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12月26日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人們都認為愛情是盲目的、感性的,而婚姻是現實的、理性的,所以人們將婚姻定義為愛情的墳墓。從經濟學的角度來分析,隱藏在愛情背後的東西,比如人們對愛的慾望、愛與付出、交流,都是雙方需要考慮的愛情成本與收益。
經濟學認為,經濟的組成本質只有四個字:交易、契約。愛情與婚姻亦是如此,本質就是:交流、誓言或結婚。
西方經濟學認為婚姻是以一定的代價獲取效益的最大化,對於愛情經濟學來說,就是在自身條件受到約束的情況下,找到最適合自己的愛人。婚姻是一種物質的範疇存在形式,而愛情相對來說則是一種精神需求。有了愛的意識,才促使人們去付出行動,直到兩個相愛的人結合在一起,才達到了愛的最高境界——婚姻。
其實並不是婚姻埋葬了愛情,只是愛情改變了它的存在方式。愛情是婚姻的前奏,如果沒有這個前奏,那婚姻就是一曲不完整的樂章。婚姻需要用心去經營、呵護、維護,才會使婚姻的愛情收益真正實現最大化。
當愛情變成了婚姻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精神轉變為物質,開始奏響鍋、碗、瓢、盆的生活交響樂。於是兩個人開始為了這個共同的家勞累奔波,生兒育女,贍養老人,夫妻之間的情感也由最初的愛情演變成了那不可分割、互相依賴的親情。
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幸的,並不是他們不想再有愛情,而是在婚後再談愛情確實有些不切實際。如果將幸福比做激情太貶低愛的本意,但其實幸福里富含激情成分,雖然不像激情消退得那樣快,但也會漸漸退去。如果不用心經營自己的愛情,那婚姻也許真就會成為愛情的墳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