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五七:守城心經之祭祀旗幟

章五七:守城心經之祭祀旗幟

打爵穴,每十尺一個,開在矯牆下部三尺處,外面的口要稍大一些。轉運城上,須備設行樓,殺,水池和盛水用的皮盆。假如敵兵爬城,而擔負攻擊任務的士兵不能及時出擊,貽誤戰機按軍法處置。

大凡防阻敵人爬城硬攻,一般方法是在城外設置木樁做成的屏障,屏障離城牆十尺,高十尺,採伐用以做屏障的木樁,辦法是樹木不分大小連根拔起,鋸成十尺長一段,互相間隔一段距離深埋緊築,不能讓人能拔出來。

每二十步設置一個‘殺’,殺中設‘鬲’,鬲厚十尺。殺裝有兩門,門寬五尺。木樁屏障設‘殺’的門戶要淺埋,不要築牢實;以便它易於拔出。城上對着木樁屏障處,相應設置‘搗’。

在城上懸挂火具,稱為懸火。每隔四尺裝一個懸挂火具的鉤樴,五步建一口灶,灶門堆放爐炭。等敵人全部進入後下令熏火、燒門,接着向下拋扔懸火。擺放作戰器具,寬度與敵人進攻的範圍相應。每兩作戰器具之間設一懸火,派一士兵站立在旁邊,等待出擊的鼓聲,鼓聲一響就點火,一齊往下投。敵人若避開懸火再度進攻,懸火也就再次往下投,如此反覆,敵人必定被弄得疲憊不堪,終會引兵逃走。敵人一退逃,就命令我方敢死隊從左右出穴口追擊潰敵,但要嚴令勇士和將帥按照城上的鼓聲行事,從城內出去或退回城內都應如此。趁着多次出擊時還可設下埋伏,半夜三更城牆上四周擊鼓吶喊,敵兵一定驚疑不定,伏兵便可乘機攻破敵營,擒殺敵軍首領。不過要以白衣作軍服,憑口號互相聯絡。

敵人從東方來,就在東方的祭壇上迎祭神靈,壇高八尺,寬深也各八尺;由八個老者主持祭青旗的儀式,安排八尺高的八位東方神,八個弓箭手,每個弓箭手射出八支箭;將領的服裝必是青色,用雞作祭品。敵人從南方來,就在南方的祭壇上迎祀神靈,壇高七尺,寬深也各六尺;安排七個老者主持祭赤旗的儀式;準備七尺高的南方赤神七尊,弓箭手七個,每人發射七支箭;將領的軍服一定要赤色,用狗作祭品。敵人從西方來,就在西邊的祭壇迎祭神壇高九尺,寬深也各為九尺;九個老者主持祭白旗的儀式;九尺高的西方白神九尊,九個弓箭手每人發射九支箭;將領的軍服一定要白色的,用羊作祭品。敵人從北方來,就在北方的祭壇上迎祭神靈,祭壇高六尺,寬深各為六尺;由六位年齡老者主持祭黑旗的儀式;高六尺的北方黑神六尊,六個弓箭手每人各發六支箭;將領的軍服一律黑色,用豬作祭品。從外面所有有名的大祠堂起,靈驗的巫師有的在那裏祈禱神靈,要供給他們祭品。

凡占望氣,有大將氣,有小將氣,有往氣,來氣、敗氣等種類區別,能懂得這些‘氣’別內容的人可預知成功、失敗,吉利和兇險。找出所有有專長的巫師、醫師和占卜的人,根據他們的特長,配備有關藥物,供給住房,妥善安排宿住。

巫師住的地方一定要靠近祭土地神的地方,一定要將其作為神靈來敬重。巫師和卜師將實情報告給守將,只能讓守城主將知道其占望的結果,不要讓其他人知道;如果巫師卜師出入製造傳播流言,弄得官民驚恐不安,要謹慎地暗中偵察,處罰這些傳言的巫師卜師,罪不容赦。

將賢大夫和有專長的種種技師集中起來,給予相應的第等。挑選屠夫,釀酒人安排到廚房供職,也要給予職務等級。

一般守城的法規,縣師負責視察堡壘,巡視河溝城防,阻塞敵人的道路,修繕城牆。所有大小官吏要供應戰爭所需的糧餉錢款,一切有手藝的人都要各施所長。司馬根據城防情況布派兵士守門,二人掌管城門右邊門扇,二人掌左邊門扇,四人共同掌管開關城門的職責,百名兵士帶甲坐守城門。

城牆上每一步派一個帶甲的兵士,一個握戟的兵士,另加三個幫手。每五步派備一個伍長,每十步安排一名什長,百步委任一名佰長。在城的四面,分別派有一個大帥;城的中央有大將指揮。這樣逐級都有首領和各自的職責。在上城牆的階梯處,派專職官兵把守。將文書簿籍轉移到合適的地方,選取緊急重要的部分上報。軍士也都有各自的職守。

在城外箭能射到的地方,要把牆統統推倒,以免被敵人利用來作為防禦工事。三十里以內,所有柴草樹木一律運進城內。狗,豬,雞,吃掉肉,將其骨頭收集起來製成醬,腸胃有病的可以用它治病。在城內,凡是城外箭能射到的地方,一切柴草堆和房屋都要抹上一層泥。黃昏之後,命令城內人拴住狗,套住馬,務必拴套牢實。夜深人靜之時一聽到鼓聲就一齊吶喊,用來壓制敵人的氣焰,同時也可以穩定自己的民心,不致使老百姓驚擾不安了。

太祝和太史官在戰前要祭告四周的山川和宗廟,然後才退出。諸侯穿着白祭服在太廟誓師。誓師結束,諸侯才退下用餐。他臨時要住在中太廟的右邊房舍中,太祝和太史臨時住在社廟。其它百官各奉其職,於是上廟,在廟門擊鼓,門的右邊插上旗,左邊插上旌,門的左右角佈置銘識,兵士們發射三箭,祈禱勝利,各軍兵都一應齊備。儀式結束後下太廟,出外等候登上城門台觀望城郊情景。接着命令擊鼓,一會兒登上門台,役司馬從門的右邊向天地四方發射用蓬蒿製成的箭,拿矛的兵士則用矛向空中刺三下,接着弓箭手向空發射;軍校從門的左邊先進行一種叫‘揮’的制勝巫術,然後木頭擂石齊下。太祝、太史,禮官向社廟祭告,然後把祭品用作飯的陶器甑蓋起來。

守城時用旗幟聯絡的方法是這樣的。需要木材時就用青色旗,需要煙火時就用赤色旗,需要柴草時就掛黃旗,需要石頭時就用白色旗,需要水時就懸黑色旗,需要食物時就揚繪有食菌的旗,需要調集敢死隊時就打出畫有蒼鷹的旗幟,需調集戰鬥力最強的戰士時就掛出虎旗,徵調多餘的兵士時掛雙兔旗,徵調五童子時掛童旗,徵調女子時掛姊妹旗,需求弓箭時掛龍旗,需要戰馬時掛鳥旗,凡是需要徵調的物質而旗幟又沒有現存符號的,就按所需物質的形狀名稱含義掛上相應的旗幟。城上懸挂旗幟是軍需官在聯絡徵集調用財物,一旦滿足軍需,應隨即把旗幟降下來。

按守城的法則,必須積聚有充分的擂石、柴薪、茅草、蘆葦、木材、炭、沙、松柏、蓬艾、麻桿、油脂、銅鐵和糧食;水井、炊灶都有適當的地方,敵方重要的抵押品如人質有居處。各軍兵種都有各自的旗號;調兵遣將各有符節;法令有定條定例,輕重等級各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主持巡查道路的官吏也有各自劃定的區域。

各個亭尉都有自己的旗幟,旗竿長二丈五尺,帛長一丈五尺,寬半幅,共六面旗幟。當敵人進攻到護城河外邊時,與敵人進攻方位相對的守軍就擊三下鼓,並懸挂一面旗;當敵人進攻到護城河中洲處時就擊五下鼓,掛上三面旗;當敵人進入到城外的第一道矯牆時,就擊鼓六下,掛上四面旗;當敵人深入到大城牆下時,就擊八下鼓,掛上六面旗;當敵人爬上城牆的一半時,就擂鼓不停。如果是在夜晚,就以舉火把來代替掛旗,舉火把的數目與白天掛旗的數目一樣。假如敵人是由進攻而退卻,懸挂旗的數目同敵進攻時的數目不變,但不擊鼓。

城中大將懸挂絳旗,高五十尺,東西南北四門守將的旗幟各高四十尺,其次一等的是三十尺,再次一等高二十五尺,依次為二十尺,十五尺。不過將旗的高度沒有低於十五尺的了。

城裏的軍官、士兵、男女百姓都通過衣服上的徽章區別開來。城上小吏的徽章戴在衣背上,士兵的徽章戴在帽子上或頭巾上;城下的小吏徽章都戴在衣肩上,士兵也是如此。左軍的徽章都戴在左肩上,右軍的徽章戴在右肩,中軍的徽章戴在衣胸前,一人一個微章。中軍有一個號鼓,每次擊鼓三至十下,其餘有鼓的官吏擊鼓應答中軍鼓號要仔細按等第進行。應當擊鼓回應時卻沒有按時擊鼓,不當擊鼓回應時卻胡亂擊鼓,要處斬其主管人。

修建道路要三十步寬,城下夾階的大道各有兩口井,井邊設置鐵罐。在道路外邊築起屏障,每三十步就砌成一個圓圈,高一丈。建修公共廁所,牆高十二尺以上。城中與大道相連通的大街小巷都一定要裝設上門,每個門派兩人把守,沒有通行憑證不許通行,不服從命令的處斬。

各個據守柞格的兵將,三次出戰擊退敵兵的,守將主帥便傳令他們到官署領賞食物,授予他們大旗,並賜給百戶的城邑或財物,把賞賜的大旗豎在他們的營署中,使人們都知道他們立有戰功,此種大旗稱為“某人旗”。柞格內寬二十五步,外寬十步,長度根據地形決定。要按照教令統領兵士,懂得以軍事號令指揮前進後退,向左向右,還要讓疲勞的士兵能輪番地休整。

建立國家的途徑從利用地理條件開始,地理條件能夠獲得利用就能成功,地理條件不能獲得利用就會勞而無功。人也是這樣,不預先作好準備就無法安定國主,官吏、士兵和百姓不能同心同德,責任在於將領和官長;所有的賞賜和處罰,都應以王公的名義來確定。必須多次派遣使臣慰勞賞賜鎮守邊城、邊關和邊塞防備蠻夷而又勞苦的將士,並報告哪些鎮守將帥的軍費是有餘還是不足,哪些地形應該派兵據守以及武器裝備經常保持充足的將帥。對於邊境地區的州縣城市,根據那裏樹木生長不好就要少用木材,土地沒有開墾就要節約糧食,沒有大屋和草屋的地方就要少砍桑樹。經濟富裕,老百姓講究吃喝。城內要構築矮牆和行棧,城牆上要裝置武器裝備,守城的頭目、士兵、炊事人員都要在城內各自的所屬營區駐紮每十個人一個炊事員,掌管符信憑證的養吏一人,監察守護各城門,不允許無公事的人在守門人以及擔任警察任務的人旁邊逗留,不聽從命令的人可以殺掉。每當敵人攻來,城邑在千丈以上的大城,一定要在城市郊區迎戰敵人,守城一方才有利;城邑不夠千丈的中小城市,不要出城迎敵,但要根據敵人的多少靈活應戰,這些都是防守城池的大體原則。以上沒有提到的,就根據心術智謀和人事策劃參照處理。所有守城的一方都應以迅速殲滅敵人為上策,如果拖延持久,等到敵人的援兵到來,這是不懂得守城的方法。能懂得這些道理才能守城。

守城的方法還有:敵人在離城百里之外的時候,守城將領就要把所有的官吏、小軍官以及富人、貴戚的親眷全部集中起來住到官府,謹慎地派可靠的部下保衛他們,越謹慎機密越好。等到敵人開始爬城牆強攻的時候,守城將領所在的兵營不得少於五百人,東西南北四個城門的將領一定要選擇立過軍功,以及為君王和國事效過死力而獲得榮譽和官職的人擔任,每人帶兵一百人。每一方城門的將領如果兼守其他城門,就必須在另一城門上建立起高樓,派善於射箭的士卒守在那裏,城上矮牆、馮垣一個一個排列起士兵守護着。讓貴家子弟來守。

每五十步建置一個貯藏兵器的‘隔’,按照城中街巷分為八部,每部設置一個頭目,每個頭目帶領四人,在城中要道和街巷中巡邏。街巷中老年人、少年人等沒有參與守城的人和管理財物出入的人,按街巷分為四部,每部設一首領,讓他們盤查來往行人中那些不按規定時間來往或有異常舉動的人,以便及時發現和捉拿姦細。帶士兵四人以上的頭目去執行守城任務,大將一定要給予信符作為憑證;大將派人巡查守衛情況之時,拿有大將給的信符,對信符不合及口號不相應的人,伯和長以上官吏就一律把這種人扣押起來,並報告大將。應當扣押而不扣押,以及頭目或士兵把人放跑了的,一律斬首。凡是觸犯刑律犯有死罪以上的人,他們的父母、妻子兒女和兄弟都要抓起來。

在城上防守的男子,每十人中,六人拿弓箭,其餘四人拿其他兵器;參加防衛的女子、老人和少年每人執一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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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系年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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