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堂課 《黃金時代》:要用讓人聽得懂的詞

第7堂課 《黃金時代》:要用讓人聽得懂的詞

第7堂課

《黃金時代》

要用讓人聽得懂的詞

掌握足夠的詞語,是寫作者的基本技能。一篇小說,短則幾千字,長則百萬、千萬字,沒有足夠的詞語量,怎麼去創作?

什麼樣的詞語,才是好的呢?許多人認為,好的詞語,必須讓人一眼就驚艷。事實並非如此,詞語是為小說整體服務。不然,就會出現有名句無名篇的尷尬局面。而寫作詞語的運用,看似簡單實則不簡單。而最重要的一條標準就是:精準。小說創作之中,好的詞語是精準的,而不是故作驚人之語。

精準,是不管是純文學,還是類型文學,都在追求的文字境界。精準的文字,會有什麼樣的標準呢?就像前面所說的,它不一定要用許多非常艱深難懂的文字,所使用的詞語,可能是最直白、最簡單、人人都能看得懂的詞語。所以,把正確的詞語放在正確的位置上,這就是精準。

下面給大家念一段我很喜歡的話:“那一天我二十一歲,在我一生的黃金時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愛,想吃,還想在一瞬間變成天上半明半暗的雲,後來我才知道,生活就是個緩慢受錘的過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逝,最後變得像挨了錘的牛一樣。可是我過二十一歲生日時沒有預見到這一點。我覺得自己會永遠生猛下去,什麼也錘不了我。”

這是王小波著名的中篇小說《黃金時代》的開頭。我在二十多歲的時候,讀到王小波的小說,一下子就被他的想像力與語言給震撼到了。王小波的語言,就像是原子彈一樣,在腦海中爆炸。他恣意汪洋的想像力告訴我,小說還可以這樣寫。後來,我就在榕樹下發表了一篇致敬王小波的小說,叫作《天寶大球場的陷落》。

仔細分析一下王小波的那句話,你會發現他每個字都很簡潔明了,這幾句話里也沒有任何的偏詞、生澀的詞,文采也不是很華麗,但這些文字組合在一起,就是能讓人感受到詩意。尤其是那句“還想在一瞬間變成天上半明半暗的雲”,自由洒脫的王二,彷彿就在眼前。在那句“生活就是個緩慢受錘的過程”中,一個“錘”字就將生活對人的侵蝕表達得淋漓盡致,生動鮮活。而僅僅“生猛”兩個字,一個特立獨行、自由恣意的形象就躍然紙上了。

想要做到精準的表達,其實不是一件特別容易的事兒,精準的前提是詞彙量的豐富。詞彙量的多寡,將會決定創作者的上限。如果詞語匱乏,那麼形容一件事、一種狀態或情緒的時候,會讓作者捉襟見肘。比如說“憤怒”這種情緒,有些作者可能就會反覆地使用諸如“雙目怒張”“怒火攻心”等,形容雨勢大,總也離不開“瓢盆大雨”“傾盆大雨”。這樣的小說,讀起來就比較乏味。

出現這種情況,我們就要審視一下自己。為什麼詞語量這麼少?一般來說,原因無非有兩個:

一、積累太少。

二、不會連結詞語,形成了思維定式。

一、積累不夠,怎麼辦?

1.針對性閱讀。

這是最便捷、最笨拙的方法,但同時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對於寫作者來說,閱讀是最好的老師。在閱讀的過程之中,我們不但會感受到作者的敘述技巧,也會在故事中感受作者對詞語的運用。遇到好句子、好的詞語,盡量把它記下來,然後自己寫作的時候,可以挪用、化用。我在《最漫長的那一夜》系列小說中,就多次使用過與名著互文的創作技巧。

2.清晰了解每個詞詞彙的意思。

這也是精準地使用詞語的前提。舉個例子,歐陽修在《新五代史》裏,用了7個詞語來形容戰爭的性質。攻打一座城池或某個地方,是“伐”;如果對方有罪,比如是叛亂等行為,這樣的攻打行為稱之為“討”,討,體現了自己是正義的一方。天子御駕親征叫作“征”,出征、陣容浩大,也體現皇帝的威嚴;戰爭獲勝、佔領了土地,叫作“取”;如果戰爭艱難獲勝,叫作“克”。鄭伯克段於鄢,這是春秋戰國時期的一段故事,鄭莊公與共叔段的政治鬥爭,鄭莊公艱難取勝,所以叫作“克”;如果敵方有人投降,就是“降”;如果這個人,帶着土地來投降,那就是“附”。這個意思就相當於某個領地或小國,歸附於大國。每個詞語,代表着不同的意思,也表達了戰爭不同的性質。

所以,同一件事會有許多不同的詞語來描述。雖然字面上的意思大同小異,但傳達給讀者的情緒卻是迥異的。

3.將描述同一事物的詞彙分等級、分程度積累。

比如,小說中常常會讀到的“笑”,作者對笑的描寫。我們知道笑有會心一笑、微笑、大笑、苦笑等之分,每種笑都代表着人物背後的情緒。快樂的心情,又可分欣喜、歡喜、驚喜等。再比如,表示好的意思,良好、精彩、驚艷就是三個層級的詞,給人的感覺也是全然不同的。所以我們在平時就要有意識地按照不同類型和程度來積累詞語。

二、不會連結詞語,形成思維定式了怎麼辦?

這也是很多人寫作的共同問題,看到天空,就只能想到一碧如洗,看到一個人快速地走過去,腦海里就只能冒出“步履匆匆”這樣的詞。這其實就是形成了思維定式。

1.多運用動詞。動詞是永不褪色的。

美國著名懸疑作家史蒂夫·金,也就是我的文學偶像。他在《寫作這回事》中曾經說過,在創作過程之中要多用動詞,而少用副詞、形容詞。當然,這並不是史蒂夫·金的獨特見解,很多小說名家都是持這樣的觀點的。

動詞是最有效率的詞語,它能迅速地勾起讀者的興趣,喚起讀者的想像,讓句子更有畫面感。在《鎮墓獸》民國版中,我是這樣描寫秦北洋養父仇德生被殺的情形的:“他悄悄起身,推開房門,走進月光清亮的院子。只見書房燈還亮着,隔着窗戶紙照出父親的人影,正在書桌前伏案疾書。那麼晚了,父親在寫什麼?突然間,書房裏浮現第二個人影,幽靈般舉起一把利刃。”

舉起利刃,刺向仇德生,動作乾脆利落,讀者也一目了然。

2.在形容詞方面推陳出新。

有些時候,普普通通的一個詞語,在作者的運用之下,可能就會化腐朽為神奇,令人印象大為深刻。我們還是拿《鎮墓獸》中的句子作案例。

秦北洋還叫仇小康之時,他在德國的教會學校上學,放學后的情景我是這樣寫的:“下課鈴聲響起,他抓起書包飛奔出學校,腦後細長的辮子,貓尾巴似的飛着。幾個中國同學招呼他,要不要去看拉洋片?仇小庚笑着搖頭說:‘你們要跟我下象棋嗎?’結果無人敢應,因為他自七歲起,下象棋就再也沒有輸過。平日裏,德國同學極少與中國同學往來,雙方各自按種族抱團,仇小庚卻獨來獨往。他唯一要好的同學,是個叫赫爾曼的金髮男孩,兩人經常一塊兒下國際象棋。”

注意,“腦後的細長辮子,貓尾巴似的飛着”。貓尾巴與長辮子,組合在一起,給人活潑之感。仇小康跳脫的形象就出來了。

最後提醒一下大家,幾個運用詞語的誤區。

第一,胡亂地堆砌華麗的詞語。看似各種高大上的詞語堆在一起,語句卻沒有靈魂,不知所指。這會傷害到作者的表達。

第二,過於追求各種偏、難、生搬硬湊的字眼。有些作者,可能會凸顯自己的學識,選擇一些難檢字,讓句意表達不準確,導致不知所云。這種人為地增加閱讀難度,對小說創作是一種大忌。

詞彙是一切文字的基礎,但詞語最終還是要服務於情節,服務於內核。這也是所有詞語運用的核心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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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駿24堂寫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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