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7章 迷惑
快餐車這種生意確實太容易遭到搶劫了。
因為,一方面是你就待在小車裏,一旦被槍指着就沒有什麼閃躲的辦法。
另一方面則是,開快餐車的老闆通常都不是狠人,不必擔心搶劫時打不過他。
而且,快餐車老闆還基本上沒有槍。
這個和他不是狠人並不發生衝突。
畢竟,美國這裏持槍要求很低。
人們隨隨便便就可以合法持有槍械。只有少數幾種槍不讓合法持有——非法持槍就不計算了,紐約這邊治安太差,很多人用的都是黑市武器。警察都不管,普通人就算再怎麼抱怨也沒意義。
和俄羅斯那邊手槍、微沖違法,各種機關槍、火箭筒等不違法,搞清楚這些就可以隨便浪還不太一樣。
美國這邊,對於什麼場合能持有什麼武器是有些規定的。
而且某些規定很細緻,不遵從的話可能被警方無警告直接擊斃。
比如說,有些洲規定在城市區域不能無合法理由就手持雙手槍械在公共區域行動。
還有些州規定,在公共場所不允許拿出槍來——是的,所有槍都不行,包括手槍。不過,你可以在身上或車裏帶槍,並在需要的時候使用。
還有些州呢,則規定你的槍只可以放在家裏。除非你有一個特殊的允許持槍上街的證件。
這個證件辦理是有門檻的。
很多人都無法符合條件。
可能聽上去感覺很迷惑,畢竟有些事你在這個州做可以,在另一個州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但是沒辦法。
州和州的情況是不一樣的。
每個州在這方面都是獨立立法的。
不過還是有部分條款是聯邦統一規定的,比如,不允許持有過小的袖珍手槍。
原因是這東西太方便暗殺了。
可以理解為何禁止這個東西。
所以說,雪莉其實只要帶着她的暗殺手槍出來,那就是違法的。
無論是帶在身上沒有拿出來還是怎麼著。
雖然渡邊尤里和馬丁大叔他們都知道雪莉有這麼個玩意,不過所有人實際上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裝不知道的。
畢竟,紐約情況特殊。
這裏的法制和警界現狀都十分不樂觀。
所以擁有這些東西來防身也不算什麼多奇怪的選擇了。
尤其是干偵探這行業的。
他們遇到的危險過多,有這種袖珍手槍的話,關鍵時刻就能救命。
所以說也沒什麼人願意去較這個真。
他們對這種法律的態度是比較複雜的。
相信等哪天紐約的法制重新變得公正,警局不再那麼腐敗,他們的態度也會發生變化的。
何南期待看到這一天。
儘管,那時候雪莉的袖珍手槍大概就只能偷着用,或者直接放棄了。
至於臂槍算不算違規,這個就是法律灰色地帶了。
可以稱之為漏洞。
因為這個玩意兒的性質沒有明確定論。
因為過於冷門,也沒引起過什麼關注和爭論。
或許有些東西就這麼繼續冷門下去才是最好的。
總之呢,這些跟槍支有關的法律必須搞清楚了。
畢竟,大家都懂的——美國不禁槍,警察壓力很大,隨時面臨被歹徒槍殺的可能性,所以神經一直緊繃著,不希望你做出任何有潛在威脅的舉動,也不想跟你廢話。
……更不想跟你對槍。
除了某些槍法非常好的人,大部分練過射擊的人,水準都是差不多的。
他可沒信心一定幹得掉你,而不是被你一發子彈送去見上帝。
當然紐約這裏的話,更可能是撒旦。
因為這裏黑警比例太高了。
他們的所作所為按照基督徒理論,那必然是要下地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