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羅素

3.羅素

伯特蘭羅素(1872~1970),英國著名哲學家、政治家、散文家和社會活動家,被譽為“世紀智者”。20世紀聲譽最卓著、影響最深遠的思想家之一。

羅素一生著書多達七八十本,論文數千篇,門類廣泛,涉及哲學、數學、科學、倫理學、社會學、政治、教育、歷史、宗教學等諸多方面,享有“百科全書”式思想家之稱。

羅素生平

1872年5月,伯特蘭羅素出生在英國威爾斯的一個貴族家庭,祖父約翰羅素勛爵在1840年代曾兩次出任英國首相,父親安伯雷子爵在當時是一名極端開放的無神論者。羅素的母親也出生於貴族家庭,但是她在羅素兩歲時便去世了,在兩年之後,父親也相繼去世。

羅素是這個輝格黨家庭的第二個兒子,在雙親去世以後,羅素和他的哥哥富蘭克羅素(未來的羅素勛爵二世)就由祖父母撫養長大。與當時其他上流社會的子女一樣,羅素兄弟由家庭教師專門教授,則羅素的教父是當時的哲學家約翰斯圖亞特彌爾。

羅素思想的形成是由於受家庭的自由主義傳統和祖母的獨立不羈的性格影響。羅素的童年是孤寂的,他經常一個人在自家荒涼失修的大花園裏獨自玩耍與思索,也就是這樣的生活方式,讓他對大自然、書本和數學產生了極其濃厚的興趣,對數學尤為迷戀。這也是他後來取得巨大的思想成果的第一步。

1889年,17歲的羅素時認識了美國姑娘阿莉絲皮爾索爾史密斯,很快便愛上了她,兩人在1894年結婚。但是這段婚姻在1911年便宣告結束,主要是因為羅素的不專情。

1890年羅素進入劍橋大學三一學院,大學前三年,他專攻數學,獲數學榮譽學位考試的第七名。

1894年羅素獲道德哲學榮譽學士學位一級。畢業后曾遊學德國學經濟,受馬克思主義影響,回國后,在倫敦大學政治和經濟學院任講師。

1895年曾兩次訪問德國,研究“德國社會主義運動”,同倍倍爾、李卜克內西等人交談過。

1903年發表《數學原理》一書,並以論文《幾何學基礎》獲三一學院研究員職位。

1908年成為學院的研究員並獲選為英國皇家學會成員。

1910年任劍橋大學講師。

1914年又任該校三一學院研究員。同年加入工黨。

1916年重新在三一學院任教。他是亞里士多德學會會員。

1920年羅素訪問俄國和中國,並在北京講學一年。

1921年,羅素與豆拉勃拉克結婚,他們育有兩個孩子。這期間羅素已經因為參與反戰活動而被校方開除,他通過出版各種有關物理、倫理和教育方面的書籍謀生。

1927年,羅素和勃拉克在英國彼得斯費爾德市附近創辦一所私立學校,名為友前希爾學校,以實驗他的教育理論,是當時英國的進步主義學校之一。

1931年羅素的哥哥去世,羅素繼承爵位,成為羅素勛爵三世。但是他很少在公開場合這麼稱呼自己,或被別人這樣稱呼。

1935年羅素和勃拉克的婚姻很快因他與一個美國記者的一段婚外情而告終。離婚後,布拉克獨自把友前希爾學校辦到1939年。並一直主張“自由教育”和“愛的教育”。

1936年羅素與牛津大學學生派屈西亞斯彭斯結婚,兩人也生有一個兒子。

1939年羅素搬到美國,到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講學,並很快被任命為紐約城市大學教授。但沒多久地方法院取消了他的教授資格,因為他婚姻方面的問題,認為他在“道德上”無法勝任教授一職。無奈之下,羅素於1944年回到英國,並重新執教於三一學院。

1950年因積极參加世界和平運動,反對核戰爭。其作品《哲學問題》獲“諾貝爾文學獎”。

1952年羅素再度離婚,和一名美國的英語教授結婚。

1960年代羅素出版了自己的三卷自傳,並曾參與了甘迺迪遇刺事件的調查。

1961年,89歲高齡的羅素參與一個核裁軍的遊行后被拘禁了7天。他反對越南戰爭,於1967年5月和薩特一起成立了一個被稱為“羅素法庭”的民間法庭,以揭露美國的戰爭罪行。

1970年2月2日羅素在梅里奧尼斯郡彭林德拉耶斯逝世,他的骨灰被撒在威爾斯的群山之中。其爵位由他與豆拉勃拉克的兒子約翰康拉德羅素繼承,為羅素勛爵四世。

羅素著作

羅素的主要著作有:

《數學原理》(1910~1913)

本書是羅素在1910年至1913年之間與懷特海合作撰寫的。這部巨著使羅素贏得了學術上的崇高地位和榮譽,他通過這本書建立了邏輯主義數學體系,旨在把整個數學歸結為邏輯學。該書被人們看作是數學和邏輯發展史上的里程碑。

《哲學問題》(1911)

在該書中,羅素並沒有探討倫理學以及有關心靈和行為的各種如自我的本性或意志自由等經典問題。而主要涉及知識論――考察我們能說知道或有理由相信的那部分哲學分支。在此基礎上得出了一些令人矚目的有關所有事物的終極類別的結論,並榮獲“諾貝爾文學獎”。

《自由之路》(1918)

在本書中,他首先從歷史的角度簡要地考察了那些戰爭以前提出的旨在實現徹底經濟變革的各派學說的興趣和壯大過程,並對它們進行了批判性的分析。全書貫穿了羅素自己豐富的政治經驗和敏銳的人生洞察力,為人們“怎樣才能在存在着政治的現實社會中實現超越相對的人生自由”的問題作出了明確的指導。

《婚姻與道德》(1929)

1929年,本書在英國出版。在書中羅素把側重點放在當代,對愛情、婚姻、優生、性權利以及賣淫等一系列現實問題進行了精闢的研究和分析,並就“試婚制”和“性在人類價值中的地位”等敏感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獨特見解。

《幸福之路》(1950)

在本書中,作者從心理學和哲學的角度深入透徹地闡釋了人類不幸的源泉和幸福的來源。還根據東西方人不同的倫理道德與社會觀念,總結和感悟出普遍適應的獲取幸福的原則。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中學生不能不知道的世界哲人.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其他 中學生不能不知道的世界哲人.
上一章下一章

3.羅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