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買匕首要登記
為了避開人,她就從山的另外一邊下山,快步走到鎮子上,雖然體力恢復了,可她到底還是大病初癒,人還虛弱的很,呼哧帶喘的將袍子待到一家酒樓。
想到小說中好像都是在後門賣東西卸貨的,便轉身去了後院敲門。
“誰呀?!”
聽到裏面是個稚嫩的男聲,便喊道
“這位小哥,我是來賣袍子的,不知你們酒樓收不收袍子?才打的,還活着嘞!”
裏面沒有聲音片刻,門就被打開了,一個小二打扮的小少年出現在她視線內。
“哎呦!真的是袍子呀!快!快帶進來,掌柜的,掌柜的,你來看,我沒有說錯吧?”
隨着他的聲音落下,一個中年男子走了出來,只是第一眼,她就不喜那中年男子,吊梢眼內都是算計的目光,看她的眼神都是打量,接着就聽她道
“小姑娘,怎麼你一個人來賣東西,你家大人呢?”
吳小柔頓了下,仰頭甜甜的笑道
“這位俊美的叔叔,我爹去另外一家酒樓賣袍子了,我們說好了比賽看誰賣的錢多呢!”
“哦?這樣么?”
顯然她的話那中年掌柜的並不全信,但看到袍子的樣子,身上沒有傷,只有腦袋上的一個凹陷處。
下一刻袍子蹬蹬腿,竟然真的活了,那袍子能不活嗎,不過是被打暈了而已,路上它又醒來幾次,都被她敲打在同樣的地方打暈。
“嘶!還真活了。”
吊梢眼掌柜的,可是個老油條了,即便聽到小丫頭誇自己也沒有讓他有任何錶情,倒是看到那袍子讓他面色微微變了變。
“掌柜的,你看能不能給個好價錢,這袍子的皮可是完好的,回頭您還能做雙靴子和皮襖子呢!”
吊梢眼掌柜的一邊眯眼,一邊摸摸自己的鬍子,最後道
“那就給你一千五百給銅板吧!”
吳小柔疑惑的皺着眉頭,想了想道
“可是我阿爹說著袍子最少也要換個三兩銀子的,掌柜的,您看能不能再,”
她的話還沒有說完,就見那掌柜的對着她揮揮手,一副不耐煩的樣子驅趕
“去去!什麼能不能的,我給你這個價錢可是最高的了,拿了錢趕緊走!別在這裏耽誤我們生意。”
說完給小夥計使了個眼色,小夥計立刻從懷裏掏出一顆小銀角子和五百個銅板,塞到吳小柔的懷裏就推着吳小柔往外走。
“去去!銀貨兩訖了,掌柜的仁善,你就不要不知好歹了。”
吳小柔身體嬌小,被他一推就推這往前走,幾下就出了後門。
那小夥計還不算是太壞,低低的在她耳邊說了句
“下次去聚福樓賣野物。”
就嘭的一聲將門給關上了。
吳小柔那個氣,她好想說‘我要報警’,你們這是強買強賣!
可理智告訴她,這裏是古代,沒有警察也沒真正的公道。
她只能氣餒的在門外站了會兒離開,不過她記住了,四海樓!
今日坑了老娘,來日可別落在我手裏!
也是自己沒有打聽清楚就隨便找了一家酒樓。
秀兒,我的主角光環呢?
拿來!
算了,有一兩五百文總比沒有的好,她將這錢放進空間內,拳頭大小的空間一直都沒有擴大的跡象,這以後不會就永遠都這麼大吧?
找了家鐵匠鋪,她想以後自己在古代混了,總要有點防身的東西吧?
然而,當她站在鐵匠鋪子的門口,現實給她再次上了一課。
“老闆,一把匕首多少錢?”
那老闆聞言抬頭看了看是一個六七歲的女娃兒,揮揮手
“去一邊玩兒去,匕首可不是有錢就能買的,要買,讓你家大人來做登記,一把最普通的匕首三兩銀子。”
吳小柔無語
還要讓大人來登記?
三兩銀子!
算了,要不她還是買銀針好了
“那老闆,銀針要多少錢?”
那老闆正在一下一下的敲打着手裏的胚胎,聽到面前的小丫頭問,不由的笑了下好心的道
“小丫頭,去一邊玩兒哈!一副銀針可要十二兩銀子呢,去一邊玩兒去吧。”
吳小柔嘆氣,轉身離開,這古代的鐵器果然管制的很嚴,買匕首什麼的不現實,銀針更是不要想了。
錢呀錢!
要不要去賣幾張菜方子?
書上不都這麼寫的么?
她可是個廚藝大師,咳!主要是她不是後面有人么,進了警.局就忙着談戀愛,然後就是報各種才藝班。
廚藝,西點,插花,繪畫,古琴,鋼琴,下棋,總之怎麼淑女怎麼來,
就為了那個渣男,想要將身上的軍人氣質給掰過來些。
誰讓之前她去警校后就經常去部隊裏混,尤其是特種兵裏面她是常客,她老爸走的後門,可走完後門就翻臉。
直接按照一個特種兵的規定來要求自己,一點不放水!
後來就連任務都讓她參加,第一次殺人也是那個時候,想想都是辛酸淚。
後來她到了該談戀愛結婚的年紀,老爸這才放過自己的,找了個警.局將自己給扔進去了,然而上班時間翹班去學東西也沒有人會管她,還是那句話,誰讓她背後有個爹呢!
上面查崗就是說一句在外面辦案子就能應付過去。
可她學了那麼多最後也成功的嫁進了男朋友家,面對挑剔的婆婆,她也不吃虧,誰讓她有個好爹呢!
婆婆雖然挑剔可也敢真的在自己面前顯露,她兒子還要自己爹幫襯呢。
如今自己穿着打滿補丁的衣衫,腳上穿着個草鞋,看看自己露出來的大腳丫子,忍不住嘆氣!
怎麼就穿越到了這麼個地方呢?
背後再也沒有那個山一樣的老爸了!
上一世她也沒有做錯太多事,不過是愛上了個渣男,可最後那兩年,她所經歷的痛苦難道還不足以彌補自己之前的人生嗎?
二十五歲結婚,之後她一直活在老公編織的甛蜜泡泡里。
如果不是她的靠山爹爹死了,老公也不會跟自己一夜之間疏遠,第二天就提出離婚。
更厲害的是她才簽下離婚協議,半個月後人家就舉行婚禮。
是了,才三十五歲,正是一個男人最好的時段,而她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