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人
離婚女人
他們的愛情當年很令人羨慕,但是他們的婚姻卻只維持了5年。離婚後,因為沒有房子,兩個人還住在原來的房子裏,一人一間,廚房和衛生間共用,家裏的存款、電器一人分一半。別人從外表上看不出什麼,只有他們自己知道,他們已從夫妻變成鄰居。
雖然分手了,雖然她恨他,怨他,但畢竟同床共枕多年,她每次做飯都不自覺地多做一些,帶一份給他。他每天回來得很晚,每天一回來,又像以前一樣,習慣地上廚房找東西吃。
兩個離婚的人,也許總是男人比較想得開,比較容易忘記過去。其實也對,既然這段感情已經過去,已經無可挽回,想、怨、恨也無用,不如就把它埋葬,重新開始吧。很快,他就開始約會新女友,請女友看電影,吃飯。兩個人進展很快,沒多久,他就把新女友帶回家。兩個人說說笑笑,一起洗菜,做飯。他們在外面做飯時,她就把自己關在屋裏,等到廚房裏沒動靜了再出去,自己做飯,做好后拿到自己的小屋裏吃。
對面的房間不時傳來兩個人的說笑聲,聲音一陣高一陣低,有時說著說著,突然中止,一點動靜都沒有.她豎起耳朵聽,以為他們走了,放下心喘口氣,對面房間裏卻傳來輕微的“吱吱”聲,起初她沒明白過來,等到突然明白過來他在和她親熱、他在和她做着從前對自己做過的事時,她臉騰地紅了,氣直往上涌,在心裏罵:不要臉!
此時,她除了生氣,惟一能做的就是衝過去把電視打開,把聲音扭到最大。
我認識她的時候,已經是5年後了。她依然和他在一起做鄰居。5年中,他談了幾任女友,一個比一個換得快,一個比一個帶回家早。最後一個,認識三天就帶回家過夜。而她,5年來,就這麼一個一個看着他帶那些女人回家,和她們說笑,和她們親熱。
我簡直無法想像那是一種什麼滋味,那一定很難受很難熬。“可是,為什麼不離開呢?”
“我為什麼要離開?他帶女人回家就是想氣我走,我就不走!那是我的家,房子有我的一半,家產有我的一半,我為什麼要離開?”她氣憤地說。35歲的她,看上去比同齡人要老,即使生氣瞪圓了眼,眼角也有許多細細的魚尾紋。這也許就是“不離開”的代價吧!我心裏很為她感到悲哀,如果僅僅是因為那一半的房子,這樣忍受值嗎?如果愛情和婚姻都可以放棄,那一半的房子又有什麼不可以放棄?如果一定要爭取,為什麼不考慮換一種別的方式來爭取?
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的自由,我不知道有多少離婚女人,因為沒有房子,離了婚還和丈夫住在同一屋檐下,每天看着他帶別的女人回來,在一起說笑、親熱。我只知道,如果換了我,這樣的生活我一天也忍受不下去。我寧願一個人提着行李,盡我所能,租一間我自己的房子,哪怕只有一平方米,只要能把我放進去。我可以忍受嚴冬和酷暑,可以忍受風寒和雨漏,可以忍受蚊子、蜘蛛、蟑螂做我的鄰居,惟獨不能忍受:讓他——我曾傾心愛過的那個人和那個取代我的女人,和我做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