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淺談“堪輿風水”和“子平命術” 四時

第三卷:淺談“堪輿風水”和“子平命術” 四時

四時,指一年之中的春、夏、秋、冬四季。干支五行之學是古代命學中的基礎理論,其在運用時往往要和四時五方的觀念緊密結合起來,通盤考慮,才能算出一個人的命祿。

命理學認為五行在一年四時中更有旺(當令)、相(我生)、休(生我)、囚(克我)、死(我克)之別。旺,即旺盛;相,取宰相之意,指次旺;休,即退休;囚,如人之被囚,勢更衰落;死,即為全滅。

春:木旺,火相,水休,金囚,土死。

夏:火旺;土相;木休;水囚;金死。

秋:金旺;水相;土休;火囚;木死。

冬:水旺;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四季(每季度的最後一個月):土旺;金相;火休;木囚;水死。

上述的意思,以春季為例可見:春季木為當令之時,處於旺盛狀態;火為木所生,故次旺;木為水所生,木已長,水即可退休;金本克木,然木當旺,金失作用,故被囚;土為木所克,木當時,故被剋死。

應用起來,一個人若是生在春季,干支五行若以木為主,便是得時;若以金為主,便被囚,謂之失時。

由此出發,星命學家總結出一套五行在四時宜忌的規律,算命時,將一個人的出生時辰與之對照,合宜者即為吉命,犯忌者則為凶厄之命。

另註: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剋: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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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璞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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