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穗戈部落
一個月後,諸葛瑾雲從最開始的依依不捨,到後來幾乎是落荒而逃。
真是太直接了,直接的讓諸葛瑾雲忘記,自己是一個男人,而紅鷹才是女孩子。
可憐見,他才十二歲,居然要被逼着早早的舉行婚事。開玩笑,這種事能這麼草草的決定嗎。他才十二歲,等幾年不成?
半刻都等不及的紅鷹在一天一催的連續死磨硬泡之下,諸葛瑾雲匆匆的拿着十五張青眼狼的狼皮,在母親的帶領下去了母親的老家紅圖部落,見到了舅舅。在舅舅的滿心歡喜收下狼皮后,他和紅鷹的婚事就這麼定下了。
本以為這件事可以寬鬆一陣子了,沒成想紅鷹是一個潑辣的性子,儼然以諸葛瑾雲的准伴侶自居,居然要馬上就結婚。
真是讓從沒見過這種陣仗的諸葛瑾雲有點吃不消,等商人鷹飛天再次來到天賜部落,在烈火奶奶和鷹飛天商定的第二天,諸葛瑾雲就迫不及待的催促着鷹飛天和棕方一起動身上路了。
從來沒見過諸葛瑾雲這麼吃癟的棕方哈哈大笑,讓諸葛瑾雲一陣無語。
前文也說過,諸葛瑾雲他們部落是沒有馴養的凶獸的,所以想要穿行三萬里的荒山,只能靠着步行。
三萬里只是直線的大致距離,實際上他們不可能按照直線距離行走,因為這其中不知道要穿過多少荒山,這些荒山中心不知道會不會有強大凶獸潛伏。
他們只能在山邊行走,遇見小股的凶獸就將他們打跑,如果遇到強大的凶獸就只能落荒而逃。
幸好鷹飛天每兩到三年就會在這條線上走一趟,倒是顯得輕車熟路,帶着諸葛瑾雲他們避過一次次的危險。
路上的吃食都是由棕方和諸葛瑾雲解決,作為代價,鷹飛天則為他們說一些行走在大山中的趣事。
這趟路程最高興的不是諸葛瑾雲,也不是棕方,而是經常行走在大山中的鷹飛天。
別看鷹飛天常年在大荒群山中行走,但是論本領,他也就比諸葛瑾雲強上一線。而棕方卻是天賜部落一等一的好手,隱然是下一代的首領,本領強大,堪比凶獸。有這麼一位強大的幫手陪同,這一趟外出可以說從未如此過的輕鬆。
轉眼兩個月過去了,山脈間的一條羊腸小道上,諸葛瑾雲三人正全力的奔逃着。
在他們身後,三隻兇殘的凶吻鱷正緊緊的追趕他們。
這三隻凶吻鱷任何一隻都有着不下於棕方的實力,而三隻聯手,諸葛瑾雲他們三人只能是望風而逃,根本不敢交戰。
棕方倒是不怕,可諸葛瑾雲和鷹飛天就不是對手了。
凶吻鱷的速度並不快,三人奔逃了大約一頓飯的功夫,終於將這三隻凶吻鱷甩開,跨過一片山脊,來到另一邊的一片怪石嶙峋的山峰陰暗處。
這裏幾乎連下腳的地方沒有,地面上全是稜角尖銳的碎石,穿着硬皮子縫製的鞋子都有些硌腳。
來到這裏,鷹飛天劇烈的喘了幾口粗氣,呼哧呼哧的對着水囊喝了幾大口涼水,一巴掌抹去嘴角的水漬,長長的吐出一口氣,舒坦的道:“好了,在這裏休息一下吧。”
說著,鷹飛天輕車熟路的往前走幾步,找到一個被火焰烤黑了的山洞,說道:“就在這裏休息一會兒吧。”
這個山洞早就被細小的碎石子鋪了一地,踩上去雖然依舊起伏不平,但相比起之前的碎石塊地面,已經算是相當平坦了。
“我每次前往那穗戈部落都會在這裏休息一下,放心,不用警戒,這處山峰後面的碎石處是凶獸們最不喜歡來的地方。咱們神魔知道製作鞋子防止腳上受傷,那些凶獸可不會。方圓百里沒有什麼強大凶獸,一般的凶獸來到這,走到一半就腳底流血逃之夭夭了。”說著鷹飛天在屁股下墊了一塊爛皮子,舒舒服服的坐下來,依靠着山壁休息。
諸葛瑾雲和棕方也依樣把皮子墊在下面休息。
此時天色已經漸漸變暗,馬上黑夜就要來臨。
諸葛瑾雲和棕方麻利的找到一些乾柴升起火來,三人各自拿出自己的肉乾在火上炙烤,用小鐵壺燒了點水,伴着熱水把肉乾吃進肚裏。
在鷹飛天的指點下,在大荒群山深處,前後不着人群的地方千萬不要用火烤新鮮的生肉。因為那鮮血的氣味和烤肉的香味會飄散很遠,極易引起凶獸的警覺。
一邊吃着,諸葛瑾雲好奇的詢問道:“鷹飛天叔叔,您給我講講關於那穗戈部落的事情吧,我要去那裏學習知識,現在對那還一無所知呢。”
說到這,棕方也是一臉好奇。雖然他是天賜部落第二號人物,但也還是第一次走出大荒群山這麼遠,對一切的好奇不比諸葛瑾雲少。
鷹飛天也閑來無事,這種事平時也沒少說,自然張口就來道:“這你們算是找對人了,這穗戈部落的了解,在世界中心外,可能也就是我最清楚了。要說這穗戈部落可是一個相當強大的部落,人數足有五千之眾,可算得上是一個中型部落了。”
諸葛瑾雲靜靜的聽着鷹飛天的講解,心裏對這個穗戈部落隱隱有了一番認知。
在鷹飛天的講述中,這穗戈部落是一個生活在世界中心邊緣的中型部落。
所謂的世界中心邊緣其實就是那一片平原被定義為世界中心,而邊緣則是平原邊境,再往外走出百餘里就成了大荒群山的範圍。
在這片世界中心區域外圍的群山中,是沒有強大凶獸存在的。因為原本這些山脈中的凶獸,都已經被世界中心區域邊緣的部落們斬殺殆盡,只剩下一些族群部落還在苟延殘喘。
但就算是生活在世界中心邊緣,穗戈部落也足足有二十位以上的力生期第五層的強大神魔,甚至傳說有力生期最巔峰的神魔為首領,護佑着穗戈部落不受侵犯。
整個穗戈部落佔地至少有三萬多個平方,擅長種植一種名為穗的植物,擅長打造一種名為戈的兵器,依靠着這兩樣收入來源,在世界中心區域如魚得水,較為富足。
鷹飛天每次都選擇在穗戈部落與大荒群山中各部落遊走,用大荒群山中家家戶戶積攢的獸皮衣料,去穗戈部落交換一些草藥和兵器,再拿着這些草藥兵器歷經艱難險阻深入大荒群山,交易給天賜部落這等神魔族群。
說到這,諸葛瑾雲帶着猜測的語氣問道:“這穗戈部落也馴養了凶獸嗎?”
“他們的確養了凶獸,但不是馴養。”鷹飛天組織了一下語言,在地面上畫了一個大圈道:“這就好比是世界中心區域,在這片區域中,邊緣這一部分就是穗戈部落這等中型部落生存的地方。”
又畫了一個稍小的圈在大圈內,鷹飛天繼續道:“這個稍小的圈內就生活着大型部落,而馴養凶獸這種能力,只有幾個大型部落才做得到。大型部落和中型部落生活距離並不遠,中型部落要想要得到馴化好的凶獸養着,就只能從大部落那裏販買。”
“難道販買到馴化好的凶獸也不能繼續繁衍繁殖?就比如說買來兩隻一公一母的惡鬃牛,讓它們繁殖壯大數量也不行?”諸葛瑾雲問道。
“不能!”鷹飛天解釋道:“大部落的人太聰明了,新生的凶獸必須經過他們專門的馴養,就算是有凶獸父母在也不管用。要是沒有經過大部落馴養這一階段,新生凶獸必死。”
諸葛瑾雲沒有親眼見過這些馴養后的凶獸,無法確定是因為什麼。但可以肯定,馴養后的凶獸,都經過了專門的設計,這些凶獸恐怕連怎麼哺育幼兒的本能都失去了。
“那我要去的朝拜天峰距離穗戈部落有多遠啊?”諸葛瑾雲的目光中充滿期待。
鷹飛天嗤笑一聲,毫不在意棕方不悅的目光對諸葛瑾雲說道:“不得不承認,你的天賦非常好。但是你太年輕了,按照我的經驗看來,你想要進入朝拜天峰的可能性很低,不足兩成。要知道那裏可是匯聚了整個世界中心區域的目光,無數人企圖進入天峰而一舉成名強大。為了控制人數,朝拜天峰的篩選嚴苛程度也是一年強似一年。你年紀還太小,和那些二十歲以下的年輕神魔相比,你稚嫩很多。”
“那想要進入朝拜天峰要考驗什麼呢?怎麼才算是通過篩選?”諸葛瑾雲問出關鍵的問題,關於朝拜天峰的具體信息,烈火奶奶沒有多說,讓自己進入那世界中心區域就知道了。
鷹飛天很是痛快的搖搖頭,表示自己不知道。
“雖然我多次來往世界中心區域,但是也就是在邊緣遊走,連進入大型部落區域的資格都沒有。而那朝拜天峰據說在這世界中心區域的中心,也就是這個地方,我連看看那裏的機會都沒有。”鷹飛天指了指自己畫的同心圓的中心點。
“說起來我都有些佩服烈火大姐,居然能在朝拜天峰外圍生活一段時間,要知道那片區域中型部落的人想要進入,都需要有人引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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