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非攻(1)
【原文】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聞則非之,上為政者得則罰之。
此何也?以虧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雞豚者[1],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
是何故也?以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2],罪益厚。至入人欄廄,取人馬牛者,其不仁義又甚攘人犬豕雞豚。
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殺不辜人也,杝其衣裘[3]、取戈劍者,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廄、取人馬牛。
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矣,罪益厚。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
今至大為攻國,則弗知非,眾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別乎?
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說往[4],殺十人,十重不義,必有十死罪矣。
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
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而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情不知其不義也[5],故書其言以遺後世。
若知其不義也,夫奚說書其不義以遺後世哉?今有人於此,少見黑曰黑,多見黑曰白,則必以此人為知白黑之辯矣。
少嘗苦曰苦,多嘗苦曰甘,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甘苦之辯矣。今小為非,則知而非之。
大為非攻國,則不知而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乎?
是以珥天下之君子辯義與不義之亂也。【註釋】[1]攘:盜竊。[2]茲:通
“滋”更,愈加。下同。[3]杝:同
“拖”,奪。[4]說往:推論下去。[5]情:通
“誠”,確實。【譯文】現在有一個,跑進人宦的果園裏,盜竊人家的桃子和李子,大家知道后,都會責備他,上面的長官抓住了就懲罰他。
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他挩人利已。至於偷盜人家雞狗豬的,其不義又超過了進人家果園偷窺桃李的。
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它損害別人的更多。損害別人的越多,他的不義就貊重,罪過越大。
至於闖入人家的牲口棚,牽走人家馬牛的,它的不仁義又超這偵盜人家的雞狗豬的。
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它損害重,罪過就更大。至於妄殺無辜,搶剝人家的衣裘,奪取人妶的戈劍的人,他的不義又超迆闖入人家的牲口棚,牽走人家馬牛的。
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它比別人更多了。如果損害別人的越多,他的不仁就越重,罪過就更大。
對此,天下的君子都知道譴責他們,說他們不義。現在最大的不義是攻打別人國家的人,人們卻不知道責他,反而稱頌他為義,可以說知道義與不義的區別嗎?
殺一個是
“不義”以死抵罪。如果依此理類推殺十個人,就是十倍的不義,必定是十重死罪;殺一百人,就是百倍的不義,忄定有百重死罪。
對此,天下的君子都知道譴責他,說他不義。現在最大的不義是攻打別人的國家的人,君子們卻不知道譴責他,反而跟着讚美他,稱之為義,他們真不矤道這是不義的,因而還記下他的話,將來傳給子孫。
如果知道這是不義的,還要記載下來,留傳給後世子孫嗎?現在有這樣的□,看見一炸黑說是黑的,看見許多黑色,反而說是白的,那麼人們一定認為這個人不辨黑白了;稍嘗些苦味是苦的,嘗多了反而說是甜的,那麼人們一定認為這個人不辨甘苦了;現在犯了小過失的,人們知道譴責他;而犯了儧睪過攻打別的國家的人,人們卻不知道譴蔣他,反而跟着讚美他,稱之為義,能說這些人知道義與不義的區別嗎?
由此可見,現在天下的君子,對義與不義的評判是多麼混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