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史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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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秋天從書攤上買了兩部《譚史志奇》,這書既不大高明,板也刻得很壞,就是原刊本也並不能好到那裏去,但是我卻買了兩部來。其一是原本,有兩篇序文,一題褚傳經,一是自序,題古吳姚芝,年月都是嘉慶二十五年秋七月,卷首雲丙戌新鐫,蓋是六年後所刻也。又其一是光緒戊子翻刻本,序文仍舊而年代悉改作光緒十四年,署名一稱同學弟松泉氏,自序則稱汝東彥臣氏,序中本自相稱述曰姚崑厓曰褚健庭,此處弄得牛頭不對馬嘴也並不管,可見作偽者之低能了。我買此書固然可以用為翻刻作偽舉例之一,大有用處,其實以內容論也頗有意思,雖然淺陋原是難免。自序中云:

“庚辰夏日余與友人褚健庭偶游郡序,見二少年對坐啜茗,高視縱譚,旁坐之客皆默然靜聽,或有竊慕其胸羅古今異聞而層出不窮者。余趨近聽之,大抵所譚皆今人說部中事,或有詢其古史所載恢詭譎怪之事則懵然不能對也。余因嘆曰,喜新好奇固人情所必至,然史冊所載奇事不特確有可據,且寓勸懲之意,倘斯人於稠人廣眾中亦能娓娓而譚,使聞之者有所警勸,豈不賢於徒誇牛鬼之奇哉。於是每與吾友憩息松陰,各譚史載奇異者一二事或三五事,聊以消暑,歸即命子員瀾志之,久之不覺成帙。”書凡八卷,分漢晉南北朝唐五代宋元明各為一卷,抄錄史上奇事,勸懲未必有效,亦差可備覽,與聽說狐鬼的意味正自不同耳。閱卷四紀唐朝事中有朱粲好食人肉一則,甚感興趣,查原文見《舊唐書》卷五十六《朱粲傳》中,今略引抄於下:

“朱粲者亳州城父人也,初為縣佐史,大業末從軍討長白山賊,遂聚結為群盜。……軍中罄竭,無所虜掠,乃取嬰兒蒸而啖之,因令軍士曰,食之美者寧過於人肉乎,但令他國有人,我何所慮。即勒所部,有掠得婦人小兒,皆烹之分給軍士,乃稅諸城堡取小弱男女,以益兵糧。隋著作佐郎陸從典,通事舍人顏愍楚因譴左遷並在南陽,粲悉引之為賓客,后遭飢餒,合家為賊所啖。”其後尚有唐高祖令段確迎勞相問答一節:

“確因醉侮粲曰,聞卿啖人,作何滋味?粲曰,若啖嗜酒之人,正似糟藏豬肉。”此事甚有名,大似《世說新語》中材料,但是我對於上邊所引特別感到興味,便因在這裏聽到了顏公子的下落。段公大約那時與其從者數十人也做了糟豬肉,不過我不知道他是何許人,不大怎麼關心。至於顏君則彷彿很有點面善。不佞愛讀《顏氏家訓》,常見講到“思魯等”,又卷三《勉學篇》中有云:

“愍楚友婿竇如同從河州來,得一青鳥,馴養愛玩,舉俗呼之為鶡。”《北齊書·文苑傳》云:

“之推在齊有二子,長曰思魯,次曰愍楚,不忘本也。”原來顏之推的次子終於被流賊拉去當“掌書大人”,不久被吃了,在中國雖然太陽之下並無新事,不能算是什麼意外,不過在我聽了聯想到《顏氏家訓》,不禁感覺奇特有意思。顏之推在北齊很久,高洋們不是好相處的朋友,(古人有言,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也。)卻幸得無事,而其子孫乃為本族人所果腹,豈非天下一件很好玩之事乎。不知道為什麼中國常有人好食人肉,昔人曾類聚而論列之,如謝在杭在《文海披沙》卷七中有食人一條,其文云:

“隋麻叔謀朱粲常蒸小兒以為膳,唐高瓚蒸妾食之,嚴震獨孤庄皆嗜食人,然皆菹醢而食也,未有生啖者。至梁羊道生見故舊部被縛,拔刀刳其睛吞之。宋王彥升俘獲胡人,置酒宴飲,以手裂其耳,咀嚼久之,徐引卮酒,俘者流血被面,痛楚叫號,而彥升談笑自若,前後凡啖數百人,即虎狼不若也。”《玉芝堂談薈》卷十一好食人肉條下,徐君義慨嘆云:

“西方聖人之教,放生戒殺,不忍以口腹之慾殘傷物命,乃世間一種窮奇窫窳,同類相殘,至有嗜食人肉者。”其所列舉較謝君更多亦較詳,蒸妾乃深州諸葛昂,高瓚只是分吃肥肉者,乃客而非主,上文蓋誤。徐君敘竟,斷語云,“此諸人真人類之妖孽也。”第二節云:

“至時值亂離,野無青草,民生斯時,弱肉強食,其性命不啻蟲蟻。每閱史至此,不覺掩卷太息,豈真眾生業障深重,致令閻浮國土化為羅剎之場耶。”所舉凡有兩類,其一是荒亂時軍士以人為糧,如朱粲即其一例,其二乃人民自相買食。屬於後者一類文中有云:

“宋庄季裕《雞肋編》,靖康丙午歲金狄亂華,六七年間山東京西淮南等處荊榛千里,斗米至數千錢,盜賊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價賤於犬豕,肥壯者一枚不過十五錢,全軀曝以為脯。又登州范溫率忠義之人泛海至錢塘,有持至行在充食者,老瘦男子謂之饒把火,婦女少艾者名之為美羊,小兒呼為和骨爛,又通目為兩腳羊。”這些別名實在定得很妙,但是人心真是死絕了。據威斯透瑪克大著《道德觀念之起源與發達》下冊第四十六章食人中所說,吃人肉有幾種不同的原因,如一是肉食缺乏,二是貪嘴,三是報復等。在上面所說的中國人的食人,其原因不出一或二,或是一與二合併。有如朱粲因缺糧而吃人,隨後卻說“食之美者寧過於人肉乎”,即其明證。北宋末因飢荒而人相食,卻又定出這許多很妙的別名來,可見對於此物很有點嗜好,咽糠充饑的人一定不會替糠去取雅號,叫作什麼黃金粉的。威斯透瑪克文中有云:

“人肉並不單是在非常時救急的食物,實在還多是當作美味看的。菲支島人說到好吃的東西,最好的讚辭是說它鮮嫩像死人似的。在南海的別的島上,人肉都說是美味食品,比豬肉要好。澳洲的苦耳那人說其味勝於牛肉。在澳洲有些部落里,胖小孩是被認為一口好吃食,假如母親不在旁,幾個剛愎男子手中的木棍就會把他一下子結果了的。”這幾句話似乎就在那裏替我們古時的食人家解說他的意思,雖然原本所講的都是所謂野蠻人的事情。聽說羅思舉在他自著的年譜里講到軍中乏食,曾經煮賊為糧,這是清末的事,以後大約沒有了罷?

(廿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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