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3番外:幸福和快樂是結局(顧苒篇上)
我是顧苒,我的父親是顧氏集團董事長,我的母親是A市原市長的千金,父母很恩愛,結婚一年後有了我。
當我還是嬰兒的時候,就和鄰居林家的寶貝兒子林陌辰結下了孽緣。他比我大兩歲,也就是說我還不會記事的時候他就會欺負我了;當我學會走路的時候,他已經學會跑了;當我學會說話的時候,他已經明白年長的優勢了,並在之後的日子裏融會貫通與實踐之中。
林陌辰的爸媽和我爸媽是摯交,怎麼說呢,就是好到我媽可以把我扔給林媽媽養個十天半個月,過過養女兒的癮(對此我表示欲哭無淚),而林陌辰就成了我媽的心肝寶貝。記憶里,在林陌辰還不會裝純良無害時,他往我的飯里扔魚骨頭害我差點卡死,把我推下水池弄得我幾乎形同美人魚,還有種種天理不容的惡行。可是,我媽在場,最重要的是她每次都會哈哈大笑誇他:“辰辰好淘氣,我最喜歡調皮的孩子了!”
於是,我以為我媽嫌我太文靜(呸,我小時候咋這麼不自量力!),便裝出一副野孩子的模樣和男孩子搶玩具、打架、翻牆......而最後在我被我那狠心的媽狠狠抽了一頓后才明白,她喜歡的不是調皮的孩子,而是調皮的男孩子!也就是說,從她把我生下來那刻起,由於我萬惡的兩個“X”基因,我徹底失去了太子的地位,讓林陌辰這隻爛貓鳩佔鵲巢。多心酸的童年,我就是缺愛戶……
但是不得不說,我小時候就是腦子缺根筋,明明林陌辰該是我人生中最大的剋星,我卻把他當做天神來仰望。上幼兒園后,我不敢和其他小朋友玩,因為林陌辰(當時他已經大班了)和小朋友們說“顧苒苒是我一個人的玩具,你們離她遠點,誰都別欺負她,只有我可以!”我隱約記得自己當時高興地手舞足蹈,我想大概是我比較晚熟,而他從小就是人精,以至於我把他那句血腥不平等的宣言自動理解為“顧苒苒是我一個人的,你們誰都別欺負她”。如此說來,智商的訓練必須從小孩子抓起!在嚴重缺乏母愛,又被父親過分寵愛下,單純如小白兔的小顧苒,從此走上了林灰狼挖下的坑!(二胡響起,請奏一曲傷不起!)
林陌辰小的時候就長得特別好看(所以說“小時候長得不好看的孩子,長大就是大靚仔靚妹”純粹是為了安慰丑小孩……別揍我==),像小人書里的王子,幼兒園裏的小女孩都喜歡他(早戀啊啊啊),但他只叫我幫他背書包、買零食和飲料,我曾一度引以為傲,結果被小朋友們孤立。但我仍誓死追隨林陌辰(犯賤啊),我至今記得最深刻的一件事是——我狗腿地抱着林陌辰的書包對他說,“辰哥哥,我以後做你的新娘好不好?你要是答應了,我以後天天幫你背包……”。林陌辰當時怎麼回答的來着?哦,他說,“好啊,這樣我就可以天天使喚你了!!!”ORZ……這樣不平等的條約,我這個2貨竟然還一副與有榮焉的傻樣?!我終於原諒了長大成人後林陌辰對我的百般奴役,姑息養奸本就怪我自己,何況這“奸”一養就是二十多年!(暈過去了,別叫我,我恨不得穿回去掐死那個小2B!)
徹底回歸正道、遠離妖孽是在“情書”事件之後,我改名顧苒(因覺得“顧苒苒”不夠霸氣,雖說改了也不見霸氣過……),不再叫他“辰哥哥”(哎喲喂,嗲死了)。具體的,請參照前文。好吧,這該是一段虐海情仇、泣血飆淚的辛酸往事,被我化腐朽為神奇了,眾看客不要PIA我。
高中時代的事記不大清了,好吧,我承認,我是不願提起。
上大學后認識了三個大美人兒,沒錯,就是冰山女王溫雅,毒舌公主吳菲菲,花痴寶寶關小恬。我們四個曾是C大的一個美麗傳說(當然,這也是畢業后才被廣為流傳的故事)。
關小恬和上官旭結婚時,我和林陌辰才剛確定情侶關係,而吳菲菲和韓楓兩個在經歷諸多坎坷之後也終於走在了一起,至於我們那難搞得溫女王,沈總裁真是追得山窮水盡,好在最終柳暗花明。
話說關小恬那傻妞還真是不鳴則已,一鳴驚人,最先把自己推銷出去不說,還是我們四個當中第一個嫁人的。對此,我保留我那句“傻人有傻福”的解釋。對了,她結婚時是帶球跑的。(眾親:驚恐)
沒有猜錯,那倆活寶是奉子成婚。再次為關妞的一馬當先表示由衷地敬佩。
她結婚時可是最幸運的,有三對如花似玉、如狼似虎(……)的伴娘伴郎,多撐面子啊。哎,早知道我就先下手為強了,不然打哪找這麼閃眼的伴娘伴郎團。嗯,決定了,搶新娘捧花,奔向禮堂,Go!
“吳菲菲,你不要臉!”別以為這是潛水到快溺死的女炮灰寧丹童吼的,放心,咱蘇媽早把人拉出去槍斃了,這會還在鞭屍呢。(作者:……我現在很想鞭你的屍!)
這是我,顧苒喊的。不要瞎yy,沒有什麼狗血的宮斗,純粹是吳菲菲那個臭女人搶了我的新娘捧花。(讀者:這更狗血,好不!)
關小恬那笨蛋,都說讓她扔準點,我盼了老久,愣是看着那鮮花落入牛糞手,除了干瞪,就是腳蹬。
眾人視線成功地落在我身上,說實話,我一直走的是低調線路,陡然成為焦點,着實,那個羞澀(……)。
“上官,讓你老婆再扔一次,其餘人先去休息,苒苒站這兒就可以了。”偏偏林陌辰很是大爺地向一乾女眷擺手,風騷不減。
於是乎,老娘(吳菲菲你附我身了)華麗麗地在關小恬和上官旭幽怨的眼神及眾人羨慕嫉妒恨的眼光下,沒皮沒臉地再接了一次。心中那個得瑟啊,果然林陌辰一出手,就知有沒有!(眾:實在受不了了,作者快殺了這個瘋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