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無奈腳踏兩隻船
要學會“腳踏兩隻船”。
說到“腳踏兩隻船”,大概我們就會說,這不是兩面派的做法嗎?
其實,這是一種很大的誤解。其一,兩隻腳踏兩條船,這並不是不可能的事;其二,我們所說的“腳踏兩隻船”是指在你的職場中絕不能走鋼絲,而是與“一棵樹上弔死”相對而言提出來的。
如果說“腳踏兩隻船”不對,那麼,請問“一棵樹上弔死”又對在哪裏呢?
那個世界上有名的走鋼絲的專家,法國的奧塞多維亞先生,據不久前的體育新聞報道說,已經在走兩座什麼山之間的鋼絲時被摔死了。正是這位聲名赫赫的奧塞多維亞先生,1997年曾走過固定在三峽兩岸之間的一根鋼絲,走過無數次世界著名高樓大廈上的鋼絲,可他最終還是粉身碎骨了。
在職場中,我們不要學奧塞多維亞先生――至於其它方面另當別論。
我們不能跟定、跟“死”一個領導。因為在很多時候。很多地方,領導人之間的關係都極為微妙,或者變幻莫測。領導與領導之間甚至情若冰炭,勢同水火,而如果你又同時與兩位領導共事,你就不能不考慮“腳踏兩隻船”的問題。如果你不這樣做,而是相反,一旦有什麼閃失,那麼任何的一位都足以把你“捏”死,或者用小鞋把你“逼”死。
而且,你踏兩隻船還要踏得巧、踏得妙,否則極容易翻船。你不能一開始就表明這樣的態度:你們兩個之間的事我哪邊都不捲入,哪個我都不想得罪。
這樣的話,他們兩個可能都不會對你有好感。或者認為你明裡這樣說,其實是和另一方暗中“勾結”,或者認為你就像故事裏的蝙蝠一樣,是個騎牆觀風的傢伙。結果你就真變成了故事裏的可憐的蝙蝠,個個都不要你,個個都不理睬你,什麼好處也輪不上你了。
明智的辦法應該是,要盡量協調他們之間的矛盾,至少不要在他們中間煽風點火,擴大事態。而且要經常和他們談談心,表示自己很為難,受盡了“夾板氣”。
如果甲領導叫你做某事,你明知乙領導會反對,那麼你就主動跟乙領導談,這是誰要我照他的意思做的,你看怎麼辦,或妥不妥。
在這種情況下,乙領導就很容易理解你的苦衷,即使你照甲領導的意思去做了,他也絲毫不會因此忌恨你。他會覺得,做這樣的下屬不容易。或者是這樣一種情況,就是乙領導堅決不同意甲領導的意見和做法,那麼,他也不會把這個問題推給你,他會直接找甲領導交涉。或者乙領導不找甲領導交涉,而是把這個難題推給你,那麼,你也應立即與甲領導溝通意見,說明乙領導的態度,並向甲領導請示怎麼辦。
你只有這樣“乖”一點,才不至於成為雙方權力鬥爭和政治鬥爭的犧牲品,才有可能左右逢源,為自己鋪起一條金光大道。
而有的下屬卻不會這麼做,一開始就認為自己是屬於某一方,或甲或乙,然後跟定一個領導,他叫做什麼就做什麼,他叫幹什麼就幹什麼,甚至弄些小人的伎倆,故弄玄虛,加劇兩個領導之間的矛盾,以“邀功請賞”。既然你“生’是某方的人,那麼,你“死”也是某方的鬼了。一旦你的“主子”有事,你這個做“奴才”的立即也得完蛋。或者你所跟定的領導一旦調往其它地方或單位,你也是第一個被剷除的對象,而且沒有人會同情你。
既要站隊,又要“腳踏兩隻船”,這會不會是矛盾的呢?
其實,乍聽起來,“腳踏兩隻船”與“站隊”是針鋒相對的,其實並非如此。細心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來,只是兩者所講的側重點不同而已。
站隊的意思側重於你在職場上不可能置身於其特有的社會聯繫和這種聯繫的規律之外,你別無選擇,必須參與。你不能像蝙蝠那樣又不參加鳥的一邊,又不加入獸的這一邊或者自作聰明,過於投機,最後聰明反被聰明誤,成為一個可憐的棄兒。
而“腳踏兩隻船”則側重於要善於處理自己與兩位和兩位以上的領導之間的關係,善於協調、消除領導人之間的爭鬥、誤解等各種矛盾,而不是像封建社會的臣子一樣,只講什麼“忠誠不事二主”,過於強調自己與某位領導的從屬性和依附性,而完全失去原則。明目張胆地搞宗派主義。搞山頭主義會引起別人的反感,也會損害上級領導對你的印象。
一個簡單的問題,都有着這麼複雜的道理在其中。
這就是“站隊”的辯證思維。
無論是“要站隊”也好,還是“巧站隊”也好,我們都應將個人利益和所在機構的利益、眾同事的利益有機地結合起來,純粹的個人主義是沒有多大前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