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淺談周易 剝卦(坤下艮上)

第四卷:淺談周易 剝卦(坤下艮上)

剝,不利有攸往。

《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

解譯:剝卦者,陽為陰所侵蝕,浸淫日甚,以至於剝之將盡,以改變卦之陽剛本質。當剝之時,君子道消,小人道長,君子者應暫時退避,不宜有所作為。同時,從卦德下坤順、上艮止觀察得知,君子當順勢而止之。君子崇尚消息盈虧互相轉換的道理,因為這是大自然的運行規律。

《象》曰: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解譯:山本是高起於地的,由於地面的基礎剝落而崩塌下來附着於地,有山附地之象。居上位者觀察剝卦悟知民為邦本、本固邦寧之道理,當厚待民眾,使他們能夠安居,這樣就可以鞏固自己的統治。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吉。

《象》曰:剝床以足,以滅下也。

解譯:床,現在一般是指卧具、坐具,但在古代,凡安置器物之架也叫*床,剝卦中的床就是安置碩果的架,只是所謂床的支撐部位。蔑,輕蔑,蔑視。初六以陰剝陽從基礎的部位着手,如同床腳已經開始霉爛,如蔑視貞正之道而讓陰繼續增長,則必然會帶來兇險。

六二,剝床以辨,蔑貞凶。

《象》曰:剝床以辨,未有與也。

解譯:辨,指床柱。六二繼續以陰剝陽,如同床柱已被損壞,此時眾人分道揚鑣不能密切配合,如蔑視貞正之道而讓陰位繼續增長,則必然會帶來兇險。

六三,剝之,無咎。

《象》曰:剝之無咎,失上下也。

解譯:六三與上下的諸陰相剝離,失去朋黨而獨與上九君子相應,所以沒什麼咎害。

六*四,剝床以膚,凶。

《象》曰:剝床以膚,切近災也。

解譯:膚,指床面。六*四繼續以陰剝陽,迫近災禍,如同床面被損壞必將危及床上之人。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

《象》曰:以宮人寵,終無尤也。

解譯:魚,陰物。貫魚,像魚一樣一個挨着一個游。宮人,陰之美。六五居尊位,乃群陰之主,若能使群陰像後宮人魚貫而行那樣邀取寵幸,則化消陽為乘陽,最終無所過失,無所不利。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解譯:上九一陽獨存,在諸爻俱剝成陰時,如同僅存的碩果。此碩果不可食,食之則陽氣絕天。君子不食碩果,保存陽氣,則可轉剝復明,為民眾所擁戴,猶如出入家門,由車輛乘坐之便。小人則食其碩果,使陽氣絕天,猶如房屋被破壞,無以為家。當此之時,小人終究不可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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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璞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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