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一般所說的書法,總是有筆有墨。但是,我們首先看到的文字,卻不見筆跡和墨痕,而是以堅硬的方法刻鑄在甲骨上、青銅鐘鼎上、瓦當上、璽印上。更壯觀的,則是刻鑿在山水之間的石崖、石鼓、石碑上。
不少學者囿於“書法即是筆墨”的觀念,卻又想把這些文字納入書法範疇,便強調它們在鑄刻之前一定用筆墨打過草稿,又嘆惋一經鑄刻就損失了原有筆墨的風貌。我不同意這種看法。
甲骨文
散氏盤銘文局部
用筆墨打草稿是有可能的,但也未必。我和妻子早年都學過一點篆刻,在摹仿齊白石的陰文刀法時,就不會事先在印石上畫樣,而只是快刃而下,反得鋒力自如。由此看甲骨文,在那些最好的作品中,字跡的大小方圓錯落多姿,粗細輕重節奏靈活,多半是刻劃者首度即興之作,而且照顧到了手下甲骨的堅松程度和紋路結構,因此不是“照樣畫葫蘆”。
石刻和金文,可能會有筆墨預稿,但一旦當鑿刀與山岩、鑄模強力衝擊,在聲響、石屑、火星間,文字的筆劃必然會出現特殊的遒勁度和厚重感。這是筆墨的損失嗎?如果是,也很好。既然筆墨草稿已經看不到了,那麼,中國書法有這麼一個充滿自然力、響着金石聲的開頭,可能更精彩。
也許我們可以說:中國書法史的前幾頁,以銅鑄為筆,以爐火為墨,保持着洪荒之雄、太初之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