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 諾威
四六諾威
HenrikIbsen(1828-1906)與Bjornson並稱諾威近世文學大家。Bjornson為國民詩人,而Ibsen作劇窮究人生社會諸問題,為歐洲近代劇之首創者,又本個人主義,力說“精神之反抗”,影響於世界,尤極重大。所作戲曲可分三期。初屬傳奇派,多取古事為材。一八六二年作《戀之喜劇》(KjaerlighedensKomedie),轉為諷刺。又有Brand及PeerGynt二曲,亦有名。唯皆用韻語,故歸於第一期中。六十九年散文劇《青年集會》(DeUnges-forbund)出,是為第二期,所作皆極重要。至八十四年作《野鴨》(Vildanden),漸有象徵派傾向,晚年益顯著。蓋其思想亦隨時代而轉移,與當世文人一致也。
Ibsen憤時疾俗,對於政教禮法之偽惡,尤致不滿,故其思想頗傾於悲觀,唯與厭世者又異。凡厭世者必深信人生之空虛,以幸福為不可得,以戀愛為幻。Ibsen悉不然,肯定人生,以自由幸福為人世之的,其不可遽得者乃由或者為障,即虛偽強暴之社會是也。Ibsen持真實自由二義為人生準則,用以照察世間,適得其反,故生憎惡而希破壞。Brandes謂其悲觀,由於義憤而非因絕望,正得其實。所作戲劇,則即以宣此義憤者也。
Ibsen作劇,最有名者,為《傀儡之家》(EtDukkehjem),《遊魂》(Gengangere),《人民之敵》(EnFolkefiend),《野鴨》及《海之女》(FruenfraHavet)等五篇。其作意多相聯屬,遞相說明。《傀儡之家》者,言女子自覺之事。NoraHelmer初以傀儡自安,及經憂患,乃始覺悟,自知亦為人類之一,對於一己自有義務,於是決絕而去。《遊魂》劇中之Alving夫人,所處境地,不異Nora,唯留而不去,而其究極,亦以悲劇終。Alving夫人所以不去傀儡之家者,實因其子,而Oswald以遺傳之疾,卒發狂易。夙約之Morphine或予或否,兩無所可。末場慘淡之景,感人甚深且烈。Gosse謂自希臘悲劇而外,更無他著,足與比儔也。
《遊魂》出后,一時論難紛起,Ibsen乃作《人民之敵》以報之。ThomasStockmann為醫官,察知浴場水道之不潔,宣言其隱,為社會所忌,終得民敵之名,為眾共棄,蓋用以自況。當時致Brandes書雲,Bjornson以多數為是,吾則不然,唯少數乃是耳。此語足為全劇作解釋,其所持個人主義之精意,亦於此見之。BernardShaw著Ibsenism中有雲,天下“唯獨立者至強”。然為一己而獨立者,又實為至愚。征之歷史以及當世人生,蓋唯私斯眾而公則獨。利他之名,亦不能立,以更無所謂他也。Stockmann為真理公益故,不惜與私利之群眾相抗,精神乃極近Tolstoj,斯即個人主義之極致矣。
《野鴨》與《海之女》,皆第三期作,多涉象徵,唯主旨仍與前作相系屬。《野鴨》之悲劇,由於不時之幻滅。Werle輕信理想,與Helmer正相反,而過猶不及,其害唯均。《海之女》所言,與《傀儡之家》相類。唯Dr.Wangel許Ellida以自由,而女遂不復去。Nora所謂奇迹者,蓋於此實現,女子問題,亦得解決。即不復為自己犧牲,亦不偏主自己肯定。超越二者之上,造成形神一致之道德,亦即KejserogGalilaeer劇中,Maximos所謂第三王國是矣。
BjornstjerneBjornson(1832-1910)以詩名世,尤致力於國事,於政治道德問題,多所主張。Brandes論之曰,“Ibsen猶古之士師,Bjornson則預言者,告人以未來之幸福。Ibzen愛其理想,恆以是與現世相抗,Bjornson則愛人類者也。”Bjornson持大同主義,而以愛祖國為發端。早年作小說,多寫農民生活,通稱山林小說,與GeorgeSand及Auerbach著作相對。有“Arne”,《幸福之兒》(“Engladgut”),《漁女》(“Fiskerjenten”)皆勝。其後所作,多涉社會問題。如《市港之旗》(DetFlageriByenogpaHavnen)言Kurt家惡德之遺傳,申明個人對社會之責任。《神之路》(PaGudsVeje)則言RagniKule為社會所誤,因襲之道德又從而難之,以至滅亡。唯正義終勝,迷執之信仰,為愛力所化,Tuft與Kallem,復得和解。卷末引成語云,善人所行,即為神路,即此篇義旨之所在也。
Bjornson又多作戲劇,有喜劇《新婚》(DeNygifte),《破產》(EnFallit),悲劇Leonarda,《手套》(EnHanske)等皆有名。Leonarda與《手套》,皆言兩性道德之不平等。Leonarda以疑似之事,為世所棄。在Alf和Christensen,則宴然不以為異,故Bjornson假Svava以揭發之,正如Ibsen之Nora也。又有《王》(Kongen)一篇,非難帝制,純然民主思想。帝王之尊,延為迷信,終至視若異類,欲求自伍於齊民而不可得,為為君者計,其害尤大。此Bjornson之微意,又較尋常無君論者,更有進矣。
諾威文人,此外有AlexanderKielland(1849-1906)與JonasLie(1838-1908),而Lie尤有名。其母系出芬闌,Lie受其化,故神思特幽美。所作多言海景,以海之詩人稱。小說《引港人與其妻》(Lodsenoghanshustru)即此類傑作,對於家庭問題又別含意義,故為世所重。千八百八十年後,作《人生之囚》(Livsslaven),《結婚》(EtSamliv)等,轉入自然派。九十二年,著《山靈》(Trold)二卷,多采民間神異傳說而改作之,說者謂即其芬族性質之復現。與早年所作自敘體小說《夢想家》(Denfremsynte),正相聯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