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沈思彥篇——我不喜歡這世界我只喜歡你
那是我第一次遇見她,在一條悠長的林蔭小道上。明媚的光落在她的發間,傾瀉在她的眉眼,笑意嫣然。
陽光在她臉上跳動着,是那麼的突然,那樣的毫不講理,甚至連一個招呼都不打的,就穿過了我眸底的重重陰霾,照進了我原本灰暗的生活,甚至在那一刻,我都來不及拒絕...
從小,我在一個孤單的環境中長大,父母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我跟着父親,文靜跟着母親。
在我記事以來,父親就一直很忙,我幾乎很少能夠看到他的影子,他總是在我人生中缺失。
偌大的房,漆黑的夜,始終都只有我一個人,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睡覺。
孤獨將我整個吞噬,我渴望親情,渴望被愛,只是越有所期待,隨之而來的失望就越大。
我偶爾會去見母親,只是接觸的不多,我們之間似乎很生疏。
每每看到她溫柔的拂過文靜額間的碎發,細心整理她凌亂的衣襟,以及略帶關心的責備...說實話,我羨慕到了極點。
只是這樣的溫柔,母親卻極少給予我。或許因為我是男生,她不懂怎麼和我相處。
好幾次,她揚在半空中的手頓住了動作。張了張口,卻不知道和我說些什麼。明明想關心,表現出來的卻是小心翼翼。
就這樣,我的心間豎起了一道高牆,把那些我曾親近的人都擋在了牆外,一個人孤零零的守着那一片黑暗。
我原本以為,我往後的生活會一直如此,灰暗,沒有陽光。
可一切,在17歲那年,統統都改變了,因為她的出現。
從第一次遇見,她就一直吵吵鬧鬧的,在我身邊繞來繞去,“沈思彥、沈思彥”的叫着我的名字。
我從來沒見過這樣愛說話、又愛闖禍的人。而這樣的她,又總會讓我不知所措。
一如初遇那次,明明是她撞上了我,卻惡人先告狀,“喂,你什麼表情嘛?我好好的在走路,是你突然冒出來的唉!我都和你道歉了,你還這副表情,真小氣!”
我被她弄得哭笑不得,一時間竟然不知道該如何反駁她,只能默不作聲地離開。
可誰知,她竟然又語出驚人:“喂,你怎麼就這樣走了,很沒有禮貌唉!”
瞬間就都成了我的不是,我沒好氣地說了句“再見”,可她似乎看不出我的怒意,還笑着和我道別。
我一步一步向她走近,她就那樣直勾勾地盯着我,讓我渾身不自在。在與她擦肩之際,我停下了腳步,側頭問了她一句:“你打算這樣看多久?”
原本以為她臉皮夠厚,會全然不在意我的那句話。可那時,我卻清楚的看到她臉頰爬上了一抹紅。
然後,她落荒而逃。而我,亂了心跳。
只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她一眼,讓我從此以後與她有了說不清的糾纏。
我記得那天,是開學一星期後的周一,我與文靜一同到的學校。
那天是我第一次見她承認,她喜歡我,雖然不是直白地對着我說,可在看到她點頭的那一刻,我無疑是開心的。
只是那時,我不知道,原來,我的心已經開始向她傾斜了。
後來,她總是會在不經意間出現在我的眼前,嘰嘰喳喳的吵鬧個不停,可我似乎對此並不反感,而是很享受。
我好像在她的吵鬧聲中,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寧靜,感受到了我正被陽光包圍着,明亮而又溫暖。
在我意識到我喜歡她,是高一的學期末,開家長會那天。
她在遊樂園的過山車上,帶着驚恐過後微顫的語氣,堅定地、不容置疑地告訴我,她會一直陪在我身邊。
在那一刻,我心中像是有一道光,填補了所有的空虛。
是啊...她就像是一縷陽光,驅散了我所有的陰霾,讓我多了很多喜怒哀樂。
可當我以為自己離幸福越來越近的時候,一句“我們分手吧”把我打回了原形,我灰溜溜地跑去了美國,很狼狽。
初到美國的時候,我顯得尤為不適應。學校里,每個人都說著一口流利的英語,我身邊的那些同學都吃着三明治,喝着熱咖啡,談論的都是一些課業上的東西,似乎每個人都很忙碌,也很愛學習。
可那個時候,我卻異常懷念她在我邊上興緻勃勃地說著娛樂八卦,啃着甜奶油蛋糕,然後拎起我的衣角擦拭她的嘴角,追着我讓我幫她複習划重點,闖了禍就會來求我幫她解決...
我多想有一個人,能和她一樣,說著蹩腳的英語,在我面前吵吵鬧鬧。可美國的街頭全都是人,金髮碧眼的,卻連一個像她的人都找不到。
可有時候,我又會想,還好她沒有來,哈佛這個學校很大,按照她那個迷糊的樣子,肯定連教室在那兒都找不到。
後來,我在偶然之中,接觸到了畫畫。我似乎很喜歡待在畫室里,一遍一遍描摹着她的樣子。將我們以往的點滴,通過筆觸,變成一幅幅色彩斑斕的油畫。這樣就好像她一直陪在我身邊,從不曾離開一樣。於是,一畫就畫了四年,在畫室我可以感受到片刻的寧靜。
而我成為一名畫家,那真的是巧合。我記得有一年,我舍友將我的畫拿去參加了一個繪畫比賽,那比賽規模不小,會有很多業界專業人士到場。很幸運的,我的畫被他們關注到了。從此,我在繪畫界有了些小名聲。
而那幅遇見,我傾注了很多心血,才將它完成,可我也沒有想到會得到這麼大的認可。我只是想將我和她的故事描繪下來,得獎倒是真的出乎我意料。
時間匆匆而過,我原本以為我會在美國待一輩子,再也不會回去了。只是總會有意外發生。
那天,我收到了文靜郵件,她說她要結婚了,讓我務必趕到。我猶豫了很久,最終還是踏上了回去的路。或許只是想藉著文靜結婚這個借口,再回去看看,看看她。
我如願以償的在婚禮上見到了她的身影,可思念有多強烈,我似乎就有多恨她。我有努力剋制自己的情緒,卻怎麼也剋制不住。反正遇上她,我樣樣都難以克制。
後來,機緣巧合下,我知道她可能在M市工作,我連想都沒有想,就跑了過去。她真的在那家出版社工作,我藉著工作為由,與她接觸了幾次,但她真的變了很多,不再是嘰嘰喳喳的吵個不停,居然變得如同我一般,安靜而沉默,做什麼事情都小心翼翼的。那個樣子的她,我看着有些心疼。
採訪完后,我又回到了南市,在和文靜閑聊時,偶然聊起了過去,我從她的對話中知道了些蛛絲馬跡。她經不住我一再詢問,終是妥協了。將她知道的真相一五一十地告訴了我。
我很訝異,原來她說分手之前,父親去找過她,不用細想就知道,父親的用意是什麼。我開始後悔,為什麼自己沒有早點發現,沒有堅定的站在她的身邊,而是逃避地跑去了美國,留她一個人,獨自將那些抗下。
我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我不夠相信她對我的愛?因為不夠堅定,所以才讓悲劇發生了,讓我們之間缺失了四年。
我想彌補,可一切都過了那麼多年,她都開始相親,開始接受新的生活了,我還可以去打擾她嗎?我猶豫了很久,又給自己找了無數個理由,最終才鼓起勇氣給她打了個電話。
我也該慶幸,我打了那通電話,才沒有讓我就此錯過她,那個肯放棄國內一切去美國陪我度過艱難歲月的傻姑娘。
在那通電話之後,我們重新在一起了,那一刻我無疑是幸福的,我們緊緊相擁,那一刻,她再次填滿了我灰暗的人生。
慢慢的,我發現,雖然我們之間缺失了好幾年,但很多東西都沒有變,她還是喜歡吃甜食,思考問題的時候還是會不自覺咬筆桿,說謊的時候還是會習慣性咬着指甲,還是喜歡穿鬆鬆垮垮的衣服,還是那麼迷糊,這些年,好像長的只有年紀,做事情還是那麼馬虎...
她總說,我像是陽光,暖暖的,讓人忍不住靠近。殊不知,她才是那一抹真正的陽光,照耀着灰暗的我,讓我重新看到世間的美好。
後來,我們結婚了,終於,我真的擁有了她,那是我夢寐以求的事情。婚禮上,我開心得不能自已,因為我終於得見她穿婚紗的樣子,美得讓我挪不開眼睛,笑意就這樣爬滿了我的眉梢。
我緊緊握住她的手,十指相扣。我想,我這輩子做過的最正確的決定,那就是愛她。
我以為再次擁有她,就已經很完整了,可她又為了我,忍痛生下了我們的孩子。當我聽到呱呱墜地地啼哭聲時,生命似乎更加完整了...
十幾歲時的喜歡,能夠變成二十多歲時的歡喜,那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情啊。而不論在哪個時期,我只想告訴她:我不喜歡這世界,我只喜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