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五個月後
叢林中
嗜血巨鬣狗群環繞在大樹底下,怪叫着不停挑釁,不同於母獸的淡定,幾隻未成年猞猁在大樹的枝丫上跑上跑下,身上的毛髮炸起,低吼着向樹下敵人露出利齒。
王天一也在做這種幼稚動作,他不想讓自己顯得另類,和光同塵才是王道。
“下來呀,美麗的小寶貝。”
“滾開!你們這群讓人噁心的混蛋,我可不怕你們。”
“那就下來呀!看我一口一口把你們可愛的小皮肉吃進肚去,我會咬碎你們的腦袋。”
“有本事你上來呀,白痴!”
這種愚蠢至極的對話,一遍又一遍重複上演着,王天一陪着精力充沛的弟妹們焦躁的來回走動,用威脅低吼發泄心中的不安。
還是太年幼,徒具光鮮的外表,內里是一顆需要呵護的童男童女心。
愚蠢的食草動物完全看不出來,可是在號稱“叢林強盜”的嗜血巨鬣狗眼裏,這群小可愛稚嫩的令人發笑。
隔着幾十米遠,都能聞到嗜血巨鬣狗張開血盆大口裏的惡臭味,身上皮毛濃重的騷臭熏得人頭腦疼。
嗅覺過於靈敏的副作用就在於此,極度噁心卻又不得不忍受。
王天一賣力的在大樹上不停的跳躍,急轉和突然竄起,練習着樹梢的捕殺技巧,片刻也不得歇息。
運動是為了鍛煉渾身的骨骼肌肉,通過大訓練量消耗體能,因為樹椏上還有一條大鹿腿肉,足有20多公斤重。
這麼大一塊肉,他要放開肚皮吃上兩天。
在大樹底下嗜血巨鬣狗虎視眈眈的情況下,他沒有可能叼着鹿腿從一棵大樹躍上另一棵大樹,這完全是作死的行為。
鹿腿會擋住視線的和嚴重的影響身體平衡,而且讓跳躍動作笨拙很多,一個不慎就會掉下樹去,被對手一口咬斷脖子。
明智的做法就是……吃掉它。
兩天後
王天一吞下了最後的一塊鹿肉,這塊20多公斤重的鹿腿肉他一個人獨享,吃的肚皮子溜圓。
二獃子,三傻子和拖油瓶早就吃光了拖到樹上的一小塊肉,還跳到王祖兒所在的大樹上,分享最大的一塊鹿腿肉。
分享在王天一這裏行不通,他霸氣的宣誓了自己的主權,不允許他人覬覦。
嗜血巨鬣狗群不甘心的在樹下徘徊良久,眼睜睜的看着最後一塊鮮美的鹿肉吞入腹中,饞的口水狂流卻無可奈何。
女首領率先走了,與其在這裏枯等,不如到別的地方看看有沒有機會。
二首領也神情泱泱的走了,它知道抓不住這些靈活的小東西,肚子餓扁了更耗不過他們。
大樹底下依然有三頭嗜血巨鬣狗留戀不去,無精打採的趴在遠處,不時的低吼一聲。
忽然
王祖兒和王天一幾乎同時警覺地站了起來,目光看向遠方。
只見遠處叢林中出現一個金黃色的龐大身影,看起來威風凜凜,赫然是一頭成年的叢林金毛雄獅,身長達到了六米多,體重竟然有800多公斤,一出場就帶着強烈的壓迫氣息而來。
見此情景
王天一頓時汗毛炸起,感受到切實的死亡威脅滋味,短促低吼一聲;“快跑。”
捕獵小隊立馬變成了逃命小隊,紛紛從樹上速度極快的竄下來,高速向叢林深處竄去。
與此同時
懶洋洋趴在地上的三頭嗜血巨鬣狗,後知後覺的抬起頭來看,極遠處的叢林金毛雄獅已經高速奔了過來,帶着無可阻擋的殺意狂野沖了上來。
“媽呀……”
原本狂傲目空一世的嗜血巨鬣狗嚇得尿了,慌不迭的爬起身來就跑,就恨爹媽少生了兩條腿。
叢林獅與嗜血巨鬣狗群是相愛相殺的一對冤家,嗜血巨鬣狗群會捕殺落單的雌獅及幼獅,甚至組隊搶奪雌獅捕殺的獵物,可謂是臭名昭著。
叢林雄獅體格更加龐大,能夠單獨對付15頭甚至20頭嗜血巨鬣狗,並且獵殺其中最兇悍的。
只要有機會碰上落單的嗜血巨鬣狗,有殺錯沒放過。
叢林金毛雄獅已經提前加速,趴在草地上的嗜血巨鬣狗發現的太晚了,它們四散狂奔,卻被爆發力十足的金毛雄獅迅速趕上,伸出鋒利的獅爪猛地一撲……
體型最大的一頭嗜血巨鬣狗屁股上頓時出現幾道深深的血痕,在巨大力道的壓迫下身體失衡,翻滾着摔倒在草叢上。
金毛雄獅一掌拍了過去,這一下力道千鈞,就像重鎚敲打在皮肉上,頓時將露出尖牙利齒的嗜血巨鬣狗拍翻。
“嗚嗷……”一聲狂吼
金毛雄獅張開小水缸大小的血盆大口,狠狠的咬住了嗜血巨鬣狗粗壯的脖頸,鋒利若短刃一樣長的利齒帶着萬鈞之力咬合下去,簡直比插入豆腐還容易。
可以聽見讓人牙酸的骨骼斷裂聲,叢林金毛雄獅獵殺就是這麼狂暴不講道理,充滿了霸氣風格。
它一口叼着360多公斤重的獵物,輕鬆自若地站了起來,殺意凌然的目光撇向遠處另外兩頭嗜血巨鬣狗,警告意味十足。
口中的嗜血巨鬣狗已經被咬斷脖子,依然在嗚咽的慘叫着,做着生命中最後的掙扎。
叢林中的獵殺血腥而狂暴,一切遵循原始的本能。
猞猁家族逃命五人組已經放慢了腳步,仍然一刻不停地向叢林深處跑去。
耳邊迴響着金毛雄獅霸氣絕倫的怒吼聲,倒霉的嗜血巨鬣狗慘叫不斷,只是為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做最好的註解。
回想金毛雄獅無可匹敵出場的那一幕,至今讓人心悸不已。
太特么嚇人了,人家的小心肝到現在還撲通撲通的跳。
沒過一會兒
猞猁家族逃命五人組不小心闖入灌木叢中的兔子窩,這下輪到野兔子炸窩了,嚇得魂飛魄散四處逃竄。
有一隻獃頭獃腦的肥兔子竟然竄到王祖兒腳下,傲嬌的王祖兒就像沒看到一樣,邁着輕盈優雅的步伐,從已經嚇傻了的肥兔子頭上掠過,施施然遠去。
猛獸殺戮只是為了生存,絕不會為了殺戮而殺戮。
最後路過的拖油瓶頑皮的一腳踢在肥兔子身上,這隻肥兔子身體僵直的倒了下去,竟然己被嚇死了。
呃……大佬說過浪費食物是可恥的。
拖油瓶猶豫了短暫的0.01秒鐘,回過身來一口叼起肥兔子,邁着同樣輕盈而優雅的步伐離開了。
肥兔子雖然小了點,晚上和兩個哥哥擼串也不錯。
大佬就算了,他可太凶了,讓人家心裏怕怕。
五個月後
氣溫漸漸寒冷,森林中的草木一片蕭瑟,增添了大片大片的枯黃之色,凄厲的寒風嗚咽着掠過山谷,發出讓人頭皮發麻的布匹抽打聲音。
遠處山崖的頂峰已經一片銀白,皚皚白雪籠罩了陡峭山峰和森林,這是一個食物匱乏的寒冷季節。
中午時分
臨近山頂的一個洞穴中
一隻身長達到1.8米的雄性猞猁從洞穴中出來,他淡金色混合著湛藍色的美麗雙瞳警覺的左右看看,神態高貴而淡定。
片刻之後
懶洋洋的打了個哈欠,抖了抖身上的華麗皮毛,動作優雅的踏雪而行。
五個月不見
一歲半的王天一相比之前更加光彩奪目,一身華麗的金黃色皮毛配上深褐色斑點條紋,在脖頸處有一道寬寬的銀色頸毛,彷彿雍容而紳士的貴族子弟,戴着一條昂貴的銀色裘皮圍脖。
尤其是頭頂高高豎立的毛茸茸耳朵尖上,各有一撮金黃色的叢毛旗杆一樣的樹立,就像王侯大將出征時背後的戰旗,霸氣而美輪美奐。
王天一的身後,走出來一隻,兩隻,三隻未成年猞猁,身長也達到了一米六,換上了厚厚的冬季皮毛顯得美麗極了。
最後,是王祖兒慢悠悠的出場。
她與此前沒有太多的變化,只是身上冬季皮毛更厚實了些,在寒風凜冽的季節無懼風雨霜雪,可以最大程度保留體溫,不至於在寒冷的冬夜動作僵硬。
幼崽將要成年,對血肉的渴求更多了。
在這嚴酷的寒冷季節中,食物與生存本來是個無法迴避的大難題,很可能逼迫母獸驅趕走孩子,任由其在寒冷的冬季森林中獨自獵食,生存或者死亡。
可猞猁一家依然過的很滋潤,原因就在於走在最前面的王天一。
野獸有牙有利齒不可怕,嗜血獵殺不可怕,可怕的就是有文化愛學習,還樂於傳授這些生存技能。
王天一腳步輕盈地走在最前面,這是他在群體中地位變化的最顯著特徵,成為獵殺的核心和指揮者。
這個角色原本由王祖兒扮演,現在已經自覺的退到最後面,擔任捕殺小隊的第二攻擊手和最佳輔助者。
從積雪皚皚的山頂處來到了山腰處,這裏有一條明顯的積雪分界線,向上是一片銀白素裹,向下是枯黃的草木叢林。
王天一左右的審視了下,憑籍記憶來到一處山石邊,神情高傲的低吼一聲;
“大家快動手吧,別磨蹭。”
二獃子,三傻子和拖油瓶聞言立刻行動起來,四爪翻飛在巨石背後的陰影積雪中刨起來,沒過一會兒,就露出藏在這裏的一條大牛腿,足有兩三百公斤重。
大牛腿在積雪中凍的比石頭還硬,但是這難不倒王天一,三個弟妹爭先恐後的爬上去,慢慢用體溫融化身底下的牛肉,滿滿幸福的感覺。
具體這些瑣事都用不着王祖兒和王天一動手,懶洋洋地趴在一邊等着享用就好,現成強壯的勞動力不用,那不是傻了嗎!
從王祖兒傳遞過來的眼神中,王天一感受到了母親的慈愛與自豪,心頭沒來由的一熱,回報以孺慕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