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玲玲相信霜霜是無辜的
於玲玲是霜霜同母異父的妹妹,早年,她和霜霜的關係很差,霜霜很嫉妒母親對妹妹的好,但是有一次,她們全家去邕江邊玩耍的時候,曹霜霜不小心落水了,她不會游泳,所幸玲玲捨命相救,霜霜才幸免於難。從此霜霜和妹妹的關係就變得緩和了許多,她很後悔自己過往的行為,玲玲也大度的原諒了霜霜。
於玲玲的家住在獅山公園附近,在這個春光送暖的時節,一股溫和的氣流從窗口湧進來,要不是外面不時有隆隆的車聲傳來,還真像置身在鄉間似的。
這一天,橘子如約而至,來到了於玲玲家。
此刻,橘子發現,於玲玲原本可能是個很漂亮的女人。她的五官很端正,長發飄飄。她的眉毛英挺,黑色的雙眸清晰睿智,皮膚也相當光滑白嫩,身材有點偏胖,她右臉上卻有一道疤痕,右眼也有點扭曲,眼角略向下垂,不過外人卻看不出這隻眼睛已經失明了。橘子幾乎可以肯定,這麼多年的光陰,幾乎已經使她完全忘了殘廢的這部分肢體。也使她想到,目前,她最有興趣的這五個人當中,當初條件最好的,不見得現在就最成功最快樂。就拿當初條件最好的莫小姐來說,她那時候年輕,漂亮,富有,但是現在卻顯得最失敗。她就像一朵被過早來臨的寒霜侵襲的花朵,仍然綻放着,但是卻沒有生命了。從外表上看來,梁曉梅沒有什麼值得誇耀之處,但是在橘子看來,她卻沒有絲毫意氣消沉,也不覺得自己有什麼失敗之處。梁曉梅對自己的生活很有興趣,也關心其他人和其他事。她具有這年頭的人所缺乏的頭腦和道德觀,她已經盡了上帝賦給她的職責。這種自信,使她有了武裝,不致受忌妒,不滿和後悔的侵襲。雖然經濟能力有限,她卻有自己值得回憶的事和小小的快樂,而足夠的精力和健康,使她仍然得以對生命保持興趣。
而眼前的於玲玲,肢體雖然受到殘害,也因此受過羞辱,但是橘子相信,不得不面對的奮鬥,卻使她更有自信,對生命更加肯定。她有睿智的頭腦,有充沛的精力,她可以完成任何雄心壯志。橘子相信,她是個既成功又快樂的女性,生活充實而可喜。不過,她卻不是橘子真正喜歡的那種女性。
跟於玲玲談話,很容易就引入正題,不用找其他託辭。橘子只簡單說明了和麗華見面的經過。於玲玲嚴肅的面容變得高興明朗起來。“小麗華?她來了?我真想見她。”
“你沒跟她保持聯絡?”
“應該保持聯絡的,可是我們幾乎沒有。她到法國之後,我們就沒再聯絡過,我當然以為過一兩年她就會忘了我。往後那幾年,我們只偶爾在彼此過生日的時候互相寄禮物。我想她現在已經完全習慣法國的生活,將來也會住在那邊。在這種情形下,最好是這樣。”
橘子說:“當然可以那麼想,生活環境也改變了,過的是嶄新的生活。可是事實上並不那麼簡單。”
接着,橘子談到麗華訂婚的事,她成年之後發現了這個悲劇,以及她回到國內的目的。
於玲玲靜靜地聽着,受傷的右臉倚在一隻手上。橘子說這些事的時候,她沒表現任何情緒,但是橘子說完后,她安靜地說:“這樣對麗華也好。”橘子非常意外,這是她第一次接觸到這種反應。她問:“你贊成?於小姐。”
“當然,我祝福她成功,而且願意盡一切力量幫助她。你知道,我對自己沒嘗試做任何事覺得很愧疚。”
“這麼說,她的看法可能是對的?”
於玲玲說:“當然對,我姐姐沒有殺我姐夫,我本來就知道。”
橘子喃喃說:“你真讓我感到意外,於小姐,你是唯一一個認為她不是兇手的當事人。”
她立刻打斷橘子的話,說:“你不能聽他們的。我知道的證據相當多,所以我這麼相信她是有理由的,基於我對我姐姐的了解,我絕對肯定,她不可能殺任何人。”
“一個人能對另外一個人這麼有把握嗎?人性本來就有兩面性,面對巨大的誘惑時,人難免會暴露出貪婪的本性。”“大多數情形下也許不能,可是我有特殊的理由,可以比任何人都有資格這麼說。你覺得我姐姐會因為錢殺人?”
“我就是打個比方。”橘子解釋道。
她指指受傷的右臉。“看到了嗎?你大概也聽說了吧?”
橘子點點頭。“是你姐弄的。就是因為這個,所以我才知道她不是兇手。”
“大部分人很難接受這種解釋。”橘子補充說道。
“剛好相反。我相信從這一點可以證明,我姐姐脾氣暴躁,而且不容易控制。因為她在我小時候傷害過我,有些人就以為她同樣會毒死不忠實的丈夫。”
橘子說:“我至少還分得出其中的差別。脾氣暴躁的人通常只會激情殺人,而很少有預謀殺人,就算她真想殺人,完全有比這個更簡單的方法。”
於玲玲不耐煩地揮揮手,說:“我指的根本不是這個。我必須把我的意思解釋清楚。假定你原來是個充滿愛心而又親切的人,只是忌妒心很重。再假定你年紀越大,越難控制自己的脾氣的時候,確實有一次怒火中燒,幾乎殺了一個人。想想看,你會覺得多麼震驚,恐懼和後悔,像我姐姐那麼多愁善感的人,永遠也擺脫不了那種恐懼和後悔的感覺。她就是這樣。我不是說我當時就有這種感覺,可是現在一回想起來我就非常了解了。我姐姐一直對傷害我的事耿耿於懷,內心一直無法得到安寧,所以她對我才會是那種態度,她覺得無論對我再好也不為過,在她眼裏,我永遠是最重要的。”
於玲玲頓了頓,又說:“那對我當然很不好,真的是把我慣壞了,不過現在不談那個,我們現在是談對我姐姐的印象。那次衝動的行為,一輩子都影響着她,我姐姐一直留意她自己的舉動,生怕會再犯同樣的錯誤。她有她自己防範的方法,其中一種就是喜歡誇大其詞,她覺得如果在言語上夠激烈,就不至於採取猛烈的行動。她從經驗中發現,這種方法的確有效,所以她有時候會說:‘我要把你的皮扒光,然後放到鍋里蒸熟了當菜吃。’有時候會對我或者姐夫說:‘要是你再這樣惹我生氣,我就讓你在我的眼前徹底消失。’同樣,她很容易跟人吵架,吵起來也很兇。我想,她知道自己天性傾向於採取暴力,所以故意用這種方式發泄出來。她和姐夫經常吵得天翻地覆。”
橘子點點頭。“對,是聽說他們經常吵架。”於玲玲說:“一點都不錯,那種證據真是太可笑,太錯誤了。我姐姐和姐夫經常吵架!他們彼此咒罵!可是沒有人知道,他們很喜歡吵架,是真的!他們就是那種夫妻,不過話說回來,天下哪有不吵架的夫妻呢?大部分男人不一樣,他們喜歡和平,他們覺得女人是一種很麻煩的動物。我知道這話聽起來很奇怪,其實有時候吵吵鬧鬧過日子也挺有趣的,總比家裏安安靜靜要好一點,至少不會那麼悶。”
她繼續說:“其實我當年可以上法庭作證的,但是法庭沒有傳喚我,如果我在法庭上說出這些,或多或少可以幫助姐姐。”她聳聳肩,“不過我想他們也不會相信我,甚至覺得我根本沒有出庭的必要,話說回來,當時我頭腦沒有這麼清楚,我以前雖然知道這些,但是卻從來沒想到要說出來。”
她看看橘子,問:“你懂我的意思嗎?”橘子點頭,說道:“非常了解,也知道你說得完全正確,有些人就是覺得平平靜靜地過日子太單調了。需要吵架來調劑一下枯燥無味的生活。”
“對極了!這正是我想說的。”
“於小姐,我想請問一下,當時你有什麼感覺?”橘子又問。這時,於玲玲嘆口氣。
她繼續說著:“我想主要是困惑和無助吧,就像一場不可思議的噩夢。姐姐很快就被警察帶走了,我還記得我好生氣,情緒特別激動,當然,我一直認為,那只是一個可笑的錯誤,不會真有什麼事的。我以為姐姐只是去協助警方調查案件,沒想到她被當成罪犯關進了監獄,姐姐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她要我儘可能走得遠遠的,警方並不反對,他們認為不需要我提供證據之後,我就住到一個遠方親戚家去了。”我當然不願意去,可是他們向我解釋,姐姐非常擔心我,我唯一能幫她忙的方法,就是儘快離開,不要她為我操心。“她頓了頓,繼續說,“所以我就到維也納去了,我一個遠房的姑婆就住在維也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