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理初論莠書

俞理初論莠書

俞理初論莠書

從前我屢次說過,在過去二千年中,我所最為佩服的中國思想家共有三人,一是漢王充,二是明李贄,三是清俞正燮。這三個人的言論行事並不怎麼相像,但是我佩服他們的理由卻是一個,此即是王仲任的疾虛妄的精神,這在其餘的兩人也是共通的,雖然表現的方式未必一樣。關於俞理初我已經寫過好幾次文章,現在再來提起,別無何種新的意見,只是就他指斥莠書這一點上,想來略為談談罷了。

近幾年來常看筆記一類的書,沒有詳細計算,想起來實在也已不少,其中特別以清朝的為多,可是結果非常的不滿意。本來我看筆記原不是什麼正經工作,所謂大抵只以代博弈,或當作紙煙,聊以遣時日而已。讀一部書了,偶有一部分可喜,便已滿足,有時覺得無味,亦不甚嫌憎,對於古人何必苛求,但取其足供我一時披讀耳,古人云只圖遮眼,我的意思亦止如此。但是有時遇見有些記錄,文字未必不佳,主張也似乎很正大,可是根本上不懂得人情物理,看了時覺得遍身不快活,這時候的不滿意便已超過了嫌憎,有點近於恐懼了。好比嘗葯辨性的老祖神農氏,把草根樹皮放在口裏咀嚼,爍的一下覺得怪辣,他會直覺的感到,這可不是毒?我們未敢以老祖自居,但是從經驗上也會有時感覺,這說得有點蹊蹺,便很有莠書的嫌疑。籠統的說莠書,似乎有語病,假如這裏有點感情用事,那麼就與隨便評定思想不正確相似,含有很大的危險性。我根據俞理初的例所說的莠書當然不至於如此,這裏所據的標準是簡單的人情物理,如在這上面有講不過去的便有問題,視為莠書也不為過,而且說也奇怪,被歸入此類的並不是世間公認的邪說異端,倒反是普通正經的話為多,這是極有意思的事。蓋天下多鄉愿,其言行皆正經,常人無不佩服,然若准以情理,則其不莠者鮮矣,唯有識與力者始能表而出之,其事之難與其功之大蓋遠過於孟子之攻異端也。《癸巳存稿》卷十五《胡先生事述》雲,正燮記先生事甚多,先生素惡鄉愿,因以所記遍求所謂鄉愿者下意延問,凡經指示許可之事悉去之,故所存止此,嗚呼,此先生之所以賢歟。寥寥的幾句話,差不多把指斥莠書的精神表現得很好,我們也可不必多贅了。

俞理初論莠書的文章共有六篇,收在《癸巳存稿》卷十四內,計《酷儒莠書》,《愚儒》,《談玄》,《夸誕》,《曠達》,《悖儒》等莠書是也。其中以一二兩篇為最精,可為代表,今先就《酷儒莠書》引例於下,第一節云:

“夾谷之會,蓋齊以兵來,魯以兵應之,《史記》齊魯世家所載是也。《穀梁》又增一事雲,齊人使優施舞於魯君之幕下,孔子曰,笑君者罪當死。使司馬行法焉,首足異門而出。《史記·孔子世家》雲,倡優侏儒為戲而前,孔子曰,匹夫熒惑諸侯者罪當誅。有司加法焉,首足異處,齊侯懼而動。陸賈《新語》雲,優施舞於魯公之幕下,孔子曰,君辱臣當死。使司馬行法斬焉,首足異門而出,齊人瞿然而恐。《後漢》張升傳,守外黃令趨明威戮,曰,昔孔子暫相,誅齊之侏儒,手足異門而出,故能威震強國,反其侵地,后升以誅死。此四引孔子之事,乃委巷窮儒,忮螫之心無所泄,造此莠言,上誣聖人,不可訓也。優人笑惑乃其職,於禮宜卻之,於法無死罪,且魯豈當殺齊優,實其說是行不義而殺不幸,齊人怒而魯君不返也。”末節云:

“高歡與長史薛琡言,使其子洋治亂絲,洋拔刀斬之曰,亂者必斬。夫違命不治絲,獨非亂乎,其意蓋仿齊君王后以椎解環,不知環破即解,亂絲斬之仍不治也。《漢書》龔遂傳雲,臣聞治亂臣猶治亂絲,不可急也,緩之然後可治。高氏父子不足論,然歡在洋之愚憨不至此,其狀迂而很,乃無知酷儒之莠言,此東坡《志林》所謂杜默之豪,正京東學究飲私酒,食瘴死牛肉,醉飽后所發者也。”《愚儒莠書》第一節云:

“朱弁《曲洧舊聞》雲,建隆間竹木務監官患所積材植長短不齊,乞剪截俾齊整,太祖批其狀曰,汝手指能無長短乎,胡不截之使齊,長者任其自長,短者任其自短。弁親戚有見此狀及批者,其言似可信。邵博《聞見錄》則雲,破大為小,何若斬汝之頭乎。言已近妄。王鞏《清虛雜著》則雲,三司奏截大枋,太祖皇帝批其狀曰,截你爺頭,截你娘頭,其愛物如此。周密《齊東野語》則謂手指言文弱無氣象,太祖以三司請截模枋大材修寢殿,批曰,截你爺頭,截你娘頭,別尋將來,真大哉王言也。此何王言氣象,蓋以《史記》漢高慢罵而仿以為書,其愚如此。”第四節云:

“王辟之《澠水燕談錄》又雲,陳堯咨守荊南,宴集以弓矢為樂,母夫人曰,汝父教汝以忠孝輔國家,今汝不務行仁化,而專一夫之技,豈汝先人志耶,杖之,碎其金魚。射為六藝之一,州將習射乃正業,忠孝之行也。受杖當解金魚,杖碎金魚,金堅且碎,人骨折矣。衰門賤婦亦不至此,堯咨母不當有此言此事。明方昕《集事詩鑒》引此為賢母,著書者含毫吮墨,搖頭轉目,愚鄙之狀見於紙上也。”

上邊所引已足見其大概,對於向來傳為美談,視為故實,而與情理不合的事,不客氣的加以指斥,對於初習讀書的學子甚為有益,只恨所舉太少,唯望讀者自能舉一反三耳。同時有馬時芳著《朴麗子》,語多通達,其《續朴麗子》卷下中有一則云:

“傳有之,孟子入室,因袒胸而欲出其妻,聽母言而止。此蓋周之末季或秦漢間曲儒附會之言也。曲儒以矯情苟難為道,往往將聖賢妝點成怪物。嗚呼,若此類者豈可勝道哉。”這一則就可以補入《愚儒莠書》篇里去,其直揭曲儒的心理,不客氣處亦與俞氏不相上下。鄙人前讀《禮記》中《檀弓》一卷,亦曾有同樣的意見,覺得關於原壤的事,《論語·憲問》所記殊不高明,讀《檀弓》文乃極佳,比校之下乃益明顯。《檀弓》云:

“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槨。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託於音也。歌曰,貍首之斑然,執女手之卷然。夫子為弗聞也者而過之。從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夫子曰,丘聞之,親者毋失其為親,故者毋失其為故也。”《論語》則云: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以杖叩其脛。”看所說的老而不死這句話,可知那時原壤已經老了。據戴望注《論語》,《禮》,六十杖於鄉。那麼孔子也一定已是六十歲以上了罷。動手就打,聖門中只有子路或者未免,孔子不見得會如此,何況又是已在老年。我們看《檀弓》所記孔子對待原壤並不如此,可見這以杖叩其脛的事很是靠不住,大約是主張嚴酷者之所為,亦正是附會之言耳。執女手之卷然下,據孔穎達《正義》云:

“孔子手執斤斧,如女子之手卷卷然而柔弱,以此歡說仲尼,故注云說人辭也。”假如這裏疏家沒有將他先祖的事講錯,我們可以相信那時孔子的年紀並不老,因為一是用女子之手比孔子,二是孔子手執斤斧,總不會是六十歲后的事情。把兩件故事比較來看,覺得孔子在以前既是那麼寬和,到老后反發大性,有點不合情理。本來《論語》與《檀弓》裏的故事都是後人所記,真假一樣的不可知,但是准情酌理來批判,就自然分出曲直來,此間自有區別儼然存在,一見可辨也。此類辯論彷彿有似致堂史論,無非對古人已事妄下雌黃,實則不然,史論不必要的褒貶古人,徒養成不負責任的說話之陋習,此則根本物理人情,訂正俗傳曲說,如為人心世道計,其益當非淺鮮。若能有人多致力於此,更推廣之由人事而及於物性,凡逆婦變豬以至雀入大水為蛤之類悉加以辨訂,則利益亦益廣大,此蓋為疾虛妄精神之現代化,當不愧稱之為新論衡也。

(《風雨談》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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