是“殺人犯”的罪名,還有那冰涼的手拷,黑洞洞的槍口,還有腦後那灼熱致命的一擊!
不不!麥迪在心裏喊着:我還年輕,我的事業正發達,我有的是錢,我還沒享受夠人生,我不想死!
麥迪鎖死辦公室的門,一個人在辦公室里快速踱着步,一會兒快,一會兒慢,一會兒走,一會兒停,焦慮,絕望,憤懣,暴躁。平時儒雅的風度和坤士的氣派統統不見了,像一頭困狼般兜着圈子。
驀然,腳步停住了。
要不,就按照匿名信上寫的那樣,到公安局去自首?坦白從寬,爭取寬大處理。這樣做可以免去一死,保住一條命,雖然是苟延殘喘,但起碼是活着。會判多少年?死緩?無期?起碼得20年,啊啊,不幹不幹!大好的時光在那陰冷的鐵窗后渡過,放出來時已經是風燭殘年的老人,金錢、女人、事業、地位……一切能享受的東西都成了泡影兒,那種苟活還有什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