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機處的工作內容
軍機處的工作內容
公元1729年,雍正設立了軍機處,起初名為“軍機房”,不久改為“辦理軍機處”。乾隆以後,便省去“辦理”二字,簡稱“軍機處”。軍機處聽命於皇帝,為其辦理軍國大政的實際政務。軍機處的職官有軍機大臣和軍機章京,俗稱“大軍機”和“小軍機”。他們的職責是:
(1)每日晉見皇上,議論大政,並秉承皇帝旨意撰擬諭旨,皇上批閱后,向各地方長官下發。
(2)負責審擬重大案件,稽查各部院匯奏的事件以及補充重要官缺等。
(3)負責繕寫、記檔以及收發奏摺等具體事務。
(4)乾隆中期以後,軍機大臣還撰寫擬定皇上曉示臣下的旨意。
(5)負責管理方略館和內翻書房。
宣統三年,責任內閣成立后,將軍機處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