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2章

“靜怡讓你也帶帶她”四月微信推送我一張名片說道。

“靜怡姓什麼?”

“姓方,方靜怡。”

靜怡是我們樓上的同事,也是四月無話不談的好閨蜜。自此,我們三個就成立了一個“虐菜小分隊”,每夜為匡扶王者峽谷的正義征戰沙場。

在結束遊戲之餘,我們也會聊到各自的心事以及單位的八卦,虛長兩歲的我熱心的解答着困惑着這個年紀少女的情感問題,而我,實則並沒有這個資格,我的感情生活可以說是一團亂麻。

“人生有兩大悲劇,一是想得到的得不到,二是想得到的得到了。”這是奧斯卡·王爾德的名言。剛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感覺有點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的意味,只有自己真正經歷過,才會明白,原來真理可怕的讓人唏噓。

初識靜怡的某一天午休,她習慣性的來到我們辦公室找四月消遣,我們三個就照常窩在辦公室的一角鏖戰,一局方罷,靜怡看着我問道:“秦鍾,你結婚了嗎?”

“結了……但是快離了。”我略微停頓,但只能如實回答。

我注意到四月定定的望着桌角,不敢看我,也不敢參與討論,我感覺到一股晦澀的氣氛在空氣中瀰漫,這不是我所希望的,卻也是無可奈何的。

“那你有孩子了嗎?”靜怡繼續追問。

“有了。”

“哇,看着不像啊,多大了?”

“16個月了。”我繼續如實回答。

我不敢正視四月,四月也不敢正視我,而且也不想參與討論,只是默默的望着一角,任這一切自由發生,彷彿置身於另一個空間,竊聽着無關痛癢的情報。

是的,我結婚了,並且育有一個可愛的男孩,我仍然清晰的記得那一天,2016年的5月20日。這個日子被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和商人賦予重要的意義,跟11月11日一樣慢慢變成一個節日,我一直覺得自己永遠也不會跟這種被虛榮和商業運作所蒙蔽的所謂節日掛鈎。把左口袋的錢掏到右口袋,然後截圖發到朋友圈讓所有人都知道自己正在被愛着的行為,我只能用幼稚來形容。

萬萬沒想到,有一天,這個日子會成為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我的兒子出生了。從凌晨4點開始在媽媽肚子裏不安分了13個小時后,這個小傢伙來到了我們身邊,他還不知道自己將要面對的是怎樣美好又殘忍的世界。他濕淋淋又皺巴巴的躺在媽媽身邊,蜷曲着雙腿,緊握着拳頭,大口的呼吸,大聲的哭叫。他哭的那麼厲害,卻不見一滴眼淚,我想這是上蒼正在給他上人世間的第一課,告訴他這個世界的生存法則。

這一天也正好是二十四節氣之一的“小滿”,於是我們就將孩子的名字命名為小滿,我的兒子,秦小滿。

小滿比很多小孩都長得標緻,也許是本地方言說的“邋遢頭兒子自己說好”吧。不管怎樣,他很可愛,很討大人們的喜歡,雖然照顧年幼的孩子是一件極其辛苦的事,自此往後的半年時間,我們就沒再睡過一個整夜覺,雖然很累,臉上的痘也越來越多,卻也甘之如飴。

半年的時間一晃而過,小滿茁壯健康,靈動活潑,惹人疼愛。可我跟我妻子卻也走到了愛情的盡頭,不是因為孩子而產生的矛盾,矛盾是一直存在着的。

2011年,我剛畢業不久,誤打誤撞被招聘到一家國際酒店,我是總台,她是總機。工作中的我們並不常見面,更多的是通過電話溝通。平時我們交集也不多,在我的印象里她只是一個活潑開朗的小女孩,笑起來很漂亮,走起路來蹦蹦跳跳的。

一天夜班,酒店大廳空無一人,我已經習慣了這種安靜。忽然一連串噠噠噠的腳步聲向我這邊奔來,我站起身向著聲音的來源看去,是入畫。

“大半夜的下來幹嘛”我照常打招呼。

“這個蛋給你吃,我們宵夜買太多了,吃不掉。”

“我也剛吃飽,晚點吃。”

“不行,快吃,快快快,現在就吃”。入畫不容爭辯的笑道,她笑起來兩個高高的顴骨將厚厚的嘴唇拉成一個大大的月牙,牙齒整齊白亮,很是好看。

我一口把她給我的蛋給吞了,她就趴在前台的大理石上看着我塞了一嘴的蛋在那死命的嚼。

“最近有部電影很好看,我們去看吧!”她忽閃着橄欖一樣的大眼睛看着我,聲音洪亮的問道。

“好啊,我最喜歡看電影了!”

我說的的確是實話,當一名演員是我從小的夢想,對電影的熱愛也是不可遏制的。每看一部電影我都會寫影評,不置可否,只談感想,用電影來記錄自己的人生。斷斷續續已經寫了五百多篇了,當初設想的一天一部終歸在三天打魚兩天晒網下沒有堅持,甚至有一兩年完全就荒廢了,很多時候就懶的寫了。不管怎樣,隨着年歲的增長,現在終歸仍然在堅持着,也漸漸變成了一種習慣,雖說想做的事情越來越多,時間越來越不夠用了,但看到自己成長的足跡一步一步走成現在的我的樣子,是一件很欣喜的事情。

就這樣,我跟入畫相約一起去看電影,我後來才知道,入畫是不喜歡看電影的,連一起窩在家裏的沙發看完一部電影都是困難的事情。時至今日,絕大部分時間都是我一個人去影院觀影,一個人是略顯孤單落寞了些,而任何事情只要養成了習慣,其實怎麼樣都是能接受的。可是人最怕的就是習慣,習慣的久了就成了自然,而所謂的自然就是本該如此,“本該如此”是很不幸的四個字,透漏着無可奈何,透漏着不容置疑,透漏着絕對權威。

不管怎樣,慢慢的,我們還是從一起在走變成了走在一起。

我情竇初開,之前有過暗戀,也當過備胎,卻從未牽過任何一個女孩的手。入畫並不是我苦心追過的女孩,可我仍然把她當寶一樣看待。那時候我們都很窮,我開着“小毛驢”載着她從城北逛到城南,又從城南逛到城北,一路歡聲笑語,樂此不疲。她不需要包包衣服水晶鞋,她只要有一份糖炒栗子就心滿意足了。

寬敞的街道,秋葉簌簌,陽光從路邊成排的樹影間傾斜,我載着她沒有目的的穿梭在別人不知道的美好間。突然她大喊一聲“回去!”。

“怎麼了?”

“回去,快回去。”

入畫從車上蹦下來,快步向路邊一棵樹跑去,是一個老乞丐。我已經記不清當時他們的樣子了,我只清楚的記得入畫從口袋裏掏出錢在老乞丐面前彎下腰將手幾近伸到面前的盒子裏,我離得那麼近,也聽不見金屬碰撞的聲音。當她直起身仍舊蹦跳着回到我身邊的時候,我才知道我愛上了這個女孩,她潔白的如同天上的雲朵,輕柔的讓人憐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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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蒼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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