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抽絲剝繭
下一步如何走?最初偵查員是想根據資料上的“家庭成員”進行分析判斷的,可是轉念一想又放棄了,因為如果其中哪一位舞女的丈夫確實是日本特務的話,在資料上出現的肯定既不會是日本人,也不會是河下谷清的名字。
因此,趙繼統決定另闢途徑:根據資料上所列出的這些舞女曾經待過的舞廳,找到那些老闆,從老闆嘴裏獲取舞女的配偶情況。偵查員把723名浙江籍舞女一一分類,她們曾經分別在39家舞廳待過。
接下來,就是尋找這39家舞廳的老闆了。這39家舞廳中,有3家在上海解放前就已經關門了,其中2家的老闆已經舉家去**、台灣定居,其餘36家舞廳的老闆,有19人在解放后被捕判刑,另有7人去外地定居。
調查小組的偵查員們分頭查訪,耗時二十天,除去海外的兩個,其他的全部找到了。這些老闆提供了大部分舞女的配偶情況,經篩選,發現其中三個舞女的配偶似有跟河下谷清相似的嫌疑!
這三個舞女的姓名是:時春萍、王巧玲、賈賢珠,她們的情況分別如下——時春萍,34歲,浙江寧波人氏,原是上海“逍遙廳”舞女,1941年1月與一北方來滬經商的李姓男子在跳舞時相識,不久即墜入情網而正式結婚,生有一子一女。
偵查員訪問“逍遙廳”老闆時詢問李姓男子的容貌長相,老闆說他沒有見過此人,只聽說是一個個子不高但模樣英俊、處世相當機靈的生意人,據說婚後仍舊去北方經商,只有逢年過節時才回滬跟時春萍同居。
時春萍1948年生了第二個孩子后就不當舞女了,老闆讓她在“逍遙廳”幫忙接待接待舞客,拿一份薪水。解放后“逍遙廳”關門歇業,她去盧灣區的一所小學當校工了。
王巧玲,32歲,浙江象山人氏,15歲來滬學跳舞,從此開始一直到1952年一直是職業舞女,先後在“皆樂堂”、“百樂門”、“群喜廳”待過。17歲開始曾和一不明身份的男子同居過兩年多,後來該男子拋棄了她。
1942年又和另一在跳舞時結識的陳姓男子先同居后結婚,生有一對雙胞胎。1954年原“群喜廳”老闆之妻在馬路上遇見她時,閑卿中得知她已與陳姓男子離婚。
賈賢珠,34歲,浙江江山人氏,8歲即已來滬,上過初中,曾經拍過電影,一度曾是“新世界舞廳”的台柱子,後來轉到“皆樂堂”當了持股舞女,解放前夕又當了該舞廳領班,1951年“皆樂堂”關門歇業后她改行開了一家煙紙店,後來情況不詳。
1942年開始與一不明姓氏的神秘男子同居,至1945年初結婚,是否生育不清楚。
偵查員兵分三路,同時對時春萍、王巧玲、賈賢珠三人進行外圍調查,獲得以下情況:時春萍的丈夫李某,來自北方,省份不明,對外稱是經營西藥生意的,可是鄰居孩子曾經看到他身上帶着手槍。
抗日戰爭勝利后,李某長期居住上海,不再去北方。解放后,李某不知去向。王巧玲的丈夫陳某,解放前行蹤飄忽不定,沒有人知道此人是以什麼職業謀生的。
去年,王巧玲與其離婚,至今未嫁,陳某不知去向。賈賢珠的丈夫據說姓曾,籍貫不清楚,此人精通俄語、日語,1945年初與賈舉行婚禮時,有多名日本軍官出席。
解放后,賈賢珠與其分手。可是,賈在去年曾經懷孕,在廣慈醫院墮胎。趙繼統對上述情況予以充分考慮后,認為李某、陳某、曾某三人中,以李某最為可疑,於是決定首先對李某進行調查。
這次調查是直接跟時春萍打交道,所以派李漱玉出馬,讓她和另外三名偵查員去了盧灣區,通過派出所把時春萍悄悄傳喚過來進行詢問。詢問是從李某的去向開始的,因為李某的姓名還掛在時春萍的戶口本上,與戶主的關係是“夫妻”,可是,在派出所民警的記憶中從來沒有見到過這個居民,因此,有必要問一問他的去向。
詢問之下,時春萍流淚了。為什麼流淚?因為她說丈夫已經被人民**捉進去吃官司了。李漱玉暗吃一驚:這是怎麼回事?派出所怎麼沒有掌握這一情況?
原來,李某在解放前當過漢奸,在南京汪偽**任過偽職。儘管他在抗戰結束后逃回上海定居,可南京方面還記得他,解放后不久就派人把他抓走了。因為當時沒有跟上海警方聯繫過,所以派出所方面毫不知情。
時春萍隨即帶偵查員去其住所,拿出了一些李某從南京老虎橋監獄寫來的信件給偵查員看。趙繼統等人有點懵了,尋思李某如果就是河下谷清的話,前些日子徐永卿怎麼會在上海見到他提着籃子買菜呢?要麼這傢伙已經越獄逃出來了?
這個問題自然得馬上弄清楚,於是當即決定去南京當面訊問李某。當天晚上,吳一竹等人抵達南京,下榻后即與老虎橋監獄聯繫,要求次日上午去提審李某,監獄方面自無二話。
次日,偵查員前往老虎橋監獄,先向監獄方面了解李某是否越獄過,被否定了。然後又去提審室訊問李某。李某已經坐在提審室的小板凳上恭候了,趙繼統定睛一看,這人不是河下谷清!因為李某的相貌和徐永卿所說的河下谷清的相貌沒有相像之處。
訊問了李某的經歷,也跟河下谷清的情況完全不同。但是,作為辦案調查,偵查員還是當場給李某拍攝了各種姿勢的照片,包括帶有身高標記尺度的赤足站立照片。
返滬后,立刻沖印,將其中一份通過鐵路公安急送福州請徐永卿辨認。徐永卿接到上海方面的電話,當即趕到福州車站,列車一抵達,馬上找乘警辨認照片。一看就搖頭,然後直接給調查小組打電話,說這人不是河下谷清。
這樣,第一個嫌疑對象就排除了。調查小組隨即對第二、第三個嫌疑對象陳某、曾某的妻子王巧玲、賈賢珠同時進行調查。對於王巧玲的調查比較簡單,因為她聽說偵查員是來了解她的前夫陳某的情況的,便拿出了離婚證書給偵查員過目,然後說明了情況:陳某原是國民黨中統特務,南京解放后,他決定逃往台灣,原先是準備全家一起過去的,可是因為當時她正患着傷寒病,不能和其他人同船而去,所以陳某就一個人過去了。
臨走時說好過一陣來上海接她,可是這一去就沒有音訊了。解放后,王巧玲接受了新社會的教育,意識到丈夫是人民的敵人,於是就決定單方面辦理離婚手續。因為對這方面的政策一時不清楚,**有關部門沒有及時給她辦理,一直到去年才辦成。
在這之前,她已經把跟陳某相關的所有物品全部歸攏后交給區公安分局了,其中有陳某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