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定是悲劇的婚姻
和天下所有普通的父母一樣,蕭天佑夫婦辛苦了大半輩子,就是為了給兒女積攢一份家底,等他們長大了,娶媳婦也好,做嫁妝也好,也不至於被外人笑話。
老大蕭家和的媳婦叫劉桂蘭,是隔壁縣城一戶普通人家的大女兒。她性格木訥,不善言辭,也從未出過遠門,與蕭家和的相遇相識,和蕭天佑夫婦簡直如出一轍。
那時,是夏天,蕭家和在劉家做木工,劉父見他憨厚老實,便笑眯眯地走過去,然後故意套他的話:“小蕭啊,你今年多大了?討了老婆沒有啊?”
蕭家和雖然憨厚老實,也不善言辭,但在關鍵時刻,腦袋卻突然開竅了,嘴也不笨拙了,笑着說道:“我今年二十八歲,馬上就三十了,還是光棍一條,要不,劉叔你幫幫忙,給我介紹一個媳婦吧!”
劉父很高興,徑直問道:“你看我家桂蘭怎麼樣?她今年二十七歲了,以前為了弟弟妹妹,把自己的婚事給耽誤了,在我們這兒,這個年紀,大是大了點,但她心眼好呀,人又勤快,絕對是個不錯的媳婦!”
恰巧這時,劉桂蘭從堂屋路過,聽到父親這麼說,頓時愣在原地,也不知道該從何處邁腳了。蕭家和見她那副不知所措的樣子,想笑卻又不敢笑,竟然還產生了一見鍾情的感覺,於是連聲說道:“好呀,好呀,我回家跟父母說,讓他們過來提親!”
就這樣,兩個老實本分的人,意外地相遇相識,又意外地走到一起,然後不意外地過着平平淡淡的小日子,倒也十分知足。
過了兩年,蕭家興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與鄰村石家的二女兒石艷紅結為夫婦。石艷紅看似溫和,實則強勢,在家做女兒時,她就比她大姐厲害,是弟弟妹妹們的帶頭人和主心骨。
嫁給蕭家興之後,石艷紅風風火火,處處逞強,把家裏打理得井井有條,還主動要求掌握家裏的財政大權。在當地,一般家庭都是男主外、女主內,女人手握家庭財政大權也無可厚非,沒想到,在蕭家興眼裏,這一舉動就是□□裸的挑釁,也為日後的生活埋下了隱患。
也許,這正好應了那句老話,有些感情從一開始就是錯的,然後一步錯,步步錯。可不是么,一個是長相普通卻富有個性的姑娘,一個是外表英俊卻極端自負的小夥子,在第一次相親的時候,女方就愛上了男方,而男方卻看不上女方,甚至有點嫌棄女方。結果,他們居然結婚了!
婚後第一年,蕭家興和石艷紅因為個性不和,時不時就發生口角之爭,一個總是把“我是一家之主,你什麼都要聽我的”掛在嘴邊,一個總是用行動證明“我也有我的想法,我把事情做好了不就好了”。
俗話說:在感情的世界裏,誰認真誰就輸了。在這段感情里,很明顯,石艷紅比較認真,至少,她是真心喜歡蕭家興,真心想要為他生兒育女、甚至付出一切的。她所做的一切,也不過是想體貼他,讓他無後顧之憂罷了。誰知,所有的體貼,在他眼裏,竟然全都變了味,成了“逞能”。
在這一年時間裏,蕭天佑夫婦不知勸了多少架,操了多少心。這對善良的老夫婦,明知他們是一對冤家,卻總希望他們趕緊生幾個孩子,還一心想着,也許這樣就可以好好過日子了。
在那個年代,在那群人的意識里,或許沒有哪一對夫婦是不吵架、不打架的,正所謂:床頭打架床尾和,只要不做傷風敗德的事情,就永遠不會走到離婚的那一步,畢竟,離婚對誰都挺不光彩的。
殊不知,對一個有想法的女人來說,能夠過上幸福的小日子才是最重要的。這一年的輕視、嫌棄、猜疑、冷漠、譏諷以及打壓,早已消磨了石艷紅對蕭家興最初的喜歡和最後的愛意,她開始有了離婚的想法。
就在這時,石艷紅髮現自己懷孕了,這是她的第一個孩子,即將成為母親的她突然母性大發,捨不得打掉自己的孩子,便不得不暫時放棄了離婚的念頭,同時安慰自己,公公婆婆也許是對的,生幾個孩子就可以好好過日子了。
第二年,石艷紅生了一個大胖小子,取名叫做蕭志遠。她原本以為,孩子的出生會給家裏帶來好運,至少會讓孩子的父親加強責任感,誰知,成為人父的蕭家興,依舊還是當初的那個蕭家興,空有一副好皮囊,只會說漂亮的廢話,不會做漂亮的實事,把他們的小日子過得很艱難,而且大有越過越難過的趨勢。
正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蕭家興習慣了輕鬆的生活,如今有了孩子,依舊像甩手掌柜一樣,只顧自己舒服就好。不知是不是上輩子積了德,他的運氣竟是如此之好,結婚之前,萬事有父母支撐着;結婚之後,大事小事還有媳婦打理着,自己就跟大老爺似的,只需發號施令即可。
此時的石艷紅,已經被生活磨掉了全部的稜角,她開始認命,開始精打細算,不再熱情好客,不再樂於助人,不再四處走親訪友……在她的生命里,彷彿只有兩個人,一個是她的丈夫,一個是她的兒子。即便如此,蕭家興還是不滿足,甚至還會吃兒子的醋,要求她只能愛他一個人。
可是,每當午夜夢回的時候,石艷紅會忍不住無聲哭泣,也會不斷地質問自己:那麼要強的一個人,怎會變得如此卑微?蕭家興到底給她灌了什麼迷魂湯啊?
是啊,她肯定是喝了迷魂湯,中了他的蠱毒,才會這般自甘墮落,成為一個沒有靈魂的女人。石艷紅如此想道。
直到有一天,她和蕭家興因為一點小事大吵了一架,而這所謂的“一點小事”,真的只是一點小事,當時,有個乞丐來家裏討米,說是不給他一筒米的話,他就賴在她家不走了。正所謂:光腳的不怕穿鞋的,自家的男人不在家,她也拿那乞丐沒有辦法,只好舀了一筒米給他。
蕭家興知道此事後,非但沒有安慰她,反而指着她的鼻子說她是“敗家娘們”,說他娶了她是“倒了八輩子的霉”,還要讓她“滾蛋”,這些傷人的話,把她氣得差點喘不過氣來,於是她脫口說出“離婚”兩個字。
“離婚?你敢嗎?”蕭家興眼裏帶着譏諷,嘴角一歪,忍不住冷笑起來。
“離婚又不違法,我有什麼不敢的!”石艷紅終於找到了以前硬氣的自己。
“是,離婚不違法,但是,離了婚,你就是個二手貨,誰還會要你啊?”蕭家興露出一副渣男的嘴臉,“而我,正值壯年,要啥有啥,還可以娶一個黃花大閨女……”
“好啊,有本事你就去娶啊!”石艷紅一氣之下便帶著兒子回了娘家,在娘家人的再三追問下,她向父母和兄弟姐妹訴了一通苦,才明白這場婚姻竟是如此的不堪。
那個時候,還沒有流行“PUA”和“冷暴力”的說法,石艷紅並不知道,她的婚姻從一開始就是一個悲劇。是啊,從一開始,蕭家興就嫌棄她,嫌棄她長相普通,嫌棄她身材矮小,嫌棄她學歷不如他高,嫌棄她沒有一個有權有勢又有錢的娘家……
總之,在他蕭家興眼裏,她就是這樣一文不值,連給他提鞋都不配。不僅如此,她還沒有自由,因為他給她“洗腦”,說她只屬於他一個人,所以,他不讓她交朋友,也不讓她走親戚,唯有這樣,才能讓她徹底淪為他的附屬品。
一家人把話說開了,石父這才說出自己的心裏話:“唉!我們都看錯蕭家興了,以為他是一個有所作為的年輕人,沒想到,他竟是這樣一個沒出息又狂妄自大的人!”
石家兄弟姐妹也紛紛吐槽,說蕭家興這也不好,那也不好,不值得託付終身,她儘早跟他離了婚,也好儘早解脫。原來,蕭家興之所以不想與石家人來往,一方面是因為得不到什麼好處,另一方面是因為他早就把他們一一得罪了。
最後,石母緩緩地總結道:“像蕭家興這樣的人,什麼好處都想占,又不想付出,還不懂得珍惜,總是傷害身邊的人,離了反而是一件好事。閨女,你自己做主,想離就離吧,我們都支持你!”
話已至此,石艷紅卻退縮了:“可是,我們離了婚,遠遠怎麼辦?讓他跟着他爸,我肯定不會放心;讓他跟着我,他爸肯定不會同意……”
離婚是一件大事,對一個女人來說,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別說石艷紅沒有做好準備,就算做好了所有的準備,也不是說離就能離,說斷就能斷的。畢竟,他們之間還有一個孩子,為了讓孩子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她只能說說而已,過了就過了。
在娘家待了幾天,石艷紅便收拾包袱,告別父母和兄弟姐妹,然後帶著兒子回了自己的家。蕭家興見到她時,只是淡淡地說了一句:“回來就好。”便沒有後文了,心裏卻得意得很,也更有吃定她的感覺了。
日子一天一天地過去了,蕭家老三也找了一個風風火火且能說會道的媳婦。這樣一來,蕭家更熱鬧了,也更鬧騰了。
可不是么,妯娌之間本來就不好相處,加上家興家旺兩兄弟又不和睦,之前見哥哥娶了媳婦,父母常常幫襯他們,弟弟心裏就不舒服,後來聽父母說,等他娶了媳婦之後,父母也會幫襯他們,這才作罷。如今,弟弟娶了媳婦,事事都要比較,不僅要為難哥哥,還要為難父母,結果,家裏搞得亂七八糟,親兄弟甚至反目成仇了。
在當地,這種現象很常見,所有人也都見怪不怪了。蕭天佑夫婦改變不了現狀,只能盡量一碗水端平,幫老大帶了孩子,就要幫老二老三帶孩子;出錢給老三動了個大手術,也要拿一些錢給老大老二補貼家用。這對善良的老夫婦,從來都是這樣委屈自己,也不願委屈自己的兒女們。
又過了兩年,石艷紅生下一個女兒,取名叫做蕭雯。兒女雙全,恰好湊成一個“好”字,這本來是一件值得慶祝的喜事,卻因為蕭家興一個自私的決定,將一件天大的喜事就變成了一件十分不幸的事情。
不久之後,石艷紅被迫結紮了,從此,這件事情就像一根刺,深深地扎進了她的心裏,一輩子也拔不掉了。從此,她恨透了可恨的蕭家興,也恨極了無辜的蕭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