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淺談周易 睽卦(下兌上離)

第四卷:淺談周易 睽卦(下兌上離)

睽,小事吉。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也;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解譯:睽,乖違、背離、分散。睽卦由兌下離上組成,離火上炎,澤水潤下,二體相違,其性本異。又離中女、兌少女,二女共居一家,理應志同,唯長成之後必有不同歸適之志。以卦德言之,內兌悅、外離明,能和悅而附麗於光明,為處睽有道之象。而六五爻柔順居中尊位,下應於九二陽剛居中,故能柔和平順以接物處事,故稱小事吉。

“小事”者,以柔為事。天與地分開,但化育萬物的事相同;男女性體不同,但相互求愛的心愿相通;萬物形態各異,但各有其相同的事類。睽卦的時用太重大了。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求同存異。

解譯:同而異,指求同而存異。睽卦重“同而異”,同人卦之“同類辨物”,重“異而同”,二者如一體之兩面,相輔相成。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解譯:辟即避。初九無正應,本當有悔,然居睽之時,因其守正而可悔亡。就像喪失的馬,不必去追,自己就會歸來;見到惡人,也不要完全的排斥,適度的交往,反而可以避禍。

九二,遇主於巷,無咎。

《象》曰:遇主於巷,未失道也。

解譯:主為主人,指六五。九二與六五陰陽響應,本來應當陰陽相應,然居睽之時,卻反不能見到。於是,到處找尋,最後不是在大道,而是在小巷中遇到,如此並無咎害,未失道,指一時權變,並不違背原則。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解譯:天本來指頭頂,轉為在額上刺字的刑罰。劓yi,削去鼻子的刑罰。六三處位不當,居睽之時會遭受種種不利與困苦,諸如前進的車被拖住,拉車的牛被阻止,自己被刺顏、削鼻等等。不過,若能及時正位而變成剛爻,則開始雖不利,最終仍會有好的結果。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

《象》曰:交孚,無咎,志行也。

解譯:元夫,陽剛之初長,指初九。元,陽大稱元。九四失位無應,故睽孤,然居睽之時,九四不強求陰陽相應,遇初九亦獨處失應,兩剛引為同志,相交以誠,故雖有乖睽之厲,終能無咎。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解譯:厥,其。宗,宗親,陰以陽為宗。厥宗,指九二,九二之陽應於六五之陰,故為其宗。膚,指肉之肉脆肥美易噬者。噬膚,比喻平順柔和之濟睽方法。六五以陰居陽,本有悔,唯其柔順處尊,下應九二而悔亡。九二正以平順柔和適中之濟睽方法,期待與六五遇合,故六五往必有慶,何咎之有?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又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解譯:負,背。塗,泥。說,同脫。弧,弓。雨,古人以為是陰陽二氣交*合之物,此喻六三、上九終可和合。上九六三正應,非孤而言孤者,睽極多疑,而生種種幻象;有時疑其變成丑豬背負污泥來污我,有時又被疑其趕着一車鬼來祟我。起先看他好像是舉起弓箭射我,後來又脫去其弓箭不射。如此時遇雨,則陰氣泄而陽氣舒,上九猜疑便釋,知六三非敵寇,實為良配,陰陽和合,從而獲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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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璞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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