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王清容(48)
到了醫院才知曉我的腦袋為什麼會走神,為什麼會胡思亂想,我的十根手指已經全部被打斷,其中的幾根肉都打飛了,能堅持這麼長的時間,醫生都認為是個奇迹。在做完手術之後,警察的審訊正式開始,林軒正如我所當時預感的那樣,他是蜜姐的弟弟,我想他肯定是要為姐姐報仇。我原以為審訊會很簡單,因為事實很清楚,林軒在要把我打下去的時候被逮個正着,不料事情卻不是那樣簡單。從林軒嘴裏說出來的事情卻是另外一個版本,由於我不滿自己的女朋友被搶,所以到他家去尋釁滋事,而且是我先動的手,最後,他之所以用木棒擊打我的手,是因為最後頭腦發熱,一時控制不了自己。明明是程雨菲受到了非人的虐待,我才挺身而出的,現在怎麼變成了我去挑事呢?可是聽了警察轉述的程雨菲的話后,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所聽到的,在我去的時候,她並不是受到了虐待,而是應林軒的要求在玩遊戲,因為林軒說這樣玩很刺激,身上的紅印是用紅顏料事先畫上去的,嘴裏的血也是從市場上買來的道具血,脖子上的重物也是充氣的玩具,她用力的喊叫只是按照林軒的要求進行而已,其實林軒根本沒有用力打她,原來一切都是假的。這分明是個陰謀,但我聽完了警察的敘述之後,卻有種沉入水底的感覺,以前遇到類似的情況,還有程雨菲陪在身邊,現在她居然和陷害我的人成了一體的了,我現在要孤軍奮戰了,我能打贏這場戰爭嗎?程雨菲還提到了一個對我不利的證據,的確是我先動的手,可我那也是救人心切啊,可現在既然是對方在演戲,那也就無所謂什麼救人不救人的了。這一點對我也是大大的不利。視頻中的鏡像在我頭腦里一遍遍地過着,我希望能回憶起某些對我有幫助的蛛絲馬跡,對了程雨菲每次都戴着大耳機子,肯定是林軒怕她聽到他在打電話,可以到電信部門調出通話記錄看一看不就清楚了嗎。這個工作警察已經做了,林軒的解釋是因為以前和我爭奪程雨菲時被我打過,所以他想要通過給我看一些他們兩人的親密視頻刺激我一下,沒想到我卻惱羞成怒地上門去打架。說著警察還把林軒說的親密視頻放給我看,問我是不是這段視頻。可是警察給我放的並不是我看到的那段視頻,而且看到結尾也沒有看到我曾經看到的那段視頻,我徹底地慌了,或者說是輸了,事情本來很清楚的,怎麼會變成這個樣子,這件事情倒成了我的不是了。其實他根本用不着這樣處心積慮地去設計,就算是他把我打傷了,我也不會過多地去責備,因為她姐姐剛剛去了,我不想再把他也送進大牢裏,按理說他對我的侵害已經構成了重罪,就算是我先尋釁滋事,他也會受到懲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