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俗與神話
習俗與神話
一九〇七年即清光緒丁未在日本,始翻譯英國哈葛德安度闌二人合著小說,原名“世界欲”(TheWorld’sDesire),改題曰“紅星佚史”,在上海出板。那時哈葛德的神怪冒險各小說經侯官林氏譯出,風行一世,我的選擇也就逃不出這個範圍,但是特別選取這冊《世界欲》的原因卻又別有所在,這就是那合著者安度闌其人。安度闌即安特路朗(AndrewLang1844—1912),是人類學派的神話學家的祖師。他的著作很多,那時我所有的是銀文庫本的一冊《習俗與神話》(CustomandMyth)和兩冊《神話儀式與宗教》(Myth,RitualandReligion),還有一小冊得阿克利多斯牧歌譯本。《世界欲》是一部半埃及半希臘的神怪小說,神怪固然是哈葛德的拿手好戲,其神話及古典文學一方面有了朗氏做顧問,當然很可憑信,因此便決定了我的選擇了。“哈氏叢書”以後我漸漸地疏遠了,朗氏的著作卻還是放在座右,雖然並不是全屬於神話的。
十九世紀中間繆勒博士(MaxMüller)以言語之病解釋神話,一時言語學派的勢力甚大,但是裏邊不無謬誤,后經人類學派的指摘隨即坍台,人類學派代之而興,而當初在英國發難者即是朗氏。據路易斯賓思(LewisSpence)的《神話概論》引朗氏自己的話說,讀了繆勒的書發生好些疑惑,“重要的理由是,繆勒用了亞利安族的言語,大抵是希拉夫與梵文的語源說,來解釋希臘神話,可是我卻在紅印第安人,卡非耳人,愛思吉摩人,薩摩耶特人,卡米拉羅人,瑪阿里和卡洛克人中間,都找到與希臘的非常近似的神話。現在假如亞利安神話起源由於亞利安族言語之病,那麼這是很奇怪的,為甚在非亞利安族言語通行的地方會有這些如此相像的神話呢。難道是有一種言語上的疹子,同樣地傳染了一切言語自梵文以至卻克多語,到處在宗教與神話上留下同樣的難看的疤痕的么?”在語言系統不同的民族裏都有類似的神話傳說,說這神話的起源都由於言語的傳訛,這在事實上是不會有的。不過如言語學派的方法既不能解釋神話里的那荒唐不合理的事件,那麼怎樣才能把他解釋過來呢?朗氏在《習俗與神話》的第一篇論民俗學的方法中云:
“對於這些奇異的風俗,民俗學的方法是怎樣的呢?這方法是,如在一國見有顯是荒唐怪異的習俗,要去找到別一國,在那裏也有類似的習俗,但是在那裏不特並不荒唐怪異,卻與那人民的禮儀思想相合。希臘人在密宗儀式里兩手拿了不毒的蛇跳舞,看去完全不可解。但紅印第安人做同樣的事,用了真的響尾蛇試驗勇氣,我們懂得紅人的動機,而且可以猜想在希臘人的祖先或者也有相類的動機存在。所以我們的方法是以開化民族的似乎無意義的習俗或禮儀去與未開化民族中間所有類似的而仍留存着原來意義的習俗或禮儀相比較。這種比較上那未開化的與開化的民族並不限於同系統的,也不必要證明他們曾經有過接觸。類似的心理狀態發生類似的行為,在種族的同一或思想禮儀的借用以外。”
《神話儀式與宗教》第一章中云:“我們主要的事是在尋找歷史上的表示人智某一種狀態的事實,神話中我們視為荒唐的分子在那時看來很是合理。假如我們能夠證明如此心理狀態在人間確是廣泛的存在,而且曾經存在,那麼這種心理狀態可以暫被認為那些神話的源泉,凡是現代的心地明白的人所覺得難懂的神話便都從此而出。又如能證明這心理狀態為一切文明種族所曾經過,則此神話創作的心理狀態之普遍存在一事將可以說明此類故事的普遍分佈的一部分理由。”關於分佈說諸家尚有意見,似乎朗氏所說有太泛處,唯神話創作的心理狀態作為許多難懂的荒唐故事解釋的樞機大致妥當,至今學者多承其說,所見英人講童話的書亦均如此。同書第三章論野蠻人的心理狀態,列舉其特色有五,即一萬物同等,均有生命與知識,二信法術,三信鬼魂,四好奇,五輕信,並說明如下:
“我們第一見到的是那一種渺茫混雜的心境,覺得一切東西,凡有生或無生,凡人,獸,植物或無機物,似乎都有同樣的生命情感以及理知。至少在所謂神話創作時期,野蠻人對於自己和世間萬物的中間並不劃出強固的界線。他老實承認自己與一切動物植物及天體有親屬關係,就是石頭岩石也有性別與生殖力,日月星辰與風均有人類的感情和言語,不僅鳥獸魚類為然。
其次可注意的是他們的相信法術與符咒。這世界與其中萬物彷彿都是有感覺有知識的,所以聽從部落中某一種人的命令,如酋長,術士,巫師,或隨你說是誰。在他們命令之下,岩石分開,河水乾涸,禽獸給他們當奴僕,和他們談話。術士能致病或醫病,還能命令天氣,隨意下雨或打雷。希臘人所說驅雲的宙斯或亞坡羅的形容詞殆無不可以加於部落術士之上。因為世間萬物與人性質相通之故,正如宙斯或因陀羅一樣術士能夠隨意變化任何獸形,或將他的鄰人或仇人變成獸身。
野蠻人信仰之別一特相與上述甚有關係。野蠻人非常相信死人鬼魂之長久的存在。這些鬼魂保存許多他們的舊性,但是他們在死後常比生存在世時性情更為兇惡。他們常聽術士的號召,用他們的忠告和法力去幫助他。又如上文所說因為人與獸的密切的關係,死人的鬼魂時常轉居於動物身內,或轉變為某種生物,各部落自認為與有親屬的或友誼的關係者是也。如普通神話信仰的矛盾的常態,有時講起鬼魂似住在另一鬼世界裏,有時是花的樂園,有時又是幽暗的地方,生人偶然可到,但假如嘗了鬼的食物那便再不能逃出來了。
與精靈相關的另有一種野蠻哲理流行甚廣。一切東西相信都有鬼魂,無論是有生或無生物,又凡一個人的精神或氣力常被視為另一物件,可以寄托在別的東西里,或存在自身的某一地方。人的氣力或精神可以住在腎臟脂肪內,在心臟內,在一縷頭髮內,而且又還可以收藏在別的器具內。時常有人能夠使他的靈魂離開身體,放出去遊行給他去辦事,有時化作一鳥或別的獸形。
好些別的信仰尚可列舉,例如普通對於友誼的或保護的獸之信仰,又相信我們所謂自然的死大抵都是非自然的,凡死大抵都是敵對的鬼神或術士之所為。從這意見里便發生那種神話,說人類本來是不會死的,因為一種錯誤或是過失,死遂被引入人間來了。
野蠻人心理狀態還有一特相應當說明。與文明人相像,野蠻人是好奇的。科學精神的最初的微弱激動已經在他腦里發作,他對於他所見的世界急於想找到一種解說。但是,他的好奇心有時並不強於他的輕信。他的智力急於發問,正與兒童的脾氣相同,可是他的智力又頗懶惰,碰到一個回答便即滿足了。他從舊傳里得到問題的答案,或者有一新問題起來的時候,他自己造一個故事來作回答。正如梭格拉底在柏拉圖問答篇內理論講不通時便想起或造出一篇神話來,野蠻人對於他自己所想到的各問題也都有一篇故事當作答案。這些故事所以可以說是科學的,因為想去解決許多宇宙之謎。這又可以說是宗教的,因為這裏大抵有一超自然的力,有如戲台上的神道,出來解決問題的糾結。這種故事所以是野蠻人的科學,一方面又是宗教的傳說。”
朗氏解釋神話的根據和方法大概如是,雖然後來各家有更精密或稍殊異的說法,因為最早讀朗氏之說,印象最深,故述其略,其他便不多說了。朗氏主要的地位在於人類學及考古學,但一方面也是文人。華扣(HughWalker)在所著《英國論文及論文家》第十二章中有一節說得很好,今全抄於後:
“安特路朗是這樣一個人,他似乎是具備着做一個大論文家所需要的一切材力的。他的知識愈廣,論文家也就愈有話說,而朗氏在知識廣博上是少有人能夠超越過他的了。他是古典學者,他關於歷史及文學很是博覽,他擅長人類學,他能研究討論鬼與巫術。他又是獵人,熟悉野外的生活不亞於書房裏的生活。在他多方面的智力活動的範圍內,超越他過的或者有幾個人,卻也只有幾個人。兩三個人讀書或更廣博,兩三個人或者更深的鑽到蘇格闌歷史的小徑里去。但是那些有時候糾正他的專門家卻多不大能夠利用他們優長的知識。而且即使他們的知識在某一點佔了優勢,但在全體上大抵總很顯得不及。朗氏有他們所最缺乏的一件本事,即是流利優雅的文體。他顯示出這優勝來無過於最近所著的一本書即《英國文學史》。要把這國文學的故事緊縮起來收在一冊不大的書里,而且又寫得這樣好,每頁都漂亮可讀,這實在是大勝利。這冊書又表明朗氏有幽默的天才,在論文家這是非常重要的。這裏到處都可看出,他並不反對,還簡直有點喜歡,發表他個人的秘密。讀他的書的人不久便即明了,他是愛司各得的,還愛司各得的國,這也就是他的故國,他又對於鬼怪出現的事是很有興趣的。總而言之,朗氏似乎滿具了論文家應有的才能了。但是我們卻得承認,當作一個論文家來說他是有點缺恨的。題材雖然很多變化,風格很是愉快,可是其間總缺少一點什麼東西,不能完全成功。無論我們拿起那一本書來,或《小論文》,或《垂釣漫錄》,或《失了的領袖》,或《與故文人書》,讀後留下的印象是很愉快的,但是並不深。這些不是永久生存的文學,在各該方面差不多都有超過他的,雖然作者的才能或反不及朗氏。這一部分的理由的確是因為他做的事情太多。他的心老是忙着別的事情,論文只是他的副產物。這些多是刊物性的,不大是文學性的。恐怕就是蘭姆的文章也會得如此,假如他一生繼續的在那裏弄別的大工作。”
英國批評家戈斯在論文集《影畫》(EdmundGosse,Silhouettes)中論朗氏的詩的一篇文章上也說:“他有百十種的興趣,這都輪流的來感發他的詩興,卻並沒有一種永久佔據他的心思,把別種排除掉,他們各個乃是不斷的重複出現。”這所說的與上文意思大旨相同,可知華扣的褒貶是頗中肯的。當作純粹文人論,他的不精一的缺點誠然是有,不過在我個人的私見上這在一方面也未始不是好處,因為那有多方面的知識的文章別有一種風趣,也非純粹文人所能作,還有所謂鑽到學術的小徑里去的筆錄,離開純文藝自然更遠一步了,我卻也覺得很是喜歡的。朗氏著作中有一卷《歷史上的怪事件》(HistoricalMysteries),一共十六篇,我從前很喜歡看以至於今,這是一種偏好罷,不見有人贊同,對於日本森鷗外的著作我也如此,他的《山房札記》以及好些醫家傳也是我所常常翻看的,大約比翻看他的小說的時候還要多一點也未可知。
朗氏的文學成績我一點都不能介紹,但在《世界欲》的書里共有詩長短約二十首,不知怎麼我就認定是他的手筆,雖然並無從證明哈葛德必不能作,現在仍舊依照從前幼稚的推測,抄錄一二首於下,以見一斑。這一首在第二編第五章厲祠里,是女神所唱的情歌,翻譯用的是古文,因為這是二十六七年前的事了。
婉婉問歡兮,問歡情之向誰,
相思相失兮,惟夫君其有之。
載辭舊歡兮,夢痕溘其都盡,
載離長眠兮,為夫君而終醒。
惡夢襲斯匡床兮,深宵見茲大魅,
鬘汝歡以新生兮,兼幽情與古愛。
胡惡夢大魅為兮,惟聖且神,
相思相失兮,忍予死以待君。
又一首見第三篇第七章阿迭修斯最後之戰中,勒屍多列庚(Laestrygon)蠻族揮巨斧作戰歌,此名見於荷馬史詩,學者謂即古代北歐人,故歌中雲冬無晝云云也。
勒屍多列庚,是我種族名。
吾儕生鄉無廬舍,冬來無晝夏無夜。
海邊森森有松樹,松枝下,好居住。
有時趁風波,還去逐天鵝。
我父希尼號狼人,狼即是我名。
我拏舟,向南泊,滿船載琥珀。
行船到處見生客,贏得浪花當財帛。
黃金多,戰聲好,更有女郎就吾抱。
我語汝,汝莫嗔,會當殺汝墮城人。
附記
民國二十年冬曾寫過一篇《習俗與神話》,寄給東方雜誌社預備登在三月上旬的報上,不久戰事起,原稿付之一炬,這兩年來雖然屢次想補寫,卻總捏不起筆來,而且內容也大半忘記,無從追憶了。這回決心重寫,差不多是新作一樣,因為上述關係仍列為第三。
(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於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